2017-09-08 10:40:12
原标题:如果堕胎,一定要超度婴灵
【因果】——人与人之间,人与灵之间,推广之六道众生之间有四种缘,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关系;没有这四种关系,一般都不到,就算遇到,也如同路人一样,不会有啥瓜葛。
堕胎的胎儿,本身他到你这儿来投胎,就是跟你有缘,你把他堕胎就是把他杀掉了,即对他有杀身之怨仇。
1.如果他是报恩的,你把他杀掉,那就恩变成仇,也有的因为是来报恩的,所以不愿缠着其父母;2.如果是来报仇的,你把他杀掉了,旧仇未了,又增新仇,杀身之仇,即仇恨上再加仇恨。
3.如果是讨债、你把他杀掉了,旧债未还,又欠其命债,被报复的更严重。4.如果是还债的,你把他杀掉,那就很可能由还债变成讨债,因为堕胎者欠了胎儿的命债!
当然,在堕胎这因果杀业上,没有所谓的不知者无过之说,不管知不知道堕胎是造孽,杀业,做了都是一样要受报应,差别只在于明知故犯的,所犯因果更重,明知故犯,罪上加罪。其次,声明一点,故意打胎和无故自然流产,或遭遇意外而流产等,是不同的性质。在因果上的业也是不尽相同的,若不分具体情况而一概而论,则当下就有错的了。
道教对堕胎的看法——据《太上三生解冤妙经》记载,女子怀孕,不知保胎,或主动堕胎,或不慎流产,打落亲生骨肉,使孩儿未出世便夭折,变化为冤魂(即所谓的婴灵),缠绕父母,伺机报复,或令其短命,或令其身生恶疾,家庭不顺,事业不遂等等,堕胎女子又因经血污秽,触犯天地日月三光,死后要堕入血湖地狱,受极大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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