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5:04:44
《周易》是一本带有深奥哲理的卜筮之书,所以研究《周易》,离开不对卜筮的探讨。避开卜筮只论义理,这是有偏见的。
孔子将学《易》境界划分为赞、数、德。所谓赞就是幽赞于神明,或许这三个境界在当今时代已不具备可操作性,但这反映了孔子对《易》的基本态度:卜筮是易学的基础。值得我们借鉴的。
需要注意一点,后世常将卜筮与算命混为一谈,这是对《周易》相当错误的解读。实际上卜筮在古代是一项非常神圣的大型活动,反映出了先民们面对自然压力时求吉避凶的美好期待,并且具体的上古卜筮之法已经不可细考,我们也只能通过少量古籍来想象当时的场景。
言归正传,卜筮就究竟有哪些功能呢?笔者在此整理四点以供大家参考。
一:求决于狐疑。
明代大儒王阳明曾说:“凡求决于狐疑者,皆为卜筮。”甚至将深思明辨、笃学、审问也归类于卜筮。这体现了阳明先生一贯的一元论思维方式。虽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这正是对卜筮功能的一种总结,那就是决疑。
孔子在《礼记》中也谈到了卜筮是“决嫌疑,定犹与”。孔子自己也会占卜,并且“百占而七十当。”这也反映了《周易》的预测在一定范围内是相当准确的。但这仅限于有德的君子,他们不会被卜筮所影响,所以有德是进行占卜的先决条件。
二:神道设教
孔子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这反映他本人是不相信鬼神的,但他同时又说:“明令鬼神,以为黔守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这种二元论的态度表明孔子是将鬼神作为一种工具,用来教化万民,规范社会风气。这就是“神道设教”的功能。
孔子以“神道设教”打破了学《易》的阶级观念,扩大了受众群体,寓教于卜筮之中,使百姓有所畏惧而谨守德行,在当时的社会是积极的政治措施。
三:进德修业
孔子说:“夫《易》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图,愚人为而不妄,渐人为而去诈。”这表明《周易》卜筮已经有具有了提高个人修养的功能。这是在求决狐疑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
《周易》卜筮的存在,使人对于未知的事物越发的谦逊恭敬。我们总说“心诚则灵。”心如果诚了,卜或者不卜,结果都会吉祥。从而不再依靠卜筮来做决定,转而走向“圣人不占而吉”的境界。
四:文化礼乐
礼是孔子思想的主要内容,而卜筮正是古代礼乐文化的一部分,这也是孔子不反对卜筮的原因之一。
许多人常常因为儒家文化被封建统治者利用,而对孔子多有误解。实际上,孔子本身的期望是义和仪的统一,孔子在义与仪冲突时,它也会舍仪而取义。
孔子对于《周易》的态度虽是重德义,轻卜筮,但也明确提出了德义为本,卜筮为文的观点,认为“文之不存,本将焉附。”这对我们学习《周易》同样有借鉴作用。我们应将德义为质,卜筮为文,两者统一,文质彬彬,然后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