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5:22:12
以印为用神。1、官印双全,月令以印绶为用神,日元气势乘旺,以官星透出,去日主之有余,以为官印双全,与官星佩印不同,此则身旺,用官以制之,而官印佩印,是身弱要用印生。
如一命例:戊午、乙卯、丙申、癸巳,丙火生于二月,卯木当权,印绶为用神,然而日元的印得刃,必然气势乘旺,必要官来克制。
但如果印绶过旺者,则不宜再用官星,以免官来生印,母多子病。如一命例:癸卯、乙卯、丙子、乙未,身衰印旺,再用官星,官生印,反有母多克子之病。
2、杀印相生,杀印相生局,与官印双全,意义相同,然印用七杀者,有两个方面需要的作用,其一是身旺杀制,身凭印生而旺,要用七杀以克制,
如一命例:丁巳、甲辰、辛酉、戊子,月建辰土,为日主辛金之印,辛金坐禄逢印,气势旺相,喜见丁火七杀透干制之。
其二是以印化杀,身弱杀旺,需要印绶泄杀生身,如命例:戊戌、辛酉、壬戌、癸卯,戊土七杀太旺,全凭辛酉印绶化杀以滋身。
3、印用食神,是指食神泄气过重,需要用印绶以滋身;或日主得印绶相生而身旺,以食神泄秀,以成印绶用神。但印绶能克制食神,凡食神用印者,切忌印绶克破食神,要以两不相碍为佳。
如一命例:癸丑、甲子、甲子、丙寅,月建子水,为甲木印绶,年柱天干透癸,时支又见寅木禄地,甲木逢禄印,气势乘旺,食神泄秀,癸水之气泄于甲木,不能伤丙,所以为用神之成。
4、财星佩印,日元身弱,月令为日主之印绶,可以滋身,四柱又见财星出干,此为财星用印,但以印绶为用者,最忌财星坏印。
如若原局财星太旺,印绶被伤,则以比劫制财护印为美。如一命例:己卯、丙子、甲戌、己巳,子月甲木,印绶当权,财星乘旺,如无印绶资扶,定为财旺身弱,此印绶用神之成也。
以食神为用神。1、食神生财,以月令食神为用因食神能窃取日主元气,所以必要身旺。《独步》云:“食神生旺胜似财官;浊之则贱,清之则烜。”然食神最喜生财,所谓儿又生儿。
如一命例:戊寅、丁巳、甲子、丙寅,月建巳中丙火,为甲木食神,丙火又透于时干,能生年干戊土财星,此食神用神之成。
2、食神制杀,古歌云:食神制杀吉非常,财旺妻荣子更强。如日元见七杀相制,则必要有食神予以制伏,方为佳造。
如一命例:庚申、甲申、甲戌、丙寅,月建申中庚金,为甲木七杀,庚金又透于时干,三金三木,以质量论,然而秋金当令,秋木凋零,以势力论,木自不能敌金,杀强过于身,适有丙火制杀,此用神之成。凡用食神制杀者,四柱以无财为美。
3、弃食就杀,所谓弃食就杀,就是食神虽在月令,但被枭神克破,不能作用用神,所以就必须弃之,以印绶化杀为用神,
如命例:丙寅、丙申、戊戌、甲寅,申中庚金食神,虽得月令,但被丙火枭神盖头,食神不能为用,日元戊土,克泄交加,以丙火偏印,化杀生身为用。此再不以食神论格,而以七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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