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5:25:08
一、五行的互相滋生
五行的互相滋生和助长,简称为“五行相生”。是五种物质属性之间,均具有的一般规律。五行相生的原理是;
木生火:木的性质比较温暖,火象伏藏在里边,经烧灼而出,便生烟出火,所以说木生火。
火生土:火的燃烧自然会消耗木柴本身,木焚毁的部分变成了灰,灰便入地成土,所以说火能生土。
土生金:金属是由矿石冶炼出来的,那么矿石是怎么来的?无论是沉积岩、火山岩、变质岩,都离不开土的早期成分,所以聚土成石,其中的许多山石津润自然界的物质元素,构成金矿。这里“金”还可以理解为广义的“金属”。它们同样是来源于矿石,所以说土能生金。
金生水:少阴之气,润泽而流,销金亦为水。所以说金能生水。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铁水、钢水、银水以及金亦可以化为水的说法,也是金生水的见证。
水生木:因水的润泽而使树木生长,这是极为普通的道理。从五行互相滋生的规律来看,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比如木生“火我”为“生我”;“火我”生土,为我生。
生我者为母亲,我生者为子孙。所以,五行的相互滋生关系,也称“母子关系”。这种关系在六爻预测法中,是极为重要的概念之一。为了帮助大家记忆,逐步消化预测所需的一些知识,我们都将重复提到有关概念,使学会预测变成“水到渠成”。
二、五行的互相制约
五行的互相制约,也称作“五行的互相克制” 简称“五行相克”。是一种事物和另一种事物的互相制约关系。
五行相互制约的原理:
中医学《素问》宝命全形论中说:“木得金而伐,火得火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 ,不可胜竭。”在五行相互制约的关系中,任何一种“行”
都具有“我克”与“克我”两个方面。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比如说“水我”克火,为“我克”、“我胜”;土克“水我”为“克我”、“所不胜”的关系。“所胜”不能过分,“万物尽然,不可胜竭”。例如:金可以胜木,如果胜竭、胜尽,树木、森林都伐完了,自然环境也就有危险了。
三、五行的互相乘制
五行的互相乘制,简称“五行相乘”。是五行互相克制的太过,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反常现象。
例如:火气亢盛,超过了被水克制的程度,如同房屋起火,火警初起的时候,几桶水就可以把水灭了。这时,水尚能发挥制约火的作用,但是一旦火势蔓延,再想救火,几桶水就不能解决问题了。
大火不能受水克制,在烧毁木质家具,门窗之后,必然向金属梁架进攻,以火克金、发挥余威。这种“水不制火,任火克金”的现象,便称为“火乘金”。“火乘金”的乘制结果,使“金”气衰。
如果,土气旺盛,超过了被木克制的程度,木不能对土加以克制时,太过的土,便含去乘水,使“水”气变盛。
四、五行的相互欺侮
五行的互相欺侮,简称为“五行相侮”。是一种持强凌弱的反常现象。
比如洪水泛滥,人们自然会用泥土等构筑堤,克制洪水过于势大,土堤、土坝、土房、土窑之类都被水冲垮。
这种“被克”之“气”偏亢、偏盛,反过来欺侮克我之气的现象,为相克的反向,所以称为“反克”。
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已所不胜侮而乘之,已所胜轻而侮之。”
又如:水本来可克火,由于火气偏亢,火就会反过来侮水;或者,由于水气不足,火乘其不足而侮水。
总之,五行学说认为,五行相生、相克是宇宙间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正常规律,事物只有在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运行不息。而五行相乘、相侮,都是以太过之气、去乘袭或欺侮它气,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反常的现象。
万事万物都有个“理”字,阴阳消长,五行生克有“理”;事物发展变化,对立与统一,也有“理”;帝王、总统如何治理国有“理”,一个人如何做人也有“理”。
总之,天地生万物、万事都有“理”在其中。所以,《周易》系辞有;八卦以象告,爻象以情言之。
我们在预测事情时,在八卦的多种卦象中,在卦辞、爻辞中,其“理”都写的明明白白,只要我们认真去研究,一定可以知道一切,所以说;“知象则理在其中”。
理,不仅是解《经》注《经》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指导信息预测的指南。尤其是在决定预测结果时,“理”显得特别重要,运用得好,预测会百发百中;运用不好,就会使预测结果,一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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