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5:50:51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路径。
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执法工作、所有的活动都与执法相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下,公安机关必须以正确的法治理念引领执法活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维护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这个“生命线”,既是“紧箍咒”,也是“高压线”。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以有力的监督制约约束执法活动,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构建高效严密的执法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体系,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最大限度地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长期任务。新时代,公安机关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践行总要求、谱写新篇章。只有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才能切实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