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7 12:02:26
上节内容我们讲了周公的生平功绩,以及读《周易》需准备的四部典籍。本章内容我们聊聊《周易》究竟讲了什么?上节内容我们讲过著作/著书是艺术创作的一种,著作反映的是作者对自己所处时代的观察探索,通过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想进行的思考见解,反映的是作者的思想。故《周易》反映的是周公的思想,《周易》六十四卦爻辞反映的是周公对周朝制度、周朝万世基业长治久安的思考及制度安排,反映的是周公的治国理政思想。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节的主要内容,周公一生的主要功绩为:1、确立“天命观”和“以德配天”为核心的新的神权理论;2、完善“宗法制”、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建立“分封制”,实行“等级制”;3、营建“成周”洛邑,实行“两京制”(首都和陪都制度)的重大国家及军事战略布局,加强了周王对诸侯国、对天下的掌控;4、制礼作乐,是周礼的集大成者。
周公的思想下节内容我会详细讲述,这里简单概述一下主要是:天命观、明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
我在以前的的文章中讲过《周易》成书时没有现今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没有卦和卦之间的“变卦”、“错综复杂卦”关系,没有爻和爻之间“乘、承、比、应”关系,故在解《周易》的本义和原义时,我们用的是“天、地、人”三才观。
“初爻、二爻”在下为“地”,“初爻”是“卦”显现前的孕育、萌芽阶段;“二爻”是“卦”大成阶段,世道/天下已进入卦象。
“三爻、四爻”居中为“人”,“三爻”是小人(平民)在“卦象”世道中的行为处事;“四爻”是诸侯(贵族)在“卦象”世道中的行为处事。
“五爻、上爻”在上为“天”,“五爻”是天子(周王)在“卦象”世道中的行为处事;“上爻”是上天对“卦象”的影响,“卦象”的终极状态或物极必反时的状态。
通过以上这些内容,我们来看看《周易》究竟讲了什么?为什么我会认为《周易》讲的是周公的功绩,讲的是周公的治国理政思想。
先来讲一下,我认为现今理解非常错误的一个爻辞:这一爻辞体现西周时期的“宗法制”
第六卦,讼卦: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帛书: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省。)
关于这一爻辞的现今译注主要有两种:
1、诉讼失败,返回住处便逃走,躲到一个三百人的小村庄,没有灾祸。
2、诉讼失败,返回城邑,发现他城邑的奴隶跑了三百人,没有灾祸。
我之所以不认可这两种译注,主要是因为不合情理。即使是现今,如果官司失败后,不管是卷款潜逃或欠债逃亡,还是官司失败回家发现又被盗失财,都不可能无眚(没有灾祸),更何况在古代;西周时期,周公作为周礼的制定者,更不可能容忍、容许这种事情。
那这一爻辞的本义、原义是怎样的呢?我一直强调我们在读《周易》时要辅以《尚书》、《周礼》、《诗经》、《甲骨文字典》。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这一爻辞准确的译注为:诉讼失败,返回住处后便逃亡,与他同村邑的几百户人没有过失、没有罪责。(三百户虚指,言其户多)
要准确的了解译注此爻我们需要了解古时的:宗法制、连坐制,“讼、眚”两字的本义。
首先:在古代、封建时期连坐制是宗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连坐制即一人、一家犯罪,邻居连坐;使邻居之间形成一种战战兢兢互相监视的关系。连坐制起始于春秋战国时期,是由西周时期的“相受相及”制度发展而来,“相受相及”源自周公制定的“周礼”。
《周礼·地官·乡师/比长》:“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爱,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辠奇邪,则相及。”
“相受相及”讲的是:相互托付,相互担保;有喜庆、赏赐、刑罚的事,相互共受共享;相互和睦亲善;有犯罪或造谣惑众的,就连带受惩罚。西周时期的“相受相及”制度是“连坐”制度的雏形。
其次:《周礼·地官·》中多次讲到“狱、讼”,经学大师郑玄注解“争罪曰狱,争财曰讼。”,讼是与人争财,争财非罪故无狱,故同村之人没有过失,不会受到牵连,不会负有连带责任。
再次:我们看一下“眚”的本义:通过《甲骨文字典》“眚”的甲骨文写法,其本义:眼睛生翳( yì)长膜。也就是说眚是眼睛有毛病看不清事物,后来引申为过错、灾祸。如果我们用“眚”的本义来看爻辞的话,“无眚”就是眼睛没有毛病,进一步将就是“眚”可以理解为“监视”,“无眚”就是“监视”没有失职,或不属于监视受罚范围。“相受相及”、“连坐制”是邻里互相监视的关系。
最后:通过《尚书》和“用九”的断语来理解此爻。周公在《尚书》的多篇文章中讲到要“明德慎刑”,要罚首恶,从犯不罚;能从轻罚时便不从重;能不罚时便不罚。
《尚书·周书·多士》中“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周公宣布对发对叛乱(三监之乱)的殷商遗民不再治罪,不过周公先讲说发动叛乱的殷民是有罪的,但考虑到上天已经降罚于殷商(1.殷商国家灭亡;2.三监之乱的首犯武庚被杀),便不再治罪,为了表示宽大。
《尚书·周书·康诰》中周公主要谈“慎罚”,认为“罚”是维护统治不可缺少的手段,但行罚时一定要慎重,并且对“慎罚”作出了具体的指示,通篇几乎全是,例如:“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等等。
综上: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才可以准确的理解“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的本义和原义。“用九”要求通过对不同的事情进行判断,进而做出调整,一句话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此爻讲的是“讼”,讼非罪故无需受罚进而“连坐”,故爻辞讲说诉讼失败之人逃亡,这不是其邻里失察(察:相互监视),故“无眚”。(在《尚书》中“眚”和“省”互通,故帛书中写作“省”;省:察也)
我们在来看下面一爻,体现的“天命观”
第十四卦,大有卦: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有”的本义是拥有、富有;在《左传》中“有”也有“丰收”之义,《左传》中“有年”为丰收之年,“大有年”为大丰收之年。
我们知道上爻是“天”位,“大有”是大富有、大拥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这一爻辞的译注为:来自上天的佑助,吉利,没有什么不利的。
此爻对于富有天下、拥有天下之人即周王、周天子来讲,周王得天下是来自天命,来自上天的命令、允许,《尚书·周书》中几乎都是论述“天命”与“统治天下”之间的关系,故在此不再作赘述。(天命与诸侯之间的关系也等于与周王)
对于平常百姓来讲,周朝已经进入农业社会,中国古代农业都是靠天吃饭,故丰收与否都来自“天”、“天命”,故大有卦九二爻: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讲说大丰收之年,用大车来装载。也对应儒家讲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
综上: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大有卦:上九爻的爻辞正是西周时期“天命观”的体现
我们在来看下面一爻,体现的“宗法制”和“嫡长子继承制”
第七卦,师卦: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在我们理解此爻义之前我们先需要知道“君、国、家”这三个字在西周时期的含义。
“君”现在都将此解释为“国君、国王”,但这是不准确的,在西周时期“君”并没有明确的此义,西周时期“君”是一种尊称,一般用在贵族、掌权之人之前,表示尊敬。在《尚书·周书》中有三篇文章《君奭》、《君陈》、《君牙》,讲的是人名为奭、陈、牙三人,“君”是对这三人的尊称。在《尚书·周书·无逸》“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中“君子”指的是贵族、统治阶层、为官之人德统称、尊称;“君”尊称;“子”对人的称呼,具体含义我在《蒙卦》第二爻中有详细阐释。
“国、家”在《尚书》中的论述为“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国、家”指的是“封地”。《尚书》中说人分五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民”。天子富有天下,诸侯封国屏藩,大夫封城承家,只有这三类人才可以拥有封地采邑,只有这三类人是贵族、统治阶层。此爻中的“小人”便是第五等人“民”。
“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在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爻辞中的“大”讲的就是嫡长子。
综上: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这一爻辞的译注为:嫡长子(大君) 有天命,可以封疆建国、封城承家,平民(小人)不可以。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师卦:上六爻的爻辞正是西周时期“天命观”和“嫡长子继承制”的体现,同时也是等级制的体现。
我们在来看下面几爻,分别体现周公的治政思想。
分封制:屯卦: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五爻是天位,天子位。此爻是告诫天子,当国家在弱小、谋求发展壮大时期,扩大统治面积、土地范围、人口等,积聚一切财力、实力求发展“小贞吉”(季历、周文王时期不断对外征伐,扩展国土和势力控制范围);但当国家强大、壮大时应当广施恩泽、泽惠天下,也就是说要封建亲戚、诸侯屏藩,与人共享,讲的是西周时期的分封制。
军事战略布局,营建成周:同人卦:初九:同人于门,无咎。六二:同人于宗,吝。现今一般将“门”解释为国门、王门,“宗”解释为宗族、宗亲,这是非常错误的,我在上节文章中讲过 “成周”和“宗周”之间的关系,“成周”是“宗周”的门户,用以保护“宗周”不被侵犯,并可以在“成周”及时平乱,故爻辞中“门”为成周,“宗”为宗周。同人卦中的内容多与军事、兵法有关,例如: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伏戎于莽:此为《孙子兵法·行军篇》“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鸟起者,伏也。”
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乘其墉,弗克攻:此为《孙子兵法·军郑篇》“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乘:凭借、依仗;乘风破浪,乘虚而入等)
等级制、周礼的亲亲尊尊:主要体现在需卦: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我们知道周礼的最终目的是要求所有人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不得逾越自己的等级地位。平民(小人)平时务农,战时当兵,一年四季不得闲,故有爻辞“需于泥,致寇至”平民闲适,就像陷在泥里,会“致寇至”;诸侯在封地代周天子治政治民,需关注农业耕作、农业生产、体察民情,恰如《尚书·周书·无逸》“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所讲,如此可能“出自穴”(血:通“洫”【xù】,沟渎的意思。“洫”本义:古井田制,成与成之间的水道;田间的水沟,用于农业灌溉。),没有危险,永保其国;周天子最重要的是祭祀之职,天子两件事“社稷、宗庙”,故有“需于酒食,贞吉。”,“酒食”讲的就是祭祀。
需卦:九三:需于泥,致寇至。也是西周时的兵制,兵民合一制度。
屯卦的“乘马班如”,现今解释为:乘(chéng)马班如,这是错误的,其实应该为乘(shèng)马班如,讲的是西周时期的“乘(shèng)马”制度,此制度延续至春秋战国时期,直至骑兵兴起,战车淘汰后,此制度才终结废弃。
大壮卦:丧羊于易;旅卦:丧牛于易。现今解释“易”:1.有易国,2.边疆。其实这两种解释也是错误的,“易”就是我们现今熟知的解释:变易、变化、变迁。我们通看大壮卦全卦,“壮”并非我们现今解释的“强壮”或“伤”义,“壮”通“撞”,“大壮”指的是大冲撞、大冲突。用“羊”代指“壮”/“撞”,丧羊于易就是说为了避免冲突/冲撞而进行改变、变迁(历史故事有:一、孟津之战,也是《尚书·周书》中的《泰誓》一篇;二、西周周太王古公亶父为避免西戎侵袭逼迫,进行迁徙,迁至渭河流域岐山以南之周原,最终建国为“周”)。丧牛于易的“牛”代指财务、财富。
总之:《周易》是关于占卜的书,但也反映了当时西周时期的社会现状和生活风貌;因此我们在理解卦爻辞时要结合当时的社会现状、社会生活。《周易》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蕴含着周公、周朝统治者的治国理念,因此我们在读《周易》卦爻时如果结合西周时期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事实,才可以真正的理解《周易》卦爻辞的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