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3 18:03:17
【西安长安公安 · 警星耀终南】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职,追赶超越,锻造公安铁军,守护一方平安。
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力推动争创“平安鼎”活动取得实效,平安长安、法治长安和公安铁军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为使社会群众充分了解公安长安分局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现开设《长安公安 · 警星耀终南》栏目,讲述长安公安感人故事,展现长安公安先进典型。
马红利,男,1979年7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至今,三级警督警衔,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法制科民警,主要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工作。从事法制工作以来,该同志立足本职,努力学习,勤勉敬业,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和好评,为长安公安依法行政取得佳绩做出了积极贡献。
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
严格依法审核监督案件
马红利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了对《刑法》、《刑诉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尤其学习新版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将所学知识用于日常审核案件,从受案、传唤、告知、处罚、法律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监督,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形成证据链的案件,坚决退回补充。宁可不处罚,也不降低标准处罚。切实做到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条文关、处罚关、文书制作关,努力使自己审批的每一起案件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罚适当。例如分局治安大队呈报赵某非法占有农用地案,因案情重大复杂,系当前秦岭违建牵连出来,犯罪线索来源于涉黑案件。综合全案,马红利同志本着负责态度,查阅相关规定,向局领导汇报时坚决要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正义。
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2013年,马红利开始负责行政案件复议、应诉工作。他深知: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而复议应诉工作又是公安法制工作的晴雨表。行政案件通过复议、诉讼才能鉴别孰优孰劣。所以,马红利同志苦练基本功,刻苦钻研,积极向法制老民警请教复议应诉方面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经常因一起案件在市局、法院和办案单位之间往返,逐渐形成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答复应诉思路。同时,他注重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司法解释,对新出现的国家赔偿案件严肃对待,依法处理。2018年前十个月代理分局行政诉讼25起,诉讼案件维持率到85%,受理复议案件11起,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达到75%,有利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通过反馈书形式对案件中的不足和瑕疵向办案单位予以通报,既教育了广大基层民警,也推动了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马红利自到法制科工作以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出色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初,分局制定辅警培训方案,其中一项是为受训辅警进行法律常识讲解,科长委派马红利同志完成此项任务。马红利接到任务立即着手准备课件,案例,问题,在课堂上与学员互动,之后又利用休息时间编写考题,监考并参与阅卷。每期如此,后来马红利同志被评为优秀教员,作为教员代表面对受训学员表态发言。2018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马红利同志为联系人,具体负责联络、接洽、通知、撰写报告、回复反馈等一系列工作。他深知责任重大,于是主动联系人大和区政府相关人员,耐心请教具体问题,圆满完成人大《治安管理处罚法》检查工作,受到人大干部一致认可。10月下旬,马红利同志负责联系市局法制支队马科长为全局14个派出所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讲座》,马红利同志全程参与,组织民警认真听课,与授课老师互动交流,也受到局领导、科长和基层民警一致好评。
本着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执法服务的宗旨,马红利同志在分局法制科踏实工作,勤勤恳恳,发挥着一个法律监督员的作用,为公安法治建设和平安长安建设作出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