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3 13:02:38
命运,作为一种规律的存在,在世界上不为人感知,却有着暗自而巨大的影响。研究命运规律,不仅仅只是为了得知其存在,更多的是使用这样的规律来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所处的世界,是绝对运动、相对静止的。命运作为规律,正是通过万物的存在、运动、变化来表现出来。从对于这些表现的过程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命运规律的三条定律。
一、因果律
万物的变化是多个原因影响所造成的结果。其结果有质变和量变两种形式。量变是一种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由万物之间各个原因的影响所组成的,具有客观的普遍性。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先从量变开始,在一定的界限内,不会造成本质的改变,也即质变。量变有两种,增量变和减量变,是相对的。在两者的互相作用中,事物就会呈现出统一、静止、平衡、相持等状态。当量变累积到一定程度,达到界限的转折点,就会产生质变。质变是一种根本、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当达到质变时,事物就会呈现分解或是相持、平衡、静止状态被破坏的状态。
其中,每一个量变和质变的结果,都是有其原因,所以,没有无原因就能产生变化的结果。同理,我们也可以看出,当因的量变没有到达界限的转折点时,并不会产生根本质变的果。当产生质变以后,仍然会有新的量变的产生,未来仍旧可能形成新的质变。因此,对于人事物的发展来讲,如何控制量变的范围,控制好量变的度,才是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问题。
二、混沌律
万物存在着诸多因素的交叉耦合作用机制,既在总体上相互关联,又在个体中相互独立。如此的关联性影响,导致了个体的变化。对于个体变化来说,由于如此变化的原因来源于各个方面的个体,而变化的个体,又将影响到其所能影响的其他个体。因而我们可以发现如此一种现象,事物在行动之初极为单纯,但经过一定规则的连续变动之后,却产生始料所未及的后果,也就是混沌状态。但是,这种混沌状态不同于一般杂乱无章的的混乱状况,我们可以对混沌的现象经过长期及完整分析之后,可以从中理出某种规则出来的。我们始料未及的后果,并不是我们绝对不可预见,而是我们分析能力的限制而不能预见。如同下棋一样,一个棋手能力的优劣,就看是否能够通过分析,预见到之后几十步棋会如何变化,能力越强,则预见的变化则更多。但是,在实际中,人体受自身能力限制,很难考虑到如此众多的因素的变化,所以,混沌律则消除了可控测量过程和决定论式可预测的幻想。可见,精准预测是理论上可行,而实际上不可操作的理想。
三、循环律
命运规律的表现常常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某种程度上的相同的循环状态。万物是在绝对的运动状态中的,运动是事物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是事物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没有不运动的事物,也没有离开事物的运动。而运动具守恒性,即运动既不能被创造又不能被消灭,其具体形式则是多样的并且互相转化,在转化中运动总量则是不变的。这样的相对守恒的运动,便是静止,这个静止是相对的。由于运动具有转化的特性,因此,在宏观来看,事物运动的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守恒,如能量的守恒、质量的守恒等等。
由于命运规律的系统关联性可以得知,一个事物的运动,必将引起其相关联的事物的运动,此消则彼长,此长则彼消,在其发生变化的同时,则另外相关的其他因素也在发生变化。所以,这样的变化是相互的,常常会造成相似的影响因素出现,从而将造成相似的变化过程。这样的变化过程被称为循环。由于命运是一种规律,因此,只要出现同样的影响因素,就会出现同样的变化结果。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从三大定律中得出几个如下的推论:
1、命运造成的结果,一定是有原因的,无因则无果。反之,无果也无因。
2、影响因素需要累积达到一定的界限,才能够引起彻底的改变,即引起质变。
3、预测的准确性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精准预测是不可能实现的。
4、命运在相同条件下,会造成相同的变化过程和结果;当条件不完全相同时,即使产生了相同的变化过程,也不能产生相同的变化结果。
5、个体的命运变化会影响其他的个体,从而影响整体的命运变化;反之,整体的命运变化也能够影响到个体的命运变化。
6、个体可以改变根据命运规律来改变结果,但却不能改变命运规律本身。
在预测个人命运变化的路途上,每个人都是那么想精确知道自己的变化,但是,事实上,与其只想知道自己变化的结果,不如客观的了解命运规律,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思考自己抉择的方向,思考自己的目标,这远比单单知道一个未必精准的预测结果更胜许多。同理,占卜的预测,与其告诉一个结果,远远不如用来分析其现有的条件和因素更来得实在。只有明瞭当下,才能更好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