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 12:13:04
如何看待《周易》中的“位” 作者:邓文富,陕西周至人 编辑:素茶 图片:网络
《系辞》曰:“圣人之大宝曰位。”将《周易》六十四卦浏览一遍,无论有无悟性的人,可能都不难发现一点,即《周易》非常重视“位正”和“有应”。当然《周易》也非常强调“易(变易)”,《易经》认为变与不变都是必然的,但是,变在《易经》中具有普遍性,而不变只是作为相对的因素而存在。自然和社会总是在不变与变的交替作用中进行着。然而,变与不变的最终目的都是要达到“位正”和“有应”,如果位正而有应,就要守正不变;位不正又无应,就要变正求应。而一旦位正有应,又与本卦卦德吻合,爻辞中往往会出现“吉”、“元(贞)吉、”“无咎”、“无不利”、“悔亡”等一些吉利的词;如果位不正又无应,又有违卦德,爻辞中通常会出“凶”、“咎”、“吝”、“悔”、“羞”、“厉”等不吉利的话。
所谓位正,是指奇数(初三五)爻为阳爻,偶数(二四上)爻为阴爻。所谓有应,是指四与初、五与二、上与三阴阳呼应。
下面不妨试举几倒,以作说明。
先看位正或有应的例子。
【倒1】《比》(下坤上坎):六四,外比之(自外亲切归附九五之尊),贞吉(吉利)。
《系辞》曰“四多惧”,这一通例在《比》卦中就不能应验了。六四临近君王之位,理应有“伴君”之惧,然因其当位居正,以柔从刚,以阴顺阳,亲附于上,虽在外卦,却因“近”而“比”,就如贤臣在外而亲附于内、于上一样。
【倒2】《临》(下兑上坤):六四,至临(以极为亲近的方式统治民众),无咎(没有过失)。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例3】《讼》(下兑上乾):九五,讼,元吉。
九五之所以“元吉”,也因居尊位中正,能明辨争讼之事。
接下再看一些失位不正的例子。
【例1】《师》(下坎上坤):初六,师出以律(军旅出征必遵循国法军纪),否臧凶(反之,则必有凶险)。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初六失位不正,故曰“失律”。师本属“不详之事”,又居坎险(坎为险)之中,故曰“凶”。
【例2】《履》(下兑上乾):六三,眇能视(目盲而视物),跛能履(足跛而行路),履虎尾(踩着老虎的尾巴),咥人(老虎会咬人),凶(有凶险)。武人为于大君(武士要效力于大人君王)。
六三既眇又跛,可谓多灾多难。究其原因,皆因失位不正,身不正,则名分不正,名分不正,则淹蹇多难,故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例3】《无妄》(下震上乾):六三,无妄之灾(不虚行妄为却遇到灾祸),或系之牛(这就像有一个人把牛拴在树下),行人之得(过路人将它牵走),邑人之灾(居住在他家附近的人却受到怀疑,遭到拘捕,这可真是飞来的横祸)。
俗言“白狗吃食,黑狗当灾”,六三之灾与这个谚语所说的情况极为相似。“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无缘无故地受到冤枉,这就是因为六三失位不正,虽与上应,而上九自身“有眚(灾祸)”且“无攸利(无有所利之事)”,只好受飞来横祸。
有人会反驳:也不尽然。确实如此。笔者前已言及,要知吉凶祸福,除了要看是否为正有应,还得看是否遵守卦德。《系辞下》曰:“何以守位,曰仁。”这里是说卦爻,其实也是论人品,若人不仁,也很难守持正位,或虽处正位,却难得善终;相反,即使暂时位不正,处境不利,但只要秉持仁德,仍可避灾趋吉。在此,也不妨试举两例。
【例1】《坤》:六三,含章(蕴含着阳刚之美德),可贞(所占问的事情是可行的),或从王事(或者跟随君王去做事),无成有终(成功之后,不要把功劳归于自己,谨守为臣之道,这样就能够有好的结果)。
六三阴居阳位,却言“可贞”,就是因其蕴含着阳刚之美德,有以阴包阳、含而不发的智慧和耐心守正的品性。但要得善终,还应该谨守为臣之道,不居功自大。
【例2】《既济》(下离上坎):上六,濡其首(渡河濡湿了头部),厉(有危险)。
上六虽居正位,但因处于穷尽之处,不能长久保持既济之道,所以有危险。
《周易》为什么如此重视“位”,视之为“圣人之大宝”,愚以为,这正反映了古人的等级观念,所谓下不能凌上,阴不能乘阳(刚),小民君子有别,男女尊卑不同。在《周易》六爻中分为天人地三才,五上爻为天,三四爻为人,一二爻为地。《系辞》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虞翻曰:“乾高贵五,地卑贱二。”(《周易集解》)显然,五爻为贵位,二爻为贱位。五爻为贵,是天子之贵,二爻为贱,是小人之贱。在邵伟华的《周易与预测学》中分得更细,上爻为天,五爻为君,四爻为宰相,三爻为县官,二爻为小民,一爻为妻,为仆婢。这种君臣、男女、主仆等不能逾越的尊卑等级观念,显然是我们今天要批判的。
但是,我们今天倡导和谐社会。而要建设和谐社会,必先建设和谐家庭,要建设和谐家庭,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必须要摆正家庭成员之间的位置。子女是家庭的未来,更是社会的未来,子女强则家强,家强则国强,所以,一定要教育好子女。而在子女教育问题上,许多家庭都存在爷爷奶奶越俎代庖,一味溺爱孙子,不准爸爸妈妈严格管教孩子。这就没有摆正位置。即使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孔子也认为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职责,他说“养不教,父之过”,而不是“爷之过”。摆不正位置,不仅影响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更影响家庭和国家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