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8 09:06:36
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全体干警合影。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 通讯员 何伦波 永兴报道
离县城40分钟车程,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有3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年均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件。仅从数据上来看,并看不出什么特点,但是由于多年来专注于处理“东家长、西家短”的家庭、邻里纠纷,在庭长李剑平的带领下,马田墟法庭的审判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审判和纠纷化解经验。
自2014年以来,该庭多名干警因表现突出受到表彰,连续5年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庭室”“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得到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田墟法庭干警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调解贯彻在始终
“法庭受理的案件基本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和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三大传统民事案件。”马田墟法庭庭长李剑平告诉红网时刻记者。马田墟法庭管辖五个乡镇,管辖区域面积407.4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5.5万人。受其历史、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当地综治状况错综复杂,居民宗族观念十分强烈,各方面矛盾较多、易激化。
在李剑平看来,要处理好这些错综复杂的小矛盾、小纠纷,一个法官除了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以外,关键还要“勤跑腿”“多动嘴”。
因此,注重化解矛盾是马田墟法庭一直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拘泥于就案办案,坚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尽可能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纠纷化解在基层和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促进辖区乡镇的和谐。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较高,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较深。”在谈到马田墟法庭特色的时候李庭长自豪地说道。
五年来,该庭调解结案979件,撤诉结案622件,调撤率为69.94%,大量疑难复杂纠纷通过调解等方式得以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2015年以来,该庭审结案件2327件,服判息诉率96.28%,无案件当事人涉访,无错案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李剑平表示,有些案件,要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看现场很重要。要深入了解当事人、当事人亲属的背景,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判决要参考各方当事人的综合情况,以达到双方利益上的衡平,才更能显现法律的社会效果。
“在判决时,法官如果没有进行调解沟通和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就下判决,当事人难免会感觉非常突兀,难以接受。法官依照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虽然合法,但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反而可能会激化矛盾。” 李剑平指出,大部分老百姓法律素养不高,需要不断去做思想工作,案件标的很小、但矛盾很深,把调解工作贯彻始终就很有必要。
“调,维护一方稳定;化,守护一方平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充分展现了马田墟法庭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社会实践作用。
在了解马田墟法庭法官办案的环节中,记者还发现,法庭并没有森严的安保,当地老百姓随时可以见到法官、随时可以找到法官。 “我们老百姓在法律上有什么不懂的,随时都可以来找他们咨询,他们的大门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马田镇村民李某说道。
马田墟法庭干警深入百姓家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下乡巡回办案,将法庭触角深入到每村每户
李剑平认为,法庭并不一定要在机关,法庭要方便当事人,要让法庭触角深入到每个村组、每户居民。
基于辖区面积较大,部分山区、矿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为把公正司法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全面提升和延伸法庭工作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直接去当事人家里”的巡回办案模式成为了马田墟法庭的名片。
这种布点多、覆盖广、力度强的巡回办案体系,畅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促使大部分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得到化解。
“我四个孙儿都要读书,还要生活,我跟他爷爷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也是没能力了才起诉他们妈妈。”悦来镇三黄村刘文彩奶奶急切地对法官李剑平说。
在这一起奶奶作为四孙子的法定代理人,起诉其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中,其父亲邓某因肝癌而去世得早,母亲唐某改嫁他人,从此再没有回过这个家,而四位小朋友也不愿跟随母亲生活,一直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时光如磋,两位老人现已年老多病,抚养好四个孙子十分困难。
了解到案情后,李剑平法官又立马下乡来到雅雀村找到母亲唐某,并耐心地做工作,将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一释明。经过心理疏导、矛盾调处、联系当地村组干部等工作,马田墟法庭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其母亲每月支付四位小朋友抚养费1200元,直至年满18周岁止。
“在微信群看到这个判决,我们都上了一课,我们这有不少类似情况。”三黄村邻居张某感叹道。
谈及巡回办案模式的必要性,李剑平说:“不是为了巡回办案而办案,而是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就可以就地调解、就地开庭,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法庭要方便当事人。”
得益于良好的调解效果,马田墟法庭的审判质效得到大大提高,目前审判周期平均约为32.5天,远远低于全市平均周期。
多方联动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法制宣传提升百姓法律素养
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如何把案例的示范效力提高,让百姓在案件中受到感化规则之治,达到学法普法的效果是一个重大课题。
在这方面,马田墟法庭的做法是:一是做好“联动”调解功夫。利用自身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推进基层政法联动,强化人民法庭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利用乡镇政法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类型案件特点和社会治安形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三是利用辖区24名人民陪审员知民情、懂风俗的特点,帮助各部门提前介入协调化解,充分发挥他们临时“法官”的作用,化解各类矛盾。
“以前,有人要离婚都要死要活的,现在老百姓已经懂得用法律的思维来处理问题了,逐渐会运用法律解决好自己家的麻烦事了。”村民王某说。
李剑平认为,“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强人所难”,基层案件往往情法交融,如果机械适用法律条文,非但不能维护法律权威,还会使得法律权威丧失殆尽。
在办案过程中,李剑平要求全庭人员得尽量少用法言法语,最好使用一些让当事人听得明白而又不会产生歧义的语言,以达到法官与当事人能进行深层“心灵交流”的效果,使审判更人性化。注重调研和调解工作,少数法官受西方“对抗式庭审”思维的影响,机械地“坐堂问案、居中裁判”,导致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的难以实现。对某些特殊的案件而言,如相邻关系、家庭纠纷,要善做马锡伍式“法官”,有必要实地勘验,通过调查研究,非曲直一目了然,要善于做调解工作,力促纠纷案结事了,切实提高办案能力。
李剑平及其审判团队的经验做法不仅得到辖区内广大老百姓的认可,也得到了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贵的高度肯定,李小贵指出,多年来,马田墟人民法庭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创造出具有法庭特色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便民利民举措,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未来,马田墟人民法庭将始终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