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2 15:40:27
坤造:坤造:丁巳、乙巳、乙亥、辛巳
大运:7岁丙午、17岁丁未、27岁戊申、37岁己酉。
1、此造日主是乙木,是阴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花草之木,生在夏初,火旺而当令之时。乙木不旺,故而性格秉性柔和,脾气不大,有很强的容忍力和变通力。但是日主乙木的人,最大的问题是不能生气,平常不生气的时候特别温顺和谐,一旦有人得罪于她,就会非常记仇,而且忘不掉,如果连续得罪她,就会控制不了而发作,这种命理特征是这次悲剧发生的根源。
2、日主乙木生在巳月,火多,火燥,依仗亥水生助乙木,这个亥水就是她的喜用神,2013年是癸巳年,加上八字中的三个巳火,冲动日支亥水,形成四个巳火冲一亥水的格局,用神多次受伤,而处于死绝之地,加之外力引动,发生牢狱之灾也就不言自明了。
3、大运戊申和八字中的三个巳形成刑克关系,火是伤官,金是官星,形成伤官见官的格局,“伤官见官为祸百端”,也是突出了命中会有牢狱之灾的特点。
4、2013年交己酉大运,这个时间前后,正是戊申大运换己酉大运的时间段,人们在交运期间,会出现一些变数和不稳定性,情绪落差也大,容易做出极端的事情。
由此可见,这位女士在这个时间段,由于八字、流年流月、大运三者共同产生的不良作用,导致了她的失控并带来牢狱之灾。对于她而言,是一个比较极端的危机,如果提前一些时间采取措施化解,是完全有可能避免的,但事已至此,只能安心服刑以赎罪了。
另外我想说,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家人、他人发生磕磕碰碰的矛盾,如果自己能够保持平和、宽容的心态,往往就会将大事化小,因此提升自己的修养和素质,修心与修身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说知识能改变命运、信仰能改变命运?其理亦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