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志-民族 宗教-宗教
发布时间:2024-09-30 04:07:18作者:学典国学网第一节 古代宗教
哈密地区自古就是一个多宗教地区。历史上在这里所流行的宗教,除原始宗教和萨满教外,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沿丝绸之路先后传入哈密。这些宗教有的已经消失,如祆教、摩尼教、景教;有的则一直流传至今,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
一、原始宗教
自然崇拜原始社会,由于人们对自然界的天地、日月、星辰、山河、雷电、风雨等认识不清,便产生了自然崇拜。
《元和郡县志》卷四十伊州条记载:“天山,一名白山,今名折罗漫山,在州北(即伊州)一百二十里。……匈奴谓之天山,过之皆下马拜。”这就是古代匈奴人对自然的崇拜。
巴里坤县的哈萨克牧民,至今仍有崇拜天地、日月、星辰遗俗。每逢新月初升,他们便祈求新月降福,保护六畜平安。
祖先崇拜 古代哈密各民族,都崇拜自己的祖先。至今,在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及蒙古族中,仍有祖先崇拜的遗风。
图腾崇拜 古代哈密的各游牧民族,如乌孙、突厥、高车、回鹘等,都认为他们的祖先与狼有亲缘关系,所以多以狼为图腾。
萨满教 萨满教是一种晚期的原始宗教。古代的匈奴、柔然、突厥、回纥、蒙古、满、哈萨克等民族都信奉过萨满教。“萨满”是通古斯语的音译,即“巫”的意思。认为世界分为三层,“天堂”为上界,诸神所居;地面为中界,人类所居;“地狱”为下界,魔鬼所居。“萨满”为人“驱邪治病”时,口念咒语,手舞足蹈,装出鬼神附身的样子。
伊斯兰教传入后,萨满教逐渐衰落。但它的一些观念和习俗,却在各民族中一直保存下来。
哈密地区的维吾尔族,称萨满教的“萨满”为“巴合西”(即巫师),称巴合西举办的“驱鬼舞”为“皮热舞”。“皮热”(即巫术),一般也称“巴合西”为“皮热洪”(即巫医)。
二、祆教
祆教,公元前6世纪末,由琐罗亚斯德在波斯东部创立。祆教崇拜日月星辰,对火尤为崇拜,有专门祭祀圣火的仪式,故又称“拜火教”、“火祆教”等。
祆教约在公元前4世纪传入西域。传入哈密的时间不详。
唐光启年间的《沙州伊州地志》残卷载:伊吾县有“火祆庙,中有素书形像无数”。该火祆庙的 祆濯粱陀还前往长安朝见过唐僖宗,并当庭表演了预卜国家大事和利刃穿腹的幻术,因而还被授予官职。说明当时伊州祆教盛行。
伊斯兰教在新疆各地广泛传播后,祆教便逐步消亡。但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及蒙古族中还保留着祆教的一些遗俗。如维吾尔族民间,用点燃的芦苇为病人“燎病”。民国时期,维吾尔族娶新娘,先将新娘用褥子抬出,在门外火堆上转一转,然后上车。看望别人家生病的小孩,进门前先要用燃着的柏树枝烟熏一熏,再进门。婴儿睡摇床,小孩夜哭多,都要用柏树枝烟熏,认为这样可以驱除邪祟,护佑儿童健康。
巴里坤县的哈萨克族牧民,每当牲畜转场时,要用火熏一熏冬窝子住处。转场途中,要烧两堆旺火,把牛羊从中间赶过去,认为这样可以驱除邪祟,牲畜健壮。他们还认为,火是光明的象征,是锅灶的保护神,牲畜发病时用火熏,新娘子进门时先拜火,往火塘里撒酥油,小孩子不入睡用“火燎”等。蒙古族专门在农历七、八、九月份,举行祭火的节日。
三、摩尼教
摩尼教约在公元6世纪传入西域,传入哈密地区的时间不详,但最迟不晚于公元9世纪西迁回鹘进入哈密之时,回鹘西迁前,曾以摩尼教为国教。西迁初期仍信仰摩尼教。回鹘进入哈密,促进了摩尼教在哈密地区的传播和发展。
伊斯兰教传入后,摩尼教衰亡。至今,在维吾尔族及哈萨克族中,遇到日蚀及月蚀,念经祈祷平安,即是摩尼教的遗俗。
四、景教
景教,是基督教的一个派别,又称“聂斯脱利派”。公元6世纪传入西域,传入哈密的时间不详。
元代,新疆景教进入鼎盛时期,哈密地区也有景教徒活动。据元代行经哈密的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钦赤塔拉斯(今沁城)所见,当地除佛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外,还有景教徒。
明朝以后,景教渐趋衰亡。
第二节 佛 教
一、沿革
公元前1世纪,佛教传入新疆。约在公元1世纪传入哈密地区。
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唐僧玄奘去印度取经,途经伊吾(今哈密),“止一寺,寺有汉僧三人,中有一老者,衣不及带,跣足出迎,抱法师哭,……”“自外胡僧、胡王悉来参谒,……”这些史实说明,当时伊吾佛寺内,不仅有胡僧(西域少数民族僧人),而且有汉僧(从内地来的汉族和尚)。
唐会昌元年(841),回鹘诸部西迁天山北路,以高昌为中心,建立高昌回鹘王国。其辖地包括今吐鲁番、吉木萨尔、辟展(今鄯善县)、焉耆、库车、拜城、哈密及敦煌以西的广大地区。回鹘人初来时,仍继续崇奉摩尼教,但很快就改信了佛教。公元9世纪后,高昌回鹘王室改信佛教,以后佛教便成了王国居统治地位的宗教。当时,伊吾属高昌回鹘王国,伊吾人民也都信佛教。
唐朝,基本完成了统一西域的大业。在西域设安西都护府。这一时期,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佛教兴盛。每逢佛教节日(如五年一次大会、乞寒节等),佛教僧侣除讲经布道外,还上演剧目,伴以舞蹈音乐。1959年,在哈密县天山公社板房沟发现的27幕大型佛教话剧手抄本一《弥勒会见记》,就是用回鹘文写成的佛教剧本。他们用上演佛教话剧,宣扬佛教教义。
今哈密市三堡白杨沟上游的佛洞、佛寺遗址,庙尔沟佛窟遗址,东庙尔沟石佛寺遗址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佛教建筑。
13世纪70年代,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路过哈密时,曾见到哈密人皆崇拜偶像,多是佛教徒。
元明时期,在哈梅里(今哈密)畏兀儿人中,涌现了不少佛经翻译家。必兰纳失里,畏兀儿人,幼时熟诵经书,及长精通佛教,并会多种文字,为著名佛经翻译家。元大德六年(1302),奉旨代替元成宗孛尔只斤铁穆耳,在广寒殿受戒出家。元皇庆年间,受命翻译佛经。
明永乐十年(1412),哈密元裔蒙古王免力帖木儿遣使臣要求明廷在哈密卫设立管理佛教事务的机构——僧纲司。明廷并赐给“敕命及印”。当时,明廷还在哈密委任绰颜帖木儿为国师。15世纪初,佛教在哈密仍占统治地位。14世纪上半期,伊斯兰教开始传入哈密,15世纪末,东察合台汗国吐鲁番速檀4次侵占哈密,用武力向哈密传播伊斯兰教,佛教势力渐衰。
16世纪初,明正德八年(1513),哈密最后一个元裔蒙古王拜牙即,投附吐鲁番速檀满速儿。满速儿强迫未信仰伊斯兰教的畏兀儿人和蒙古人信仰伊斯兰教。
清朝,统一新疆后,内地佛教也随之传入哈密和巴里坤。清政府在哈密和巴里坤广建佛寺,佛教又趋兴盛。
同治年间,镇西直隶厅一王姓人在关帝庙出家为僧,法名心月禅师。心月禅师的师弟心泉和尚主持陕西会馆,并收常净、照净两个徒弟。心月和尚一生虔诚念佛,苦学经卷,云游四方,曾去关内名山宝刹拜佛。清光绪年间,去北京觐见光绪皇帝,静坐七天七夜,朝廷赐给黄缎袈裟一领、玉如意一枚,并责令镇西直隶厅在天山庙东侧,为其修经堂、斋堂和寝堂。心月和尚住天山庙数年后,移居县城大庙。心月和尚工诗文,通医道,给贫苦人民看病,不取分文。年80余圆寂,葬于岳公台下,造七级浮图。此后的僧人有广川、广秀师兄弟2人。广川于民国1年(1912)逝世,广秀于1950年病故。
清末民初,哈密有甘肃传来的佛教组织白蜡会。白蜡会,是以其供佛所点的羊油蜡为白色而得名。民国24年(1935),敦煌玉华堂法师王玺文来哈密传教,将白蜡会改为玉华堂,白蜡会堂主万登榜为法师,由王玺文主持哈密佛教事务。民国34年(1945),王玺文病故;10月,中国佛教会的心道法师由酒泉来哈密,组织哈密佛教会,召集哈密佛教徒开皈依大会,参加大会的有300余人。心道法师去迪化后,哈密佛教会(又称经社)设老城顺城巷。佛教会组织有理事长王荣,副理事长刘培孝,下设6个佛堂。
新中国成立后,镇西县的两名和尚相继去世,哈密县的佛教会(经社)自行解散,佛教活动停止。
二、藏传佛教——喇嘛教
元末明初,正当吐鲁番、哈密等地的佛教衰落之时,信奉藏传佛教的西蒙古(又称瓦刺、厄鲁特、卫拉特),乘东蒙古衰败之际,进入天山北路,在科布多、阿尔泰山、哈密以北活动。从此以后,新疆的佛教就主要流传于西蒙古瓦剌人中。
明朝,哈密的蒙古人都信奉藏传佛教——喇嘛教。并设立僧纲司,管理佛教事务。
西蒙古瓦剌人在今巴里坤县修建喇嘛庙,至今遗址尚存。每年农历五月十三日,蒙古族农牧民都要到这里“祭敖包”,并举行赛马、摔跤等活动。
民国时期,镇西县有哈布孜小活佛,盛世才时迁至西藏。喇嘛有呼鲁胡尔、夏楞格陵、孙德勒、苟毕年、沙哈拉特等。以后这些喇嘛有的病故,有的出走。新中国成立后,已无喇嘛。因为无喇嘛庙,有些蒙古族牧民便到青海省塔尔寺去朝圣拜佛;一般蒙古人亡故后,便请老人念经送葬。
1989年,巴里坤县派出3名蒙古族青年,到巴音郭楞自治州和硕县喇嘛庙学佛经,回来后任本地喇嘛。
哈密地区的蒙古族人信仰藏传佛教——喇嘛教,1990年,全地区有蒙古族1 714人,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巴里坤县,计1 283人。在巴里坤县,又主要居住在石人子乡牧场。1978年后,石人子乡牧场给喇嘛教信徒划出10平方米房屋1所,作为教徒从事佛事的活动点。同时,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临时请来两名喇嘛,主持教务。
三、佛洞佛寺
(一)唐代佛寺据唐光启年间《沙州、伊州地志》残卷载:伊吾有宣风、安化二寺,纳职县有寺一。
(二)白杨沟佛洞、佛寺遗址位于哈密市三堡白杨沟上游,维吾尔人称“台藏”。
(三)庙尔沟佛窟遗址 位于啥密市东北天山脚下,以其地有古代的佛窟而得名。
(四)东庙尔沟大佛寺遗址 位于哈密市沁城区东南,维吾尔人称牙里古斯脱云木。
清道光《哈密志》载:“塔勒纳沁城庙儿沟山上,有大佛寺。距城一百九十里。”
民国20年(1931),佛寺被破坏。民国27年(1938),苏军“红八团”在东庙尔沟设卡,将残寺拆毁,在其址修建营房,现遗址已不存。
(五)四堡佛洞遗址位于哈密市五堡乡四堡村北部一带。沿白杨沟河至四堡北的加浪巨龙、玛木其土尔,有佛洞、佛寺遗址5处。
均为下方上圆的拱式建筑,内绘佛像及鸟兽等壁画。现多已毁坏。上述佛寺、佛洞遗址,据考证均为唐代建筑。
(六)哈密县大十字观音阁 位于哈密县大十字东南角,供奉观音、韦驮等菩萨。现仅剩原来的几棵胡杨树。
(七)哈密观音地藏王菩萨寺据道光《哈密志》载:新城(即老城)内有观音地藏菩萨寺。嘉庆十二年建,同治年间被毁。
(八)观音山菩萨庙 据道光《哈密志》载:沁城观音山菩萨庙距城二百四十里。
(九)巴里坤地藏王菩萨寺镇西县地藏王菩萨寺位于汉城南门外,佛寺建筑宏伟。进山门为戏楼,戏楼前为看戏场地。上台阶有一亭子,左右厢房各三间,再上台阶为大雄宝殿,共5楹,进深左右上为十殿阎君、下为十八层地狱,再上为地藏王菩萨。后殿为倒坐观音、送子观音,座下为观煞洞。是宣扬轮回和因果报应的典型寺院。新中国成立后,在破除迷信当中被拆除。现仅剩大殿部分。
四、佛经
(一)《弥勒会见记》(详见《文化编》)
(二)藏文经卷 1983年,哈密地区文管所在天山板房沟,收集到铜佛1尊,高约12厘米,佛身中空,底座有盖,内装用桦树皮书写的藏文经卷1小轴,纸绘佛像22小张。这是藏传佛教——喇嘛教在哈密县天山一带流传的实证。藏文经卷,现藏哈密地区文管所。
[附]哈密佛教会
民国34年(1945)lo月初,抗日战争胜利初期,有一位名叫“心道法师”的汉族人从口内来哈密,声称要在哈密筹设“佛教会”,宣扬佛教,普渡众生。这个心道法师在哈密拜见国民党军政首脑之后,即持第八战区司令长官部和中国佛教会的介绍信呈请哈密区专员曾勇甫批准在哈密成立佛教会。心道法师并邀请中央银行哈密分行经理郭清德、玉门油矿局驻哈密办事处处长钱绍洲为发起人,协助筹备工作。
哈密佛教会在心道法师、郭清德、钱绍洲等积极筹备下,于民国34年(1945)10月底正式成立。在举行成立大会的那一天,专员曾勇甫、东疆守备司令部代表马副参谋长、哈密县长陈守平、中央银行哈密分行经理郭清德等军政首脑,均被邀请到会祝贺。会后郭清德还为该会进行募捐。
该会主持人为心道法师。据说在哈密吸收了数十名佛教徒,他们都捐献了一些钱为该会修建房舍,作为会址(在北门外)。佛教会成立后,心道法师即赴迪化。此后再未有活动。
第三节 道 教
一、沿革
公元5世纪,道教由内地传入新疆。哈密是新疆道教传入最早的地区之一。
南北朝时,北魏泰常七年(422),西凉为北凉所灭,西凉的唐和、唐契和李宝,招集汉族民众2 000余家,逃来伊吾(现在的哈密)避难。统治西域的柔然汗国,任唐契为伊吾王。当时,伊吾汉族人口增加,道教也随之传入。
隋、唐时期,在伊吾设州,辖县、乡、里,汉族人口进一步增加,道教兴盛。在伊吾县、纳职县和柔远县都建有道观。这些道观,就是中原道教传入伊吾后,由汉族屯田土卒及汉族百姓修建的。
清朝,在北疆各地大修庙宇,道教兴盛。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年间,在哈密厅及镇西直隶厅广建庙宇,特别是镇西直隶厅,所建庙宇居全疆之冠。
同治年间,全疆大乱,哈密厅及镇西直隶厅城乡的庙宇,多被破坏,道教衰落。
光绪初年,全疆平定,清政府又在哈密厅及镇西直隶厅大修庙宇,道教又趋兴起。
民国20年(1931),哈密县农民暴动,哈密县及镇西县各乡村、各驿站的庙宇,多被破坏,道教又趋衰落。盛世才主政新疆后,道教又恢复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哈密地区的庙宇陆续被改作他用,道教在哈密逐渐湮灭无存。
二、道观庙宇
(一)哈密县
1.据唐光启年间的《沙州、伊州地志》残卷载:伊吾县有祥弊、大罗二观,纳职县有祥观,柔远县有天上观。
2.据清道光《哈密志》记载,新城(清雍正五年建,即今老城)有:
关帝庙 正殿三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对面戏楼一座,清雍正七年建。左旁有龙王庙一
间,右旁有土地庙一间,清乾隆十三年建。
文昌宫 正殿三间,左右厢房各三间,清嘉庆八年建。
牛王庙、马王庙、火神庙正殿三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对面有灯山楼一座。清乾隆三十七年建。
万寿宫 正殿五间,左右厢房各一间,清道光十三年建。
3.兵城(清同治七年建,即今新城)有:
城门楼系魁星楼,三层各一间,厢房一大间,清嘉庆二十二年建。
兵城北有马王庙、药王庙、娘娘庙,正殿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对面牌坊一座。
东门外有药王殿、吕祖楼、火神楼。
西门外有无量庙,对面戏楼一座,清乾隆年间建;罗祖庙,乾隆年间建;城隍庙,对面戏楼一座,乾隆四十三年建。孙祖庙,财神楼,五凉社,道光二年建。
4.塔尔纳沁城(即今沁城)有:
城西有对贤庙,城东有圣贤庙、财神庙、娘娘庙。
城内有老君庙。
5.东西各驿站有:
东驿站的蔡巴什湖、黄芦岗、长流水、烟墩、苦水、沙泉子、星星峡均建有圣贤庙。在长流水、烟墩并建有龙王庙。在蔡把什湖还建有风神庙、娘娘庙。
西驿站在头堡、二堡、三堡、沙枣泉、隙墩均建有圣贤庙。
北驿站的天山顶有圣贤庙,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距城82.5公里。
经过同治年间的变乱,新城(老城)、兵城(新城)被毁,庙宇也多被破坏。清光绪初年,全疆平定。光绪十年(1884),重建老城(比原来的城大),清政府在哈密直隶厅又广修庙宇。
6.民国年间,哈密县有以下庙宇:
老城内有定湘王庙、马王庙、火神庙。
新城内外有关帝庙、财神庙、魁星楼、娘娘庙、土地庙、城隍庙。
沁城有关帝庙、娘娘庙、龙王庙。
东、西、北各驿站均建有关帝庙或龙王庙,共12座。天山顶关帝庙于清同治年间被毁后,于清光绪八年(1882)重建,民国20年(1931)又被毁。
7.主要庙宇简介
龙王庙(在今红星医院处),东西为大坡,西坡上和靠西坡建有龙王庙、观音阁、刘猛将军店、娘娘庙等。坡下有一湖,湖边有装有四轮能活动的戏台。《新疆游记》载:“其地后枕高阜,前临苏巴什湖,湖形长弧,水清澈底,游鱼可数,……中建二亭,一日养元,一日镜涵,有桥通岸,有舟涉水,长堤环绕,老杨成行。”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在这里过庙会,城乡民众骑马坐车,前来进香、看戏。
关帝庙(在今新城南关),建筑较宏伟。进山门,左右有马童牵两匹赤兔马,上为戏台,前为看戏场地,东西有厢房,上台阶为大殿,供奉关羽塑像,下站关平、周仓。后殿有三清宫、火神、山神、土地、牛王、马王、药王、鲁班等神。
(二)镇西县(巴里坤县)
清朝和民国年间,镇西县素有“庙宇冠全疆”之称。汉满两城及城郊有庙57座,东、西、北3乡有庙33座,可谓村村有庙。
1.汉城
东街有文昌宫、三官庙、三皇庙、鲁班庙、马王庙、三公祠、凉州庙、关帝庙。
东关有东武大庙、昭忠祠、武功城隍庙。
西街有文庙、武庙(关岳庙)、定湘王方神庙、城隍庙、乾州城隍庙、苏武庙、娘娘庙、雷祖庙、风雨神庙、牛王宫、萧曹庙、赞化帝君庙、厥神庙、钟馗庙、土地祠。
南街有无量庙、魁星阁。
南关有三清庙、孙膑庙、仙姑庙(又称甘州庙)、龙王庙。
北街有老君庙、财神庙、秦州城隍庙。
北关有海神庙、药王庙、刘猛将军祠、城隍行宫、关帝庙。
城关四门有土地祠。
2.满城
有镶蓝旗玉皇阁、关帝庙,镶红旗七星庙、药王庙。
3.乡村
东乡有石人子庙、小黑沟庙、三仙户庙、奎苏庙、李家沟庙、沙山子庙、柳沟庙、庙尔沟庙。
北乡有武威户庙、牛芒宫、娘娘庙、二道河庙、玉门户庙、东敦煌户庙、西敦煌户庙、头渠庙、二渠庙、三渠庙、渊泉庙、海祠庙、三塘湖庙、三塘湖老君庙(煤矿)。
西乡有南园子庙、花庄子庙、大红柳峡庙、芨芨台子庙、白山庙,与木垒县交界处有5座庙。
山沟和戈壁上有老爷庙、马王庙、西马王庙、黑沟龙王庙、黑沟山神庙。
4.主要庙宇
关圣帝君庙,始建于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是镇西县建筑最早的庙宇。进山门,左右有厢房,上为大殿,建筑宏伟,共16楹。中供关羽塑像。
在哈密县和镇西县的众多庙宇中,以关帝庙为最多(计哈密县15座,镇西县8座)。
(三)庙产
清朝和民国年间,一般庙宇都有土地、房屋和铺面等庙产。这些庙产,都是城市和农村的绝产。城市绝产,按省籍收归各会馆所有。.农村绝产,归各乡村的庙宇所管,称为“庙公地”。“庙公地”由庙宇的会首租给农民,收取地租,作为庙内香火、庙会、唱戏的开支。
民国时期,盛世才主政新疆期间,将庙产收归汉族文化促进会管理,作为开办汉文会会立学校资金来源。
新中国成立后,庙产由新盟会管理。土地改革运动中,农村“庙公地”由政府统一分配给农民。城市房产,收归公有。
第四节 伊斯兰教
一、沿革
伊斯兰教约于14世纪传入哈密。据《明太宗实录》记载,明洪武十四年(1381),即有个名为阿老丁的哈密“回回”入朝贡马。“回回”是当时对伊斯兰教徒的称谓。明初,哈密“回回”人数大增,成为当地主要居民之一。
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东察合台汗国马合木(穆罕默德)在塔什干继位,其弟阿黑麻(阿赫麦德)为吐鲁番总督,经过10年经营,在吐鲁番称汗。其后,东察合台汗国吐鲁番速檀曾4次侵占哈密,哈密的畏兀儿与哈剌灰人,曾3次逃往甘肃安西之苦峪城。阿黑麻用武力向哈密推行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徒逐渐增多。明弘治三年(1490),在回城建起哈密第一座清真寺——主麻寺。
明正德八年(1513),哈密最后一个元裔蒙古王拜牙即,投附吐鲁番速檀满速儿。哈密由东察合台汗国吐鲁番速檀统治,在未信仰伊斯兰教的畏兀儿人和蒙古人中强制推行伊斯兰
教。
随着伊斯兰教徒的不断增加,到16世纪时,伊斯兰教逐渐成为哈密地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开始控制哈密。17世纪初,伊斯兰教首领兼封建领主木罕买提夏和卓家族势力在哈密逐渐兴起。
清康熙十七年(1678),准噶尔灭叶尔羌汗国。吐鲁番地区和哈密地区属准噶尔汗国。准噶尔委木罕买提夏伯克的儿子额贝都拉为哈密的代理人——达尔汗。康熙三十五年(1696),额贝都拉降附清朝廷。
康熙三十六年(1697),额贝都拉受封。从此,哈密地区的维吾尔族人民便在哈密回王“政教合一”政权的统治下,伊斯兰教不仅成为哈密维吾尔族人民的唯一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的很多教规,也逐渐成为维吾尔族人民的风俗习惯。
二、教派
哈密地区的伊斯兰教教派有逊尼派、依禅派、依合瓦尼、灵明堂。
(一)逊尼派 逊尼派是伊斯兰教的主流派,也是哈密地区伊斯兰教的主要派别。哈密地区的逊尼派穆斯林,路过麻扎要作都瓦(祈祷)。有部分穆斯林,因受依禅派的影响,也朝拜麻扎。回族的逊尼派穆斯林,一年有5个宗教节日:开斋节、宰牲节、圣纪、阿述拉节和法图玛节。
(二)依禅派 依禅派是新疆和中亚地区对伊斯兰教苏菲派的异称,苏菲派的一个支派。
苏菲派,是伊斯兰教中的神秘主义派别。他们提倡守贫、苦行、禁欲、隐修厌世,以粗茶淡饭度日,穿粗羊毛织的衣服。羊毛的阿拉伯语为“苏菲”,所以称苏菲派。苏菲派认为,经过长期的苦苦修行,才能靠近真主,达到“人神合一”的最高境界。
依禅派发展信徒的方式是秘密的。凡能念诵“孜克尔”,愿意绝对服从依禅的,经“海力排”引荐,依禅认可后,即成为信徒。男信徒称苏皮或穆尔提,女信徒称布维。依禅认可的弟子称海力排。麻扎是依禅派举行宗教仪式的重要场所。
1990年,哈密市有依禅派信徒200余人,主要分布在五堡乡、二堡乡、回城乡、花园乡、南湖乡等地。
(三)依合瓦尼派 回族伊斯兰教中有“老教”(格的目、虎非耶)、新教(哲合仁耶)之别。
为了和老教、新教相区别,依合瓦尼派遂被称为“新新教”或“新兴教”。
清光绪十四年(1888),甘肃省东乡果园村的马万福,通称马果园,到麦加朝觐。朝觐时,在麦加学习伊斯兰教瓦合比学说,并兼学其他学派的主张。
马果园回国后,以“十大阿訇”为核心,开始改革伊斯兰教。倡导凭经行教、尊经革俗,提出不多做都瓦,不探望拱拜,不聚众念“讨白”,不纪念亡人的日子,主张“吃了不念,念了不吃”。认为阿訇有为穆斯林念经的义务,不能以念经接受教民的钱财。他们的主张,引起当时各门宦的反对。民国3年(1914),马果园携家逃来新疆哈密县。
马果园到哈密后,仍继续传播依合瓦尼派的主张,得到一些回族穆斯林的拥护,并发展了一些教徒。马果园的主张,被哈密回王沙木胡索特闻知,在回王儿子办喜事时,给马果园下了一张请帖,马果园参加婚礼后,给沙亲王写了一封信,信中引经据典的批评了他在婚礼上看到的不符合伊斯兰教规的做法。沙亲王召集维吾尔族中著名的阿訇研究马果园的信。大
家一致认为,马果园的批评是对的,完全符合经典。沙亲王召见马果园,对他丰富的宗教知识和熟练的阿拉伯文、波斯文表示敬佩,劝他留在哈密’,并在王府讲经。回族穆斯林认为马果园是回族,应在回族寺里开学。经过商议,便在肃州寺当了开学阿訇。
马果园在哈密的情况传到了迪化(今乌鲁木齐)。当时迪化河州寺中,有不少依合瓦尼派的教民,他们筹备银子,打算通过迪化肃州寺的教民,把马果园搬到迪化。这事被一些老教的阿訇知道了,便到杨增新那里去告状;内地的门宦家,也将马果园告到兰州官府。兰州官府行文新疆,要杨增新缉拿马果园。杨增新曾任过河州知州,深知教派门宦之争。民国5年(1916),杨增新下令哈密县将马果园逮捕,拟将就地正法。民国7年(1918),杨增新怕引起事端,又令哈密县将马果园押送兰州。
马果园被押送兰州的消息传到甘肃,甘肃的依合瓦尼派教民便四处营救。有人到青海去向马麒、马麟兄弟求援,马麟想利用马果园扩大自己的势力,便派人去截夺,经草地送往西宁。
马果园被抓走后,直至民国36年(1947),哈密的依合瓦尼派教民,在串心巷振隆兴商栈经理马如林的大院内,盖了一座小寺,名西河寺。1951年i寺内两派教民发生纠纷,砍伤人员,西河寺被解散。
(四)灵明堂 灵明堂,是清咸丰年问的马一龙(字灵明)在兰州创办的。
马灵明幼读诗书,后学经文,通阿拉伯文,成年后教授经文。
他吸收四大门宦之一尕得忍耶的学说。他生活简朴,个人礼拜,静坐忏悔,念“孜克尔”。
他受到一些人的崇拜,为他在兰州上西园置地,建西园道堂。
民国6年(1917),甘肃督军张广建给西园道堂题赠“灵明堂”匾额。从此,灵明堂就成为西园道堂的正式称号。
民国5年(1916),马灵明派其门生靠福堂来哈密传教,发展教徒30余户。民国11年(1922),靠福堂病故于哈密。民国12年(1923),马灵明又派弟子沙宝卿来哈密继续传教。在哈密县城及黄芦岗、大泉湾等地发展教徒100余户。此后,开始筹集款项,准备修建纪念靠福堂的拱拜,作为教徒聚会之地。后因种种原因,直到1953年才动工,1956年竣工,并将靠福堂的遗骨移到八卦亭(拱拜)内埋葬。据1990年统计,灵明堂有教民40余户、200余人,主要分布在市区、大泉湾乡的黄芦岗村、大泉湾村、三道岭矿区等地。
三、清真寺与麻扎
(一)清真寺 哈密地区的清真寺,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艾提卡尔清真寺,意为节日活动场所,即穆斯林欢度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作礼拜的场所,其建筑规模较大,寺产多,神职人员齐备,如哈密回王坟艾提卡尔寺;二是主麻清真寺,意为聚礼之处,也称主麻寺,为每星期五集体礼拜场所,有寺门、庭院、礼拜堂及叫经楼,如哈密市回城的主麻寺;三是普通清真寺,主要分布在城市街区及农村各地,一般比较简陋。
上述清真寺,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如艾提卡尔寺,可做每日5次礼拜。有些主麻寺,也可当节日活动场所。民国以前,艾提卡尔清真寺和主麻寺,一般都附设有经文学校。
清末和民国年间,哈密地区有清真寺309座:哈密县279座、镇西县1座、伊吾县29座,其中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清真寺303座,回族清真寺6座。有依麻木、穆夫提、卡里、海提甫等宗教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880多人。
主要的清真寺有:
1.艾提卡尔寺 修建于清康熙年间一世回王额贝都拉时期,以后扩建成为现在的规范。地址在哈密市回城乡。
其建筑形式为中原殿堂造型,内有104根雕花圆柱支撑,顶绘藻井图案,四壁书有阿拉伯经文,地铺青砖。东西长60米,南北宽38米,建筑面积2 280平方米。
肉孜节及古尔邦节时,远近穆斯林都到这里作礼拜,可容纳4 000余人。
2.主麻寺 位于哈密市回城内阿孜那巴扎,是哈密市最古老的清真寺。
据传,该寺是明弘治三年(1490),由伊犁来哈密传教的霍加莫合买提艾力修建。原寺毁于清乾隆四十年(1775),后由一名叫玛依奴尔阿帕克的妇女捐资重建。
主麻寺建筑风格独特,土木结构,前门为一高耸之古堡型土塔,土坯垒砌,顶部4角尖耸,上为叫经楼。
主麻寺东西长38米、南北宽24米,建筑面积912平方米,所有墙壁厚1.5米。古堡型土塔底宽4米、高12米。
由于年久失修,土塔部分已裂缝倾斜。1987年,由自治区宗教局拨款4万元,地方政府拨款5万元,群众集资3万元,按原造型改建为砖木结构。
3.考纳(老)麦德尔斯寺 位于哈密市回城。清乾隆年间,由四世回王玉素甫出资、教民出工修建。哈密王统治时期,该寺居哈密地区各清真寺的领导地位。拥有土地2 700余亩、羊2 000余只、果园2处、水磨4盘。
4.英恶(新)麦德尔斯寺 位于哈密市回城。因是在考纳麦德尔斯寺以后修建的,故称新寺,是由回王沙木胡索特出资、教民出力修建。哈密王统治时期,该寺居哈密地区各清真寺的领导地位。拥有果园15亩、羊万只。附设经文大学l所,学生百余人,为培养神职人员的学校。
5.陕西寺 寺址在哈密市民主路。清光绪七年(1881),驻哈密厅清军健锐军裁撤,其中陕西回民多在哈密定居,在光华路建l晦时礼拜寺1所。光绪十九年(1893),回族士绅马爵三会同李开宗、刘万英等募款建新寺。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完工,共建正殿5楹、厢房5间、浴室5间、杂务膳房5间、山门1座、小角门1道。后由清政府资助,又修筑八挂供奉楼1座,专供清朝皇帝牌位。1983年,该寺进行修缮,重建了叫经楼。
该寺造型为中原殿堂建筑,雕梁画栋,匾额盈庭。占地2 500平方米,礼拜大殿450平方米。1989年,用寺坊资金及群众集资修建了二层楼房及男女浴室,有房产100多间。
6.肃州寺 寺址在哈密市新城北关。清光绪年间,由甘肃酒泉迁来哈密北关的回民,在马珍乡约、李生有乡老的发起下,督工修建。民国20年(1931),马仲英围城时,驻哈省军将该地区夷为平地。盛世才时期,由马忠德、单积德、马明等发起,募款重建该寺。因款项不足,只完成了部分工程,有经堂正殿5楹、厢房3间、浴室3间、倒座4间、山门1座。
民国37年(1948),“东疆献旗致敬团”马俊杰等向马步芳募得国币两万元,作为该寺续建费用。年底,全部建成。该寺有房产数十间。
(二)麻扎
哈密地区的麻扎有50多座,均属中小型。这些麻扎的年代多不可考。
1.盖斯麻扎
(详见《文物胜地》编)
2.艾则孜木阿合恰林麻扎 位于哈密市城郊乡大营门村北。
相传为依禅派女信徒布维热比牙艾得维也外力尤拉之墓。
麻扎东西两侧立有石碑两块,上书回历1304年(待考)。
每年古尔邦节的前一天,远近维吾尔族妇女,带油香和馕,前往朝拜。
3.苏里坦赛依德麻扎 位于哈密市回城乡和加木黑村。亦称绿拱拜。
相传为阿富汗人苏里坦赛依德艾合麦德拜力海之墓。
苏里坦赛依德来哈密传教时,随身带来两名门徒。苏里坦死后葬在这个麻扎内,两个门徒死后葬在回城西边一个土墙圈子里。
4.阿依力克麻扎 位于哈密市回城乡九龙树村。
相传为中亚布哈拉人考克吐鲁克库木西考孜鲁克阿塔之墓。
传说,该人到哈密传教多年,I临终前留下遗言,不要为其修建坟墓。后人虽多次建墓,但都未修成,故至今仍为平地。当地有几棵大树作为标记。
5.尕依甫麻扎 位于哈密市回城乡九龙树村。
相传为中亚布哈拉人买吾拉那艾山阿塔之墓。
九龙树为清朝哈密的名胜古迹之一,有很多神奇的传说。麻扎即修建在九龙树的北边。
民国29年(1940),在麻扎附近的城墙底下,挖出葬者穿过的铠甲,现藏于自治区博物馆。
6.潘吉尼牙孜麻扎 位于哈密市回城乡。
潘吉尼牙孜麻札,是5个尼牙孜之墓。分别在回城、坎儿苏、回王坟北、芨芨台子、花儿园子等地。
在哈密维吾尔族民间,流传着一种习俗,凡是独生子或多病的孩子,父母便带上油饼和馕到潘吉尼牙孜麻扎上去,让守墓人念经,给孩子头上留一撮头发,长长后梳成辫子,再让守墓人起一个尼牙孜的名字。在尼牙孜名字前,又加上苏布尔格(扫帚)、包苏克(门槛)、考苏(烧火棒)、铁木尔(铁)等下贱、结实的名字。孩子长到7岁时,再领上孩子到潘吉尼牙孜麻扎,请守墓人把头上的一撮头发剃掉。
7.沙热依麻扎 位于哈密市回城乡乌尔达黑村。
此麻扎无地面建筑。传说,此处为喀什著名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伊达耶图拉)的出生地。阿帕克和卓长大后,曾在这里讲经,并收了两个门徒。依禅派的信徒常在这里举行仪式。
8.栏杆麻扎 位于哈密市陶家宫乡东栏干村。
葬者为二人:一名克牙木丁阿塔,一名俄牙斯丁。
传说,此二人在传教过程中,被敌人追捕。在快追上时,二人经过念经,所骑骆驼变为两峰石驼,逃脱了追捕。
现两峰石驼在回城乡麦盖西村石驼果园内,二人遗骨葬在此处。
麻扎内有石碑两块(待考),一块完整,一块破损。
9.包尕孜麻扎 位于哈密市南湖乡。
相传为包尔汗丁阿塔之墓。
由于麻扎位于南湖乡的绿色胡杨树林中,因此又称为绿旗阿由甫阿塔。
每逢主麻日,很多穆斯林都到这里做礼拜。
10.阿斯塔那麻扎 位于哈密市二堡乡拱拜湾村。
相传为来自中亚布哈拉的传教师苏里坦阿不都艾力木土尔其斯坦之墓。据说他是最早来哈密传教的人。
传说,蒙古蒙达尔汗女王统治哈密时,他骑上骆驼从二堡到回城。一边给沿路的小孩子散沙枣,一边教经文。当时,蒙古女王让一位银匠制做一峰金驼羔,这位银匠焊接不上金驼羔的脖子,正在发愁时,苏里坦阿不都艾力木土尔其斯坦来了,他用一撮土,一口口水,就焊接上了。这个银匠很敬佩,就第一个皈依了伊斯兰教,并起名为阿不都拉买明银匠。
蒙古女王年老秃顶,苏里坦用一壶碱水给他洗头,秃头上就长出了头发。蒙古女王非常信服,也皈依了伊斯兰教。
11.灵明堂拱拜 灵明堂拱拜始建于1953年,1956年竣工。
拱拜前门左右廊柱悬挂木刻对联,上挂甘肃各地及哈密陕西寺众教民敬贺的匾额,上书“真脉流行”、“古道古德”、“敬主尊经”等。拱拜东有沙宝卿坟墓。
每逢马灵明生日及忌辰日、靠福堂及沙宝卿忌辰日,灵明堂教民都到这里过乃孜尔。
哈密较大的麻扎附设有小礼拜寺。麻扎的管理人称“谢衣合”,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祭祀,以及宣讲麻扎的由来和意义。部分麻扎有自己的产业,是经费的部分来源。教徒来麻扎祭祀或祈请免灾,也要给麻扎一定E。捐赠。新中国成立前,各麻扎的“谢衣合”,由回城大寺掌台阿訇领导和任免。
四、朝觐
从民国9~38年(1920~1949),哈密地区维吾尔族的穆斯林,到阿拉伯麦加朝觐的人员共计117人。其中宗教职业人员18人、一般教民99人,有男性107人、女性10人。民国9年(1920)以前42人,民国9~19年(1920~1930)26人,民国19~29年(1930~1940)42人,民国29~38年(1940~1949)7人。民国年间,回族朝觐人员共有28人。
1950~1990年,赴麦加朝觐的各族穆斯林共118人。
[附] 回王统治时期的哈密伊斯兰教
(一)宗教机构 王府的机构与宗教机构不易截然分开,宗教界人士可充当王府官员,除主管宗教事务外,还可参与其他行政事务。各地方礼拜寺的阿訇,也可参与各地方的管理,并主管各地方的宗教事务。如果严格加以区分的话,宗教机构可分为两套:一套附设在王府机构中,一套贯穿于各大、小礼拜寺中。
附设在王府机构中的宗教机构,在王府内有下列宗教官职:
宗教审判两人,管理各区宗教审判事务。
宗教事务主管三人,根据宗教法规裁决遗产。
“色的尔”两人,管理无人继承的绝产。
“海提甫”两人,管理山区穆斯林婚姻。
“穆夫提”两人,管理宗教生活、礼拜等。
王府还指派9名民事阿訇,各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宗教民事事务,如婚丧嫁娶、民刑案件,以及宣传宗教教义等。
附设在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宗教官员,有“穆夫提”,管理宗教事务。有些区设置的“海提甫”,专门管理民事婚姻、丧葬事宜。
宗教事务是王府机构管理的一部分,管理宗教事务的宗教界人士,与王府机构的其他官员一起构成哈王的各级组织。
以礼拜寺为系统的宗教机构,由掌教大阿訇总管一切宗教事务。掌教大阿訇是王府统治核心集团里的一个成员,处事绝对秉承回王的“旨意”,回王通过掌教大阿訇控制整个礼拜寺系统的宗教机构。
在哈密设有二座大清真寺:一座叫老寺(考纳麦德尔斯),设在哈密回城,建于额尔德锡尔王时期;一座叫新寺(英恶麦德尔斯),设在哈密回城,建于沙木胡索特王时期。这两个寺在哈密所有的维吾尔族的礼拜寺中居统治地位。寺内设有庞大的管理机构,由掌台大阿訇(艾兰木)掌管。这两个寺的艾兰木大阿訇直接由哈密回王府的掌教大阿訇兼职。大寺内设有教务及经文宣传组织、高级经文学校、宗教审判组织、教民分家组织、寺产总务组织、寺院管理统计组织等,分别由称为大阿訇、二阿訇、三阿訇、四阿訇、五阿訇、六阿訇的宗教人士主持。
中型礼拜寺设有依麻木、买曾、总管理等职。依麻木、买曾主要负责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及经文小学的管理;总管理主要进行财物的管理,属下有财务管理、地产管理、杂务管理等事项。小型规模的礼拜寺仅设置依麻木、买曾各一人,由买曾兼管一切财务、杂务等事项。
礼拜寺遇有重大宗教事务时,要由各寺管辖的教徒中有名望声威者参与商议,然后由依麻木、买曾实施执行。小寺一般由依麻木和买曾商议实行。
(二)寺院 哈密回王管辖境内遍布宗教寺院,据调查,哈密地区在民国38年(1949)前约有维吾尔族礼拜寺300多座,建于清宣统三年(1911)前的礼拜寺约150座,建于清宣统三年至民国20年(1 91 1~1 931年)的礼拜寺约90座,建于民国23~33年(1934~1944)的礼拜寺约50座,建于民国34~38年(1945~1949)的礼拜寺约13座。这些礼拜寺中.有寺名和地址可考的有201座。
哈密维吾尔人按所聚居的地区不同,分别在各自所属的寺院作礼拜。同一寺院作礼拜的教民,彼此关系要密切得多。各寺院的修建多有不同的经济来源,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一种是王府直接募捐或投资兴建的;一种是宗教界或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募捐或直接投资兴建的;一种是教徒集资兴建的;也有一种是王府或社会上知名人士出料,由教徒出工兴建的。哈密维吾尔族的礼拜寺,以通过知名人士募捐和教徒集资兴建的为多。寺院的维修和扩建,也多通过上述方式集资。
(三)寺院经济 新中国成立之前,哈密维吾尔族的礼拜寺多拥有一定寺产,主要为耕地、果园、牲畜、水磨、房产等。一般说来,寺产的多寡与寺院的规模成J15比,大寺院拥有的财产多一些,小寺院拥有的财产则要相对少得多。如哈密回城的两大寺,在头堡至五堡一带,约占有耕地2 000亩,每年收租300石;拥有羊2 000多只,每年收羊毛约2 000~2 500公斤、羊皮900张;有四个果园,除自食部分水果外,每年尚收入500元;拥有4盘水磨,每年租额折合为粮食约35石左右。规模较小的礼拜寺仅占有几亩耕地。
寺产的来源有多种渠道:有回王捐赠的;有无嗣继承遗产的穆斯林,死后捐赠的;有的是穆斯林为了“赎罪”,将其部分产业捐赠的;也有的是因教徒获罪其产业收归寺院所有的,或教徒因战乱逃离哈密,其土地成为无主荒地而收归寺院的。
礼拜寺的土地、牲畜、果园、水磨等,全部租给农牧民教徒耕种、管理、牧放,收入的80%~90%归寺院。如在哈密回王统治时期,那些专为寺院经营土地、果园和管理牲畜的人户,实际上就是寺院的奴隶。另外,还有一种土地不是由寺院直接出租,而是由土地捐赠人将土地租与他人耕种,每年将地租缴于寺院。还有的教徒生前将其部分土地的收入无偿献给宗教机构,并固定延续下去,其后代对这部分土地已无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既不能出卖,也不能转让。
寺院除寺产收入外,还有来自于哈密回王和其他教徒的固定或经常性的收入,包括密王府和教民平时馈赠的财物,以及每遇节日、主麻日,教徒进寺礼拜色地克的收入(寺院从畔抽益20%~30%)。这些也是寺院经济的重要来源。
寺院收入一般用于寺院的维修或改建,以及购置其他公物、节日的聚礼招待及其他杂费(包括寺内常用灯油、教民的淋浴费用等)、寺内宗教人士的补助费用、寺院的施舍费用和大寺对小寺的补助费。
(四)宗教学校 在哈密回王领地内,设有许多宗教学校,其宗旨是向维吾尔族穆斯林传授伊斯兰教的基本经典和基本宗教仪式,以及基本知识;另一任务是为王府培养各级宗教人才,以补充各级宗教机构和寺院的缺员。
在哈密的大寺,设有高级经文学校;在中等规模的礼拜寺,部分设有初级经文学校;在小礼拜寺,也由毛拉领着学生学习经文。新中国成立前夕,哈密维吾尔族礼拜寺附设的经文学校共达88处,有大、中、小学生2 590人。
一般儿童6~7岁,即可入初级经文学校即宗教小学学习。初级经文学校设备极其简陋,所用书本、文具均自备。课程内容以识字和读《古兰经》为主,另外讲授宗教法和经文入门知识。以上课程均为阿拉伯文。经文小学和经文中学并无严格界限,一般读上三五载便算是小学毕业,再读上三五载,便可算中学毕业。成绩优异者,可向经文大学输送。一般说来,中、小学的课程约需十年完成,但无一定学制。教学也缺乏系统性,无正规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决定,带有很大随意性。
在哈密王府设有两所经文大学,一般拥有学生300人左右,学校校长为王府委派的大阿訇,其经文教师多为招聘。高级经文学校教师分为穆阿林(老师)、穆艾迪卜(讲礼仪课的教师)、穆达利斯(讲宗教课的教师)、晒赫(法学家)和伊玛目(著名学者)等级别。
宗教经文大学的学生来源,凡在宗教小学及中等宗教学校学习优秀者,年龄又满18岁以上,便可选送到高级经文学校学习。两个高级经文学校的学生全部住校,每天上两小时课,主要用阿拉伯文讲授,所学内容可分为宗教和世俗性两方面。
高级经文学校的学生多为富家子弟,一般三至五年毕业,由王府大阿訇量才分配到各寺任阿訇,或其他宗教职务。儿童入初级经文学校就开始学习王府的清规戒律。到大寺高级经文学校学习后,王府授命教师向学生灌输效忠王室的思想。学生毕业委任职务后,其基本任务是用宗教的教义和规定,使教徒无条件服从哈密回王的管辖,要为巩固王位而效忠,只要这样做,他们的生活费用就全部由王府和教徒供给。
王府借助于伊斯兰教,对其属民进行严格的思想控制。宗教人士经常向教民灌输王爷、阿訇、巴依和农民、牧民之分都是安拉决定的,而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思想;还经常讲“王爷是代表安拉、真主和胡大的”。各礼拜寺的阿訇、毛拉在向教徒讲经的同时,还经常宣讲王府的恩德。
第五节 基督教
一、新中国成立前教会组织
基督教传入哈密地区较晚,约在民国年间。传播区域主要在哈密县。
(一)哈密县中华基督教会 民国33年(1944),河南省一批难民由国民党军车遣送来哈密县,其中有一些基督教徒。河南难民在老城南城壕边平出一段地方,修建简易平房,以卖香烟、卤鸡、摆小摊为生,人们称河南巷。基督教徒便集资在河南巷盖起一座教堂。当时,赵梦久为牧师,侯超先、朱泰吉、陈寿卿三人为长老。
民国36年(1947),迪化新疆中华基督教会负责人李开焕,得知哈密县有基督教徒活动,便派王金铭、肖秀峰、杜周元来哈,向教徒们宣读《中华基督教会组织章程》,教徒们即以此为准则,在王金铭的主持下,成立“哈密县中华基督教会”,有教徒40人,牧师赵梦久,长老赵泰吉和侯超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大多数教徒迁居玛纳斯、沙湾、石河子、昌吉等地。
1961年,长老侯超先去世,教堂内只有侯的老婆一人居住。其时,去教堂礼拜的人极少。
(二)西北灵工团 西北灵工团,是20世纪40年代在哈密地区成立的一个基督教社团,创办人为张谷泉。张曾在山东潍县圣经学校和滕县华北神学院学习过。
民国35年(1946),英籍传教士吴克敏、梅戈登在山东潍县成立灵修院,任命李石英为院长、张谷泉为副院长。民国37年(1948),张谷泉同李石英受委派,乘中苏民航班机抵迪化,参加美国环球布道团主持的欢迎大会。同年,张谷泉、李石英带领山东潍县基督教灵修院和济南灵修院的教徒10余人,来哈密传教,发展教徒103人。他们以哈密为据点,派员到吐鲁番、焉耆、阿克苏、吉木萨尔、喀什等地传教。同时派李道生和张俊2人到镇西县(今巴里坤县)传教,在镇西东街成立中华基督教镇西福音所,发展教徒100余人。
民国38年(1949),张谷泉负责在哈密县新城修建教堂1座,宣布该组织名称为基督教西北灵工团,团长张谷泉,副团长李石英,并决定向耶路撒冷迁移,派人去喀什等地设出国招待站。
西北灵工团下设总务、布道、灵育、文字、医药、妇幼、功工7个部,办有刊物《西北灵工》、《灵工通讯》,在各地发行。他们自称是基督教达到最高阶段的一种组织形式,团内实行集体生活,不与外人通婚,无私有财产。
新中国成立后,西北灵工团部分教徒对团内统治不满,发生分裂。1951年,由于该团违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攻击人民政府,干涉教徒参加社会活动,被政府取缔,张谷泉、李石英、董淑贞被依法逮捕。
(三)耶稣家庭 耶稣家庭,是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我国山东泰安的一个基督教社团。
民国38年(1949)9月27日,甘肃天水耶稣家庭的家长巩守仁,带着10几个教徒和美国救济总署发给的药品来哈密县。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在新城租一小院开设仁爱医院。后在阿牙桥北路买房院一所,作为教徒的住所。耶稣家庭,既是一个教会团体,又是一个有着严格制度的封建组织。全体成员集体生活,共同劳动,过着一种极端贫困、禁欲的所谓“教徒时期”生活。宗教上追求狂热活动。1951年,巩守仁等被逮捕,医院改名为哈密人民诊所。1953年,该诊所合并于哈密地区医院。
1956年9月30日,除张谷泉-一人死于劳改期间外,李石英、陈孝卿、董淑贞、巩守仁等4人都被无罪释放。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发还被占的教堂和房屋。1980年,政府同意基督教在新疆公开活动。留在哈密的老基督教徒刘朝林、张德政、刘德胜、刘桂花、董淑贞等,在刘朝林家中聚会。后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于1980年恢复哈密市基督教会活动。
二、新中国成立后教会组织
(一)哈密市基督教会1980年恢复,有长老2人,负责教会教务、主持受洗等;有教师2人,负责讲解《圣经》;有执事7人,管理会计、出纳工作,分工照顾孤寡、老弱、病残教友,采办节日用品等。
(二)三道岭矿区基督教会1980年成立,有执事3人,分别管理教会教务等事。
三、教堂聚会点
(一)教堂
1.哈密市城郊乡大营门村教堂 1989年修建,占地1.5亩,其中教堂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平房建筑面积105平方米。用原基督教房产和教徒资助款修建。
2.三道岭矿区教堂 1988年修建。教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系教徒集资修建。
(二)聚会点
1.哈密市有7个聚会点 小河沟聚会点(火车站小河沟)、三中聚会点(三中附近)、河南巷聚会点(原河南巷教堂)、地质六大队聚会点(家属院内)、地区印刷厂聚会点(家属院内)、大泉湾乡疙瘩井聚会点、沁城乡西路村聚会点。每个聚会点,有1至3名主理人员。
2.巴里坤县有1个聚会点 奎苏乡南湾村聚会点,有2名主理人员。
3.伊吾县有两个聚会点 伊吾镇聚会点、盐池乡聚会点,各有1名主理人员。
四、教徒分布
1990年,哈密地区共有基督教徒881人。
(一)哈密市教徒 原有基督教徒24人,从1981年起发展教徒,至1990年已有教徒640人。主要分布在市区、铁路、城郊乡、大泉湾乡圪±达井村、沁城乡西路村。
(二)巴里坤县教徒 从1983年起发展教徒,至1990年共有基督教徒27人。主要分布在奎苏乡南湾村、阎家渠、柳沟、沙河沿、泉水地等地。
(三)伊吾县教徒从 1985年开始发展教徒,至1990年共有教徒23人。主要分布在伊吾镇、盐池乡两地。
(四)三道岭矿区教徒 从1980年至1990年共发展教徒191人,主要分布在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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