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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知识一百问

发布时间:2024-10-12 04:07:24作者:学典国学网
反邪教知识一百问

1. 什么是邪教组织?

答:我国法律规定: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 邪教组织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1)“教主”崇拜。(2)精神控制。(3)编造邪说。(4)聚敛钱财。(5)秘密结社。(6)危害社会。

3. 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答:(1)反人类。(2)反科学。(3)反社会。(4)反政府。

4. 邪教对社会危害有哪些?

答:邪教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多领域、多方面的,主要有:(1)危害国家政治稳定。(2)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3)危害社会秩序稳定。(4)危害社会思想稳定。(5)践踏人权。

5. 邪教组织如何秘密结社?

答:邪教组织是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暗中诡秘活动,要求其成员断绝或疏远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绝对服从邪教“教主”,并通过发誓、赌咒或相互告发等手段,严禁他们脱离或背叛邪织。邪教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包括各级组织的撤并及人员的安排、任命等。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等活动方式发展邪教成员。有的还成立“护教团”,用暴力、恐怖手段防止成员“叛教”。

6. 邪教组织如何骗人财物?

答:邪教组织通过开办各种培训班,收取高昂学费;通过所谓的“心理治疗”,收取不菲的“治疗费”;通过推销邪教图书、音像制品等进行敛财。有的邪教组织直接要信徒缴纳“入教费”和“奉献款”,甚至缴纳全部收入。

7. 邪教组织如何“洗脑”?

答:邪教组织往往从健康、祛病等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编造各种歪理邪说。有的以“包治百病”起家,有的靠巫术咒语驱病,有的搞“医病赶鬼”,还有的编造“世界末日”来临恐吓民众,有的甚至以“性”为手段,诱人上当。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大致有三个来源:一是从基督教《圣经》中摘取只言片语,编造邪说。二是摘取佛教、道教、儒学等经典词句并肆意曲解,编造邪说。三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兜售封建迷信。

8. 邪教组织如何控制信徒?

答:一是采取吹嘘、蒙骗、恐吓等手段,对信徒进行“洗脑”,实施精神控制。二是邪教“教主”将自己吹成法力无边的“上帝”或具有超能的“神”,“关心”信徒身心健康,许诺满足健身祛病、弥补心灵创伤的需求,诱使信徒上当。三是渲染现行社会黑暗,让信徒整日处于极端的恐惧之中。四是严禁与外界联系,不准听广播、看电视、通信、打电话。

9. 邪教组织如何搞“教主“崇拜?

答:邪教“教主”竭力吹嘘自己受到“神”的启示,是“神的化身”,责令信徒绝对信仰“教主”、服从“教主”。“教主”的话就是命令,就是“圣旨”,就是上帝的意志,信徒不得违抗,否则就是对“神”不虔诚。只要相信“教主”,才可以祛病健身、开发潜能、躲避灾祸、进入“天国”。邪教信徒在“教主”的欺骗和蛊惑下,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全部财产乃至肉体,做出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甚至为“教主”自杀。

10. 邪教组织如何蒙骗世人?

答:用歪理邪说欺骗人。他们精心编造一套荒诞离奇的如“末世论”“劫难说”“巫神论”“天国说”等歪理邪说蛊惑人心。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用宗教幌子蒙蔽人,用治病、免灾诱惑人,用各种把戏吓唬人,用小恩小惠笼络人,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11. 如何识别邪教?

答:(1)让你荒了田、丢了工、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2)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3)有病不让医,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搞“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的是邪教;(4)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5)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6)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7)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8)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9)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邪灵”的是邪教;(10)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12. 邪教与宗教有哪些区别?

答:(1)宗教崇拜超人间的神,而邪教崇拜的是活在现世上的“教主”本人;(2)宗教都有传统典籍和完整的学说体系、成熟的宗教礼仪,而邪教所谓的“教义”都是盗用歪曲传统宗教教义和气功理论,并糅合一些危言耸听的妄语拼凑而成的大杂烩;(3)宗教信众入教和退教自由,人身不受限制,而一些邪教组织对信徒实行暴力化“管教”,甚至对脱离的信徒进行殴打、毒杀;(4)宗教活动及其场所一般是公开的,而邪教秘密结社,活动隐蔽诡秘;(5)宗教不排斥现实世界,而邪教与现实世界对抗,教唆人们逃避和摧毁现世,往往导致偏执狂热的极端行为。

13. 邪教与封建迷信的区别是什么?

答:(1)从崇拜对象上看,封建迷信崇拜的是臆想的鬼神及神话中的人物,邪教则把现世的活人——邪教头子当神崇拜;(2)从组织形式上看,封建迷信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和仪规、戒律,而邪教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3)从活动方式上看,封建迷信活动一般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而邪教有严密的行动计划和行动方式;(4)从活动目的上看,封建迷信活动通常不带有政治色彩,而邪教往往有比较鲜明的政治目的;(5)从危害程度上看,封建迷信活动危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秩序,而邪教有计划、有目的地反社会、反政府,危害更大更深。

14. 有害气功与正宗气功的区别有哪些?

答:(1)从理论基础看,正宗气功有着中医理论的基础,有着入静、运动、完整协调的方法,而有害气功没有科学的理论,大多模仿一些正宗气功动作,是一种伪气功;(2)从习练目的看,正宗气功运用意识调节内气,以达到心安神定、祛病健身的目的,而有害气功以修炼得法为目的,治病是诱饵,实施精神控制才是真;(3)从实际效果看,长期坚持习练科学的健身气功可以达到防病治病健身延年的效果,而长期修炼邪教的有害气功容易“走火入魔”,损害健康甚至是生命。

15. 冒用基督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有什么特点?

答:(1)宣扬“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入“教”,才能祈求幸福保平安;(2)鼓吹信“基督”就有饭吃、有衣穿、有钱用,蛊惑人们荒田荒地、不生产、不发展经济;(3)采用拉拢、诱骗、威逼、色诱、暴力等手段发展控制成员,鼓动其成员抛弃家庭、亲情外出传“教”;(4)“教主”以各种名义聚敛财物,欺骗、威逼、奸污女成员,传播人员行踪诡秘;(5)恶意攻击政府,以各种名义诋毁政府,煽动被裹胁群众抵制党和政府的政策,插手基层政权。

16. 冒用佛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有什么特点?

答:冒用佛教名义邪教组织通常假借东方宗教文化,摘取佛教经典词句和形象符号,肆意曲解,编造邪说,模仿佛教的修炼方式。通常有以下特点:(1)主要从佛教信徒中发展成员,通常没有固定节日和活动场所,只有聚会;(2)经常举办培训班,宣扬传统佛教过时,要信“神”才能消灾避难,蒙骗信徒,神化“教主”,对成员实施精神控制;(3)敌视政府,把政府和不加入其组织的人当成“魔”,散布谣言和反动言论;(4)“教主”利用各种名义聚敛财物;(5)传播人员行踪诡秘,聚会时神神秘秘、鬼鬼祟祟。

二. 我国邪教组织基本情况

17. 当前在我国发现的邪教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已认定的邪教,除了“法轮功”外还有21 种:“全能神”“门徒会”“被立王”“三班仆人派”“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灵灵教”“全范围教会”“观音法门”“华南教会”“呼喊派”“统一教”“主神教”“常受教”“能力主”“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圆顿法门”“灵仙真佛宗”“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总会”“新约教会”“达米宣教会”“天父的儿女”等。

18. 什么是“法轮功”?

答:“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是20 世纪90 年代初在我国发展起来的邪教。其头目李洪志打着佛教的幌子,通过编造歪理邪说,对“法轮功”习练者实施精神控制。主要书籍有《转法轮》及李洪志所谓的“经文”“讲法”“解法”等,宣扬“末日论”“业力说”“圆满说“层次说”等歪理邪说,对习练人员和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19.“法轮功”邪教组织有哪些违法活动?

答:(1)搞非法宣传,制造传播谣言,危害社会和谐稳定。(2)制造社会混乱,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3)欺骗蛊惑群众,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4)颠覆国家政权,抹黑党和政府形象。

20.“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政治本质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背叛中国和中国人民;(2)敌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3)谄媚讨好西方反华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4)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21.“法轮功”邪教反动宣传方式有哪些?

答:“法轮功”邪教组织出于反华反共的目的,极力蛊惑“法轮功”练习人员以制作小册子、传单、条幅、光盘、卡片等方式进行反动宣传。在境外建立“明慧网”“欧洲圆明网”等网站、“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和“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反动宣传。

22. 如何识别“法轮功”邪教?

答:(1)邪教头目是李洪志;(2)宣扬“末日论”“业力说”圆满说”“层次说”以及“天灭中共”等歪理邪说;(3)书籍主要有《转法轮》《法轮大法》《九评共产党》以及《明慧周报》等;(4)劝民众退党、退团、退队。

23. 什么是“全能神”?

答:“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20 世纪90 年代初从邪教“呼喊派”分化演变而来。“教主”赵维山,歪解《圣经》,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树立了一个“女基督”作为自己的傀儡,秘密传播、发展成员。近年来,“全能神”借所谓“玛雅预言”制造恐慌,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疯狂拉人入教。目前国内已发生多起“全能神”邪教杀人、伤人、骗敛钱财等案件。“全能神”是打着基督教幌子的邪教组织。

24. 如何识别“全能神”?

答:(1)宣称“神再次降临是在中国,是一名女性”;(2)书籍有《话在肉身显现》《国度福音见证问答》等;(3)加入时要发毒誓,写保证书;(4)加入后要交“奉献款”,声称交“奉献款”才能体现对“全能神”的忠心。

25. 什么是“呼喊派”?

答:“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由美籍华人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国创立。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1983 年,“呼喊派”邪教被政府取缔,经过打击后逐步演变出“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被立王”“主神教”“能力主”(后又演变出“实际神”)、“全能神”等派系。“呼喊派”是打着基督教幌子的邪教组织。

26. 如何识别“呼喊派”?

答:(1)号称自己是基督教的某某派,教义中有“常受主”之类的称谓;(2)以前聚会时信徒大声呼喊,现在有所收敛;(3)宣传材料有《恢复版圣经》《晨兴圣言》《生命读经》等:(4)自称“地方召会”或“地方教会”;(5)网站有“水流职事站”“福音书房”等。

27. 什么是“门徒会”?

答:“门徒会”又称“三赎基督”“三赎教”“旷野窄门”“二两粮教”“蒙头教”,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于1989 年建立。该组织自称是基督教,将其非法活动称为“传福音”。其歪理邪说主要有:一是宣扬“祷告治病”;二是大搞“赶鬼治病”;三是实施精神控制;四是散布邪说,制造社会恐慌;五是欺骗成员,非法敛财。“门徒会”歪曲盗用《圣经》,偷梁换柱,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门徒会”是打着基督教幌子的邪教组织。

28. 如何识别“门徒会”?

答:(1)主动上门传教,自称是基督教,信仰“三赎基督”;(2)发放的资料除《圣经》外,还有《闪光的灵程》《灵歌百篇》《慈祥的母爱》等;(3)聚会的地点以悬挂白布为底、中间有红色十字架图案的“十字旗”;(4)宣称“祷告可以治病”;(5)鼓励信徒缴纳“慈惠钱”“慈惠粮”。

29. 什么是“观音法门”?

答:该邪教是由英籍华人释清海1988年在台湾创立。“观音法门”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经典,主要活动是“打坐”和“共修”。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神化自己,并散布攻击、推翻共产党的言论。该组织以旅游、探亲、投资办厂为名,频繁派人入境,发展成员,秘密建立活动点,同时以赈灾和捐助受灾群众为手段拉拢人,其活动涉及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是打着佛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0. 如何识别“观音法门”?

答:(1)自称是佛教,宣传品有《清海无上师》《即刻开悟之钥》《即刻开悟·问答录》《沉默的眼泪》《超世界的奥妙》等;(2)号称是绿色环保组织,但主要宣传世界将要毁灭,吃素食可以拯救地球;(3)加入该组织要举行神秘的“印心”活动;(4)让信徒高价购买“天衣”等物品,号召信徒“奉献财物”。

31. 什么是“血水圣灵重建教会”?

答:该邪教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总部设在台湾,头目为江西省九江人左坤(男,1930 年10 月生)。编有《全备福音》《生命之光》《辨明证实福音的职事》《神迹奇事异能》等书籍。设立之初,台湾当局认定其具有邪教倾向而予以打压。为逃避打击,左坤由台湾移民至美国。近年来,该教以投资经商为掩饰,积极向境内渗透、发展组织,疯狂向国内信徒敛财,并定期举办“冬令会”“夏令会”等活动,建立培训基地培训骨干,发展控制信徒,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2. 什么是“统一教”?

答:该邪教是美籍朝鲜人文鲜明1954 年在韩国釜山创立,全称为“世界基督教统一神灵协会”。文鲜明否定《圣经》,编造《原理讲论》,自称“再临的弥赛亚”,被耶稣选为“后继人”,建立“统一家庭”“统一世界基督教”,最终统一所有政治制度,建立“地上天国”。该组织曾经以“反共胜共”为宗旨,在韩国、美国组织过反共大游行,并以投资援助、任职任教文化交流等为名,对我国进行渗透活动,同时极力拉拢、发展我出国人员,指使他们回国后传播“统一教”。“统一教”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3. 什么是“全范围教会”?

答:该邪教由河南镇平县人徐永泽1984 年在平顶山创立,因聚会时不停大声哭泣,又称“重生派”“懊悔派”“哭派”“哭重生”,最高机构为“全范围议会”,下设7 个牧区,编有《教会基本建造草案》《真理之光》《认识真理》等书。该组织诬蔑党和政府是“仇敌”“魔鬼”“红衣怪兽”,煽动信徒“与那些执政掌权的恶魔争战”。

该教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4. 什么是“三班仆人派”?

答:该邪教是由河南南召县人徐文库创立,组织成员分为大仆人、二仆人、使女、守望、同工、柱石等6 个等级。徐借用《圣经》中的称谓,自称“大仆人”,并制造散布“2000 年以前世界有‘七大难’,世界末日来到了,耶稣提携信主人上天堂,不信奉的人下地狱”等迷信邪说。编有《智慧、启示、亮光》《精兵条件》等书。以“奉献钱是交给神”等为名,骗取大量钱财,并从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5. 什么是“灵仙真佛宗”?

答:该邪教是由美籍华人卢胜彦于1979 年创立,总部设在美国西雅图雷藏寺,又称“灵仙真舍总堂”“雷门灵仙精合总会”。编有《灵仙真佛宗》《启灵学》等书。实行道、显、密三修,既提倡喇嘛教红教的修行理论,又提倡修炼道教的炼丹求长生成仙。卢胜彦标榜自己为“活佛”“佛主”,用道、显、密法分别接引众生“皈依”。他极端敌视社会主义制度,曾于1989 年多次发表公开演讲,攻击党和政府。1988 年开始渗入我国,是打着佛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6. 什么是“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

答:该邪教从“呼喊派”衍生而来,由安徽省萧县人王永民1994 年创立。鼓吹推翻现政权,宣传“末世恐怖论”,神化李常受,奉为“活基督”。该组织狂称要“打江山,创王权,夺撒旦政权”。王永民曾组织千余名信徒散发言论,要求人们信奉李常受的《爆炸新闻》等反动宣传品。一些骨干打着宗教旗号,奸污妇女、诈骗钱财。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有较完整的组织体系,裹胁相当数量的群众,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7. 什么是“灵灵教”?

答:该邪教是由江苏省淮阴人华雪和于1983 创立,又称“属灵教”“灵灵派”“属灵道”“复活道”。华雪和将自己比作耶和华、耶稣。“教义”以神化“教主”和“世界末日论”为核心内容,散布灾难、瘟疫、战争流言,声称加入“灵灵教”,可以躲灾避难,升入天堂。1990 年该邪教被政府取缔后转入地下,秘密传教拉拢信徒,一度十分猖獗,还衍生出一些新的教派。1999 年,该教受到毁灭性打击。“灵灵教”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8. 什么是“华南教会”?

答:“华南教会”由湖北钟祥市人龚圣亮于1992 年创建,由“全范围教会”衍化而来,又称“华南大公教会”“华南福音使团”。龚圣亮编写了“教义”《神的永远到永远》,鼓吹“全国福音化,文化基督化,教会国度化”,叫嚣“要穿上主赐的军装,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与魔鬼(指政府)战斗到底,建立永恒的神的国”。该组织沿袭了“全范围教会”的活动方式,办有“野地神学院”“神召学”“柱石会”等多种训班,以培植骨干、发展信徒,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39. 什么是“被立王”?

答:该邪教由“呼喊派”骨干、安徽省颍上县人吴扬明于1988年创立,是由“呼喊派”衍生的邪教组织。吴扬明歪曲利用《圣经·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词,自称“被立王”。编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新生命》《完全的道》等近20 种小册子。吴扬明利用“教主”身份,诱使信徒奉献大量的钱财。该组织曾一度在29 个省市建立活动点500 多处,发展信徒数万人。1997 年,以强奸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判处吴扬明死刑。“被立王”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0. 什么是“主神教”?

答:该邪教是由原“被立王”的骨干分子、安徽省霍邱县人刘家国盗用《圣经》部分内容,于1993 年在湖南非法创立,编有《真理·道路·生命》《话说三位一体的真神》《生命之光》等书册。“主神教”主要内容是宣扬“末日论”和反动政治纲领,诬蔑现行社会是“充满恶魔的社会,到处是黑暗”,企图推翻政府,最终建立“神的国度”。该邪教大肆自我神化,渲染“世界末日”、宣扬赶鬼治病等。活动一度涉及全国23 个省市,蒙骗群众万余人。1999 年10 月,以强奸罪、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判处刘家国死刑。

41. 什么是“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

答:该邪教1980 年由韩国人朴鸣呼创立,又名“以利亚十诚石国韩农复救会”,编有《十诫石国》《清晨杂志》《法柜天》《这就是永生》《关于我们生存的伟大信息》。该教煽动信徒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叫嚣“要与敌对我们的人决一死战”“完成在中国建立石国体制、搞垮中国共产党体制的历史使命”。该邪教从1993 年传入我国,活动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等11 个省市。被我国政府取缔后转入地下,活动仍比较频繁,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2. 什么是“圆顿法门”?

答:该邪教1998 年由“观音法门”骨干许成江创立,其成员分为圆顿、大子、上过山的弟子、授权传法的同修、同修、学生6个等级。许成江向全国派出“行者”进行传法,宣传“整体的灭项之灾一步步逼近”,只有加入“圆顿法门”才可避灾,宣扬“将自己财产的百分之五十供养给师父”“供养越多,功徳越高”等诈骗钱财。除公开宣扬对“师父”要“绝对服从、全身心奉献”等邪说外,还以“阴阳双修”为名奸污女信徒。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有零星活动,是打着佛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3. 什么是“新约教会”?

答:该邪教是由香港女影星梅绮(江端仪)于1960 年创立,后由其女张路得继承,又名“基督灵恩布道团”。梅绮自称“先知”,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恶毒攻击我政权是“暴政”、法律是“恶法”,叫嚣要“打倒无神论者”,宣扬“末世”预言。在该组织策动支持下,境内骨干到处发展成员、建立组织、非法集会,给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危害,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4. 什么是“达米宣教会”?

答:该教是由韩国人李长林于1988 年创立,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编有《你等待着像贼一样降临的耶稣》《耶稣基督》《携举》《七年大灾难最后的教援》等书籍。“达米”意为“未来临近”。该组织以宣扬“末世论”为宗旨,多次派人入境,在中国建立“达米宣教会”中国“本部”及各“支部”,其组织成员发展到吉林、辽宁、北京等10 多个省市,借“末日说”组织各地信徒“集体升天”。后被我国政府取缔,但在我国境内仍有活动,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5. 什么是“天父的儿女”?

答:该邪教由美国大卫·摩西·白克于1968 年建立,以《摩西书信》为“教义”,吸引了一批反叛传统的极端分子、吸毒者等组成“天父儿女公社”。1980 年开始渗透传入我国,“教主”大卫自称“摩西”,是一个狂热的“性革命”鼓吹者。“天父的儿女”传入我国后,主要发展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受其影响,大多数被发展的成员有流氓行为,有的成为流氓犯罪分子。此外,该教宣称“末日危险”来自共产主义,大肆进行反共产主义的宣传活动,危害社会,对抗政府,被我国政府取缔,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6. 什么是“常受教”?

答:该邪教是由河南省鲁山县农民程德轩发起,又称“常受主派”(“常受”是“呼喊派”创立者李常受的名字)。程德轩自称“基督是我,我是基督”,不仅宣传“地球毁灭、瘟疫、世界大战”等天灾人祸,而且呼喊“共产党要倒台了”,建立“常受基督国”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该组织受打击后,融入到“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邪教组织中,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7. 什么是“能力主”?

答:该邪教是“呼喊派”的变种。1989 年,被处理过的一些“呼喊派”成员窜到黑龙江省四处活动,并推赵维山为“能力主”,赵自称“耶稣第二次道成肉身显现”,随后建立“永源教会”。到1991 年,在黑龙江等地建立活动点24 个,蒙骗群众数千人。经打击取缔后又演变成“全能神”组织,是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

48. 当前在我国发现的有害气功组织有哪些?

答:有害气功组织有14种:“中功”“香功”“菩提功”“元极功”“华藏功”“中华昆仑女神功”“人宇特能功”“三三九乘元功”“日月气功”“万法归一功”“慈悲功”“沈昌人体科技”“一通健康法”“中国自然特异功”等。

49. 我国有害气功组织产生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答:二十世纪80 年代后,我国许多地方出现了气功热,由此产生了各类气功组织。一些气功创编人引入种种迷信邪说,蒙骗群众,大搞个人膜拜,将气功巫术化。在这种环境下,一批别有用心的人建立了打着各种幌子的非法气功组织,有的甚至具备了邪教性质。这类所谓的“气功”,我们称之为有害气功,也有人称之为“气功类邪教”。

50. 什么是“中功”?

答:“中功”由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张宏堡1987 年在北京创编,全称“中华养生益智功”。“中功”以弘扬功法和麒麟文化为名暗中从事政治活动,以公司、企业、培训机构等实体为经济来源,以传销为控制和发展手段,以“公司”“学校”等为伪装,带有封建帮会色彩的伪科学、伪气功团体。该组织以唯心主义、有神论为基础,大搞个人崇拜,骗钱害命,谋求政治企图。张宏堡于2006 年7 月在美国因车祸身亡。近年来,“中功”勾结境外敌对势力,企图在境外发展。

51. 什么是“香功”?

答:“香功”由河南省洛阳市人田瑞生1987 年创编,又称“中国香功”,或“中国佛法芳香型智悟气功”。“香功”自称源自佛教禅宗、密宗。1989 年,田瑞生成立了“洛阳佛法芳香型智能气功”联络总站,聚敛钱财,欺骗愚弄群众,宣传迷信活动。香功宣扬有病不吃药,就喝“信息水”,并利用信息挂历、信息茶、信息影牒等诈骗钱财。1995 年9 月,田瑞生死于肝癌。

52. 什么是“菩提功”?

答:“善提功”,又称“菩提法门”“大光明修持法”“菩提中修”,河北省武邑县人狄玉明1991 年创立。“菩提功”宣传迷信邪说,鼓吹特异功能,打着佛教、气功旗号,神化头目狄玉明,利用制造、散发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具备邪教的所有特点,已被我国取缔。狄玉明现逃亡加拿大温哥华,该组织在国内仍有活动。

53. 什么是“人宇特能功”?

答:山东茌平人张维祥1980 年创编。该功以“高级生命”能包治百病、普通人能修炼为“特殊生命”、进入人类归属“大同世界”为歪理邪说,诱惑、欺骗、控制信徒。“人宇特能功”有八大歪理邪说,包括“伟大祖先说”“科技造人说”“基因优化说”“能量公平说”“反复考验说”“无限感恩说”“大同世界说”“地球升级说”等。

54. 什么是“华藏功”?

答:广东省惠来县人吴泽衡1990 年在北京创编。编有《禅钟》…《华藏文化》等书册,“华藏功”宣扬封建迷信,大搞个人崇拜,…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极力发展成员,利用功法骗钱害命,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华藏宗门”邪性十足,集“反正统性、反现世性、反社会性、反政府性”于一身,是地地道道的有害气功。2014年7 月30 日,广东警方一举打掉了“华藏宗门”非法组织,刑事拘留教首吴泽衡及相关涉案人员21 人。

55. 什么是“元极功”?

答:湖北省鄂州市人张志祥1987 年创编。张志祥曾为反动会道门“大乘门”头目的弟子,他自称是“元极功法第X 代传人”,建立了严密的组织机构,宣传封建迷信,大搞个人崇拜,裏胁群众。近年来,一些原“元级功”骨干创办了“海音公司”等企业,聚敛钱财。“元极功”于2000 年被我国政府取缔,2011 年12 月3 日,张志祥在鄂州市因病死亡。

56. 什么是“中华昆仑女神功”?

答:辽宁省营口市人胡志平1992 年在江苏南京创编,全称为“江苏省气功科学研究会中华昆仑女神功辅导总站”。胡志平自称集观音法门等大成,万教归一,非气功,非宗教,修炼后能提高大灵能量,并以传功为名骗敛钱财。2001 年1 月2 日,胡志平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 年。出狱后仍暗令其信徒在网上散布其歪理邪说,有死灰复燃之势。一些原“法轮功”练习者被处理后,打起“中华昆仑女神功”的旗号继续从事邪教行为。

57. 什么是“三三九乘元功”?

答:四川省南充市人屈成春1983 年创编。屈成春假称屈原是“三三九乘元功”的祖师,歪曲屈原的《离骚》《天问》等不朽诗篇都是博大精深的“气功专著”。通过举办培训班、气功治疗、兜售信息产品及非法书籍、音像资料等名义骗敛钱财。2001 年4 月,屈成春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 年。2008 年服刑期间,屈成春因病保外就医,2009 年病亡。

58. 什么是“日月气功”?

答:河南襄城县人金光道(原名温金路)1994 年8 月创编,又称“意识保健功”“日月神功”“意识科学”。该组织鼓吹金光道是“神”而顶礼膜拜,宣称“日月气功能治病,不用打针吃药”,并在传功中散布“世界末日”“社会腐败”“党风不正”等谣言,政治色彩明显。他还以传功为名,长期玩弄女习练者。2000 年,温金路被劳教2 年。

59. 什么是“万法归一功”?

答:吉林省东辽县农民张小平1989 年在河南创编,又称“养能精神自控学”“参与心理学”。张小平自称是佛门“万法归一功”第57 代传人,叫嚣“要做第二个希特勒,将盖世太保徽章印在自己的书上”,并煽动练功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2002 年3 月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 年。出狱后不思悔改,企图密谋偷渡台港赴美申请政治避难,继续与党和政府对抗。2010 年12 月因涉嫌从事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被刑事拘留。

60. 什么是“慈悲功”?

答:武汉市人肖郧1997 年在湖北创编。肖郧跟随妻子习练“法轮功”,1998 年伙同妻子杨荣华、刘松平等将“法轮功”有关文字、图案修改后创编成“慈悲功”,建立“慈悲功”辅导总站,逐渐形成严密组织,扩展至湖北、湖南、江西等地。肖郧借“慈悲功”蛊惑人心,聚敛钱财,奸淫妇女,严重危害社会。2000 年3 月,肖郧被判处无期徒刑。

61. 什么是“沈昌人体科技”?

答:江苏南通人沈昌1990 年创编,又称“沈昌功”。编有《沈昌人体科技》《沈昌人体科技成果》等书册。1991 年7 月,在江苏成立“沈昌特功求是者协会”,以举办报告会、培训班的名义销售沈昌信息茶、录像带、信息水、信息面等,蒙骗群众,骗取钱财。2001 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 年。

62. 什么是“一通健康法”?

答:河南灵宝县人纪一(原名姫学统)1994 年在北京创编,又称“一通功”“中国大佛功”。早年纪一就创编并修炼“中国大佛功”,宣扬“健康是佛”。“一通功”宣传迷信和伪科学,他自我神化,蒙骗群众,聚敛钱财。1999 年该组织活动转入地下,2003年9 月29 日,纪一犯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 年。

63. 什么是“中国自然特异功”?

答:重庆万州人刘继能1992 年在四川绵阳创编,又称“国功”。编有《中国自然特异功》《健美气功》《纷呈人生》等书册。1992 年,自创“中国自然特异功”后,到各地举办传功报告会,当场为“身患疑难杂症的病人”传功治病,迷惑诱骗群众。1993 年,成立“中国自然特异功学校”作为其散布歪理邪说、扩展组织、骗取钱财的基地。2001 年1 月,刘继能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 年。

三、国内外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典型案例

64. 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答:2001 年1 月23 日(农历除夕)14 时许,河南开封刘云芳、王进东等7 人携带灌满汽油的饮料瓶、打火机、刀片等物品进入天安门广场,在王进东的带领下先后自焚,造成刘春玲、刘思颖母女二人死亡,王进东、郝惠君、陈果三人烧伤。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这起自焚事件,是“法轮功”痴迷者受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唆使、煽动及精神控制下,为了“走向圆满”、进入“天国世界”而实施的一次荒唐、愚昧的疯狂之举。

65.“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等故意杀人案的真相是什么?

答:2002 年4 月21 日23 时许,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对在其家聚集的其他“法轮功”人员说“师傳(指李洪志)讲法轮里面最大的魔来了,要传入我的身体”,并让其他人掐住其颈部进行驱魔,其他人边掐边齐说“正义战胜邪恶,灭尽!灭尽!”。22 日3 时许,关淑云又说“还有一个小魔没除掉,这个小魔跑到我女儿(戴楠,9 岁)身上去了,一会儿给她除魔”。早6时许,关淑云让人将戴楠叫过来,用右手将戴楠楼在怀里盖上被子,左手掐住其颈部,用腿压住其身体进行“驱魔”,并问女儿“你到底是谁?从哪里来?干了多少坏事?害了多少人?”。当小戴楠呼救并挣扎时,关淑云用腿压住其身体,并打了她几个耳光,其他人也帮助其压住,导致小戴楠面色青紫,不省人事。

66.“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弑父杀妻血案的真相是什么?

答:2001 年11 月25 日,北京“法轮功”痴迷者、46 岁的傅怡彬亲手用菜刀砍死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砍成重伤,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傅怡彬从1998 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后走火入魔。对自己的弑父杀妻之举,他辩解说:“我练了‘法轮功’以后,我认为他们是一种‘皮影’,是一种‘行尸走兽’。我面对几个肉身,跟砍狗、砍猫没什么区别。”自从练习“法轮功”以后,原本老实的傅怡彬丧失了善良的本性,变得自私、残忍,他凶狠地痛打母亲,他与家里人的关系疏远了,最终沦为杀害亲人的凶犯。这是“法轮功”邪教对社会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67. 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故意杀人案是怎么回事?

答:2014 年5 月28 日晚,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据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等均为“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当晚,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在招远市罗峰路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女,35 岁,山东省招远市人)拒绝后,认为其为“恶魔”“邪灵”,应将其消灭,遂实施殴打,致被害人死亡。

68.“法轮功”炮制的所谓“活摘器官”是怎么回事?

答:2006 年3 月,境外“法轮功”组织抛出了所谓的“苏家屯集中营事件”,造谣攻击辽宁苏家屯劳教所“活摘”“法轮功”人员器官。由于谎言太过离谱,很快被世人戳穿。之后,“法轮功”又请出两个加拿大人继续编造和传播这个谎言,一个是大走私犯赖昌星在加拿大的辩护律师,另一个是死硬反华分子,他们于该年7月抛出了一份所谓的“调查报告”,继续谎称苏家屯一家医院“活摘”了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四处传播这一谣言,诋毁中国,但却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驳斥。美国驻华使馆、领事馆人员实地参观后,公开声明不存在“集中营”和“活摘”器官事件;美联社、路透社、BBC、CNN 等西方诸多主流媒体,都发布了相关消息,澄清了事实真相。

69.“法轮功”组织“4.25”非法聚集事件的真相是什么?

答:1999 年4 月初,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刊登了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所著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认为是对“法轮功”的一种诬蔑,进而以此作为闹事的机会。4 月22 日,“法轮功”练习者围攻教育学院,要求“赔礼道歉”。未达到目的后,4 月23 日围攻天津市委。为了制造更大影响,李洪志化名潜回国内,开始组织围攻中南海。4 月25 日凌晨,一万多名从全国各地汇集而来的“法轮功”练习者到中南海非法聚集,进而发展成为围攻事件。从整个过程看,这完全是一起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有策略的重大政治事件。

70.“法轮功”邪教组织策划的“三退”是怎么回事?

答: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于2005 年2 月相继抛出了《再转轮》和《向世间转轮》两篇“经文”,煽动国内“法轮功”人员进行所谓的“退党、退团、退队”为主要内容的“三退”,并于当月成立了所谓的“全球退党服务中心”。截至2017 年年初,据“法轮功”邪教“全球退党服务中心”统计,有超过2.6 亿人实现了“三退”。然而,截至到2017 年初,全国共有8900 多万党员、8000 多万团员和8000 多万少先队员,显然这一数据大有水分。2.6 亿这一数据是怎么来的呢?浙江临海的“法轮功”人员张素芳被抓获后承认,从2008 年5 月至2009 年3 月,先后编造了300 多个化名进行“三退”;山东青岛“法轮功”人员胡明说,他累计编造了9000 余人的“退党声明”,其中一部分是已经去世的亲友等。“三退”数据已经成为“法轮功”邪教自欺欺人、自娱自乐的数字游戏。

四.惩治邪教法律法规

71. 邪教组织违法活动违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72. 邪教组织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哪些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73.2017 年最新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17 年1 月25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是在《刑法修正案(九)》对邪教犯罪作出修正的背景下制定的。在整合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就邪教犯罪的认定和适用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做出了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邪教组织的内涵,细化了邪教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邪教犯罪的停止形态、罪数适用等重要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反映了邪教犯罪发展的新态势,为司法机关办理邪教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

74.《刑法修正案(九)》对邪教违法活动是如何处理的?

答:2015 年8 月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共五十二条,其中第三十三条将刑法第三百条修改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75.《安全法》对邪教违法活动是如何处理的?

答:2015 年7 月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76.《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邪教违法活动是如何处理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拢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77. 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应受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二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社会危害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8.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应受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二条规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的;②书籍、刊物二百五十册以上的;③录音带、录像带等音像制品二百五十盒(张)以上的;④标识、标志物二百五十件以上的;⑤光盘、U 盘、储存卡、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一百个以上的;⑥横幅、条幅五十条(个)以上的。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或者数额达到规定相应标准五倍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9.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应受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二条规定: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②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③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④邪教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或者数额达到规定相应标准五倍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0. 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受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七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造成九人以上重伤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81. 哪几种邪教犯罪情节要从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八条明确规定了邪教犯罪的七种从重处罚情节。具体包括:①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邪教组织机构、发展成员或者组织邪教活动的;③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④邪教组织被取缔后,或者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后,仍然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⑤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⑥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⑦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的。

82. 传播邪教宣传品应当如何处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五条规定:①邪教宣传品是行为人制作的,以犯罪既遂处理;②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尚未传播的,以犯罪预备处理;③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传播过程中被查获的,以犯罪未遂处理;④邪教宣传品不是行为人制作,部分已经传播出去的,以犯罪既遂处理,对于没有传播的部分,可以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83. 邪教反宣币违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答:邪教反宣币就是邪教组织在人民币上印上了一些反动宣传标语的人民币,借助人民币为载体,传播具有反动政治内容的宣传品。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侵犯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84.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伤残、死亡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十一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85. 邪教人员自焚等行为要受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十二条规定: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十五条的规定,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86. 没有加入邪教,但给予邪教组织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帮助受何种处罚?

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 号)第十三条规定:明知他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经费、场地、技术、工具、食宿、接送等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87. 党员加入了邪教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答:《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五、邪教问题应对与处置

88. 发现邪教宣传品应该怎么办?

答:要不信、不传,立即报告,或将其销毁或送单位、派出所处理,阻止其流向社会。

89. 发现有人散发邪教宣传品如何处理?

答:发现有人散发邪教宣传品要立即制止,并第一时间报警,或将其扭送当地派出所。

90. 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怎么办?

答:首先,要认清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采取污损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反动宣传,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自觉抵制,要注意拒收、不使用这类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污损人民币。其次,一旦收到这类污损人民币,要尽快到银行兑换,阻止其流向社会。第三,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邪教宣传内容等可疑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91. 上网时发现邪教宣传内容怎么办?

答:不浏览邪教组织的网站、网页,如发现邪教宣传内容要自觉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如发现自己的身份被邪教组织盗用,要站出来公开驳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2. 收到宣扬邪教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怎么办?

答:接到宣扬邪教的电话,要直接挂断;收到邪教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并做到不听、不信、不传,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

93. 亲属好友陷入邪教时怎么办?

答:首先他们本身也是邪教受害者,只是一时没有醒悟,要不歧视、不离弃。其次要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导,可请专业人员提供帮助,或送专门机构进行矫正,同时积极配合社区、单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直至彻底走出邪教泥潭,回到正常社会生活。第三,如亲人家属朋友受邪教所害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94. 陷入邪教的家庭成员不听劝阻时怎么办?

答:家庭成员陷入邪教后,当对其劝解无效时,应寻求公安机关或反邪教组织帮助,对其说服教育,做好其思想矫正工作,从根本上将其从邪教泥潭中挽救出来。

95. 有人拉拢你参与邪教时怎么办?

答:有人拉拢你参与邪教活动时,首先要态度坚决,表明立场决不上当受骗。其次要严厉指出其行为是邪教违法活动,劝其迷途知返,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警。

96. 如何增强自身防范能力?

答:第一,加强科学知识学习,破除迷信思想,不信迷信、不信邪说。第二,了解邪教骗人伎俩,当有人向你宣扬邪教内容,或一时无法辨别时,要做到不听、不信、不看、不传,并及时向单位、公安机关报告。第三,正确对待生老病死,长生不老、成仙升天都是骗人的;有病要到正规医院医治,所谓的“偏方”和不吃药、不打针都是靠不住的。第四,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第五,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97. 如何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答:(1)心理健康。(2)科学健身。(3)合理膳食。(4)戒烟限酒。(5)预防疾病。(6)培养良好兴趣。(7)追求幸福。

98. 碰到类似邪教但没有定性的非法组织怎么办?

答:当前类似邪教但国家还没有对其定性的非法组织滋生蔓延较快,对此应保持足够警惕。首先确保自己不要上当,加入的要立即脱离。其次注意搜集和保留必要的证据,尽快将证据报告公安机关,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再次尽力做好加入该组织的其他人员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清事实真相,劝解其早日离开。

99. 如何识别和拒绝参与“法轮功”邪教在境外组织开展的活动?

答:境外“法轮功”邪教以传播所谓的“中华文化”为名,组建“神韵艺术团”等,在境外巡回演出,举办文艺比赛,掩盖其邪教本质;组织示威、游行、静坐等活动,围攻我驻外使领馆,干扰我国领导人高端出访,损毁我国际形象;在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一些国家大陆游客密集的主要景点、交通要道、商业中心、下榻酒店等地点,设立固定反宣点,对我出境公民煽动拉拢;利用“明慧网”“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等反动宣传媒体,炒作、散布谣言。对以上活动不要听信其宣传,不要上当,决不参与。

100. 在境外遇到“法轮功”邪教组织骚扰时怎么办?

答:(1)不在“法轮功”邪教活动现场停留、围观;(2)不与“法轮功”邪教媒体接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3)不参与“法轮功”邪教任何形式的活动;(4)不听、不信、不传“法轮功”邪教宣传品和谣言;(5)不接受不明不白的起诉书;(6)不得将反宣品带回境内。当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法轮功”邪教组织侵害,要及时向当地警察、旅游部门投诉,并向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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