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汶上县破获利用寺院化缘名义诈骗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5-07 04:07:46作者:学典国学网
山东汶上县破获利用寺院化缘名义诈骗的违法行为
佛教在线山东讯 2008年9月10日,山东省汶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破获一起利用佛教寺院化缘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
9月10日上午,汶上县民宗局工作人员去县委汇报工作时,遇到了到县委办公楼以化缘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中国佛协明确不允许僧人单独外出化缘的规定引起了民宗局工作人员的高度警觉,为了不打草青蛇,工作人员以把郑某介绍给宝相寺法师认识、结佛缘的名义,将郑某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并将其带回了民宗局办公室。
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郑某的戒牒上的得戒和尚一栏是空白的,戒牒上的编号不符合编排规律,并且戒牒印刷粗糙。这一切证明郑某是假法师,是打着佛教徒化缘的名义进行诈骗的违法行为。
出于慎重考虑,民宗局相关工作人员与中国佛教协会进行电话咨询,中国佛教协会教务部负责人表示:“佛教协会明文规定,不允许出家人甚至居士到社会上化缘。只要是在外面化缘的,百分之百是假的。”宗教局工作人员又将郑某携带的化缘请柬发给中佛协,中佛协回函明确表示:请柬上的盖章是假冒的。
随后,民宗局工作人员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将郑某立案审查,郑某已初步承认自己的诈骗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