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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中院钟学彬:不忘初心的匠人法官

发布时间:2024-05-16 04:08:14作者:学典国学网
广东佛山中院钟学彬:不忘初心的匠人法官 “头顶法徽,肩担正义,身披法袍,手执法槌,我觉得这就是我最幸福的一刻。”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钟学彬戴着一副细边眼镜,满身书卷气。 在同事眼里,他是“专家型法官”;在当事人眼里,他是公正执法的“包青天”;在他自己看来,既然穿上了代表公平与正义的法袍,就要以工匠精神对待这份职业,为社会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导向。 情境模拟平衡法理和人情 在佛山中院民一庭,一线法官年均办案超200件,这意味着,平均1个法官1个工作日必须审结1件案件。 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不断攀升的办案压力,审判长钟学彬说:“忙是忙了点,但我乐在其中,如果现在让我脱下法袍去做别的事情,我不愿意。” 以受理婚姻、继承、民间借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案件为主的民一庭,很多案件都涉及家长里短、人情冷暖。如何平衡法理和人情、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成为每一位民一庭法官的纠结难题。为此,钟学彬总结出了“两个情境模拟”的工作方法,力求最大限度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弱者的权益,还当事人以公道。 拿到案件时,钟学彬将双方当事人模拟为与自己亲疏相当的两个亲戚,这样就对繁多、冰冷的案卷注入了感情,面对双方当事人时更为尊重、热情,对案件的处理也更加慎重、公正;下判决之前,钟学彬又模拟自己的判决受到舆论热切关注,在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进而再三追问自己“如此下判,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服众”,以期尽量使判决达到法律和情理的完美统一。 13年来,经历过2000余件案件的历练,钟学彬不仅没有失去法律人最初的激情与初心,反而淬炼出他对这个职业深沉的思考与感悟。他以“忠于法律,追求公正,守住清白”为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与深厚的理论知识同样重要的是法官职业的“公心、良知和经验”。 刚柔并济彰显人文关怀 “……如判令保险公司免责,由梁某承担赔偿责任,必将导致今后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保护现场视为第一要务……从而极大可能延误伤者的救治时机,将造成一种漠视他人生命和健康的社会导向,而该导向显然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小车司机梁某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选择驾驶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保险公司以梁某驾车离开现场,并未保护现场及通知保险人为由拒绝理赔。

最终,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年初,佛山中院审理的这起案件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称之为“有温度的判决”。作为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钟学彬谦逊地表示,“这只是一起很简单的交通事故判决,我只是希望能借此倡导人们关注人文情怀,尊重生命价值。” 对于法官职业,钟学彬有着自己的追求与规划,他以“合格、优秀、卓越”定义法官的“三重境界”:合格的法官,可将个案判决得合法又合理;优秀的法官既要有理论素养,还要有审判经验;而卓越的法官不仅关注个案,还要关注整个法治的进程,更要有悲悯情怀。 2008年,钟学彬在审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帮助当事人老王拿回了14万元奖金。二审判决之后的一天,老王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不由分说跪倒在地,嘴里直喊他“包青天”,还激动地连磕了三个头。 “如果有一天,当事人可以理所当然地面对公正的判决而不用感谢法官个人时,我们社会的法治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他说,面对着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而下跪的当事人,让他感触良深、心怀悲悯,也更深刻感受到一名法官所承载的沉甸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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