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的危害(之二)
发布时间:2024-09-07 04:07:26作者:学典国学网
由于我在1985年至1987年间,连续三次人工流产堕掉了三个婴儿,致使我和丈夫之间的感情长期不和,性生活不和谐,婚姻已近破裂。
特别是我婚姻的不幸,加之我的教育不得法,严重影响了我女儿的身心健康。孩子刚上小学和幼儿园时,性格方面还不明显有缺陷。后来,孩子性格开始变得内向胆小,到小学高年级和升初中时,她的学习能力和性格都出现一些问题,不愿意和大多数同学相处,也不爱表达自己的意见。特别是她和爸爸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经常向我说她爸爸怎么不好,我从中做些工作也无济于事。有一次,她和爸爸爆发严重冲突后还离家出走,幸亏后来及时找了回来。
到高中时孩子的性格方面好了一些,有了几个情投意合的女同学和她成为朋友,但是经常在一起贪玩,学习成绩也不断下滑。特别是女儿对未来的感情生活充满恐惧,偶尔提到将来谈恋爱结婚,她就说,我可不找对象,也不结婚,你看你和我爸结婚有什么用,天天吵架。我意识到我和丈夫之间的关系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女儿,我尽可能婉转的告诉她,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这样,也有很多家庭很幸福美满的。我和丈夫从女儿小时候就吵闹打架这种耳濡目染给她留下的印象一定非常深刻。
她的感情生活开始的也很晚,直到大学毕业后,他才开始交男朋友,也都是别人介绍的,一直都没有遇到比较满意的。
特别可怕的是,我发现她在上大学前后直到毕业工作几年后,每当遇到困难挫折时,她总是流露出轻生厌世的思想,我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痛苦的深渊,我总在担心那个可怕的时刻随时会到来。我总是千方百计做女儿的思想工作,启发他内心深处的积极因素,鼓励她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有时甚至想寸步不离地跟着她。我觉得这都是我和我丈夫的不幸感情生活给她带来的不良影响。
后来女儿到国外留学,由于他天生英语基础和预感不错,在报考学校和录取时还算顺利。到国外学习的也不错,很快就拿到了学位。可是由于她的感情经历一致不顺利,加之受到西方性解放观念的影响,她先后交了两个男朋友都是外籍,后来又发生一夜情。我当时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问题,都觉得现在年轻人观念比较开放。知道后来我学习了佛法,才知道了邪淫的危害,和“万恶淫为首”的道理,我在佛法的善书上了解到邪淫的危害,也知道了堕胎的危害,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决心把我的遭遇写出来,让大家了解和知道堕胎是我家里一切危害的根源。
现在我真正认识到,正是由于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堕胎,三个失去生命的孩子一定非常痛苦不堪,也一定会对他们的父母充满了恨意,可是他们又无能为力。而我们作为他们的父母杀害了他们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种下了恶果,必然要得到报应。所以我们夫妻长期感情不和,矛盾冲突不断,甚至影响了女儿的性格和感情生活。
以至于她产生了邪淫行为,直到我遇到了佛法,才认识到这一切报应所产生的根源。佛法是关于宇宙人生真相的科学,遇到和学习佛法让我的人生和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和丈夫的感情变好了。我才知道女子性格如水,才是一个家庭幸福的源泉,现在我尊重丈夫,理解他,关心她,再也不以强势性格对待家人,丈夫对我也非常满意,特别是我引导女儿也相信和学习了佛法,她现在走出了轻生厌世的循环,建立了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工作和人际关系也好转了,同时我也认识到,由于她的邪淫行为,感情生活一直不顺利。没有遇到佛法之前,由于我无知无名,犯下了重大的罪过,也遭受到厄运,甚至影响到下一代。遇到和学习了佛法,让我认识到罪过的根源,并深刻的忏悔自己的错误,想办法弥补自己的罪过。
我决心多做善事好事,多帮助贫困人群,救济帮助收养流浪动物的志愿者,少吃肉食,不吃肉食,减少杀生,争取参加放生活动,多弘扬佛法,传播经书善书,特别是告诉大家千万不要堕胎,贻害无穷,个人遭受报应,社会遭受危害。这种残害生命、滥杀无辜、残害子女的行为一定要制止。建议国家应设立相关法律限制或禁止堕胎行为,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对生命的尊重。
来自祖国北方的一位女性
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