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知道因果报应丝毫不爽
发布时间:2024-06-11 04:05:34作者:学典国学网
人哪!自己走错路,还认为自己是对的;自己要是走正路了,就骄傲。走错路,不知改悔,这是很危险的;走正路却生骄傲心,这也是将来堕落的一个开始。
做人不是太过,就是不及。太过,做善事时执著,有个名利心在善里头夹杂;或者不及,做恶事不叫人知道,这也是很危险的。这是一个太过,一个不及。
做善事若能不叫人知道,那是真善;做恶事尽量叫人知道,那就不是大恶。所以才说:“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
由这两句话就知道,我们应该“诸恶不作,众善奉行;择善而从,不善而改。”人不怕有过,就怕你有过不能改。过而不改,就是真过;你要是勇于改过,弥天大罪一忏便消。
无论是在国法、人情、天理上,你要能痛改前非,上天不罚悔过之人。怕就怕你护恶不宣,明明知道自己有罪过,不想改,也不想叫人知道自己的罪过,这叫什么呢?这叫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是瞒不住的。
举个例子,就像美国感恩节吃火鸡;火鸡救那些军人的生命,可是牠就遭了殃。大概火鸡王当初没有想到,牠好心派一些眷属以生命来救护一些军人的生命,结果却变成感恩节,牠的眷属到这一天被宰杀不知多少!
感恩节本来应该给这些火鸡烧烧香、上上供、叩几个头。可是,却不是那样!
而是大杀特杀:“好!我杀就杀光了你再说,我活了,你就应该死。”你看看!这个世界,人类的报恩就是这个样子的!罗来是香港人,以杀狗为副业。在香港,杀狗是犯法的,所以狗肉是黑市买卖,如果政府知道就会处罚。
因为英国人和美国人都爱狗如命,所以法律也要保护狗。正因如此,物以稀为贵,愈保护就愈要杀;所以,香港人到郊区去旅行,多数要吃一点狗肉。
罗来生来家贫,又喜欢赌钱,嗜酒如命;酒喝饱了,就什么也不管。他结婚后,生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因为他不照顾家庭,太太就离家出走了。这时,罗来得想法子维持生活,就以杀狗为副业。
他杀狗的方法很特别,他把狗装在一个布袋里头,绑紧了,把狗头朝下淹死在水缸里,如此这狗不能叫,而且很快就淹死;因为如果狗一叫,警察听到,就会抓他去坐牢。
他自己吃狗肉、喝烧酒,其余的狗肉又可以卖给旁人赚钱。就这样子,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都知道他的副业是杀狗,于是有不想要的狗,就送给他杀。
在湾仔的旧楼,罗来不知杀了多少年的狗,后来他搬到新楼去,那边左邻右舍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杀狗的。他的杀狗生意也越来越不好,于是他就在大厦做看更的。
有一天,来了一条母狗,大概牠是来还债的,罗来把狗养肥了要杀,而这狗好像知道要杀牠似的,于是跪在楼板上落泪,向他哀求饶恕,乞求不要杀牠,这母狗哭得眼泪滴湿了楼板,罗来就不杀这母狗了。
后来母狗生了小狗,罗来兴趣就来了,心想:“我要杀你这只大狗,你就哭。好!这些小狗我可以把牠们杀了吧!”所以就把这些小狗养肥了,然后一只一只都屠宰了。这些小狗的肉又嫩又滑又肥,因此就有很多人买。
每逢罗来杀小狗的时候,母狗就哭,可是也不拦阻罗来。如是十几年,小狗生得多,罗来就杀得多;生得少就杀得少,他杀的小狗不计其数。
有一年,这只母狗大概想小狗想得发狂了,晚间见到看更的人就要咬,大概想要发泄牠的愤恨,看更的人就把母狗打死了。
母狗被打死没多久,罗来就得了半身不遂的疾病,住了八年医院,就好像在坐监狱活受罪,一直到今年(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一日脑溢血死了。
罗来的儿子叫罗果荣,最近在香港皈依了,他想见父亲最后一面,就去看罗来,没想到罗来又活过来;这时,家里的人都看见了,罗来却现出了一只狗被杀死时那种惨痛的形状;由此看来,罗来一定是做狗去了。
这是因果报应,这个真人真事证明因果报应是丝毫不爽的,所以我们要特别特别提高警觉。
现在你若杀这狗;未来,那只狗又去做人,而杀狗这个人又去做狗,互相杀来杀去,因果循环,递偿新陈,丝毫不会假的。
所以,种善因就结善果;种恶因就结恶果,果报到的时侯,是自己要受的。
一般人在没有受果报之前,以为没有因果报应,等到受果报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做错了。
人在犯法的时候,逍遥法外不以为然;等到被警察抓去坐在监狱里,那时候才知道要改悔,不过已经晚了。就像罗来吃狗肉、嚼狗骨,小狗在心里头积累的这种愤恨是不容易平复的。
要是早知道有这种果报,就要深信因果,知道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默默中都有鬼神管理这些事情,所以不能错因果。已经造成的罪业,若等到受果报才知道后悔,那就为时已晚了!
你看!小狗没有什么罪过,还没有长大,就被他给烹饪了,使令母狗忍痛泪绵绵。
所以罗来现世现报,半身不遂,躺在那儿难以行动,就和狗被水淹死了一样。这是现身说法,可真是悲悔呼号入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