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佛协召开藏传佛教“创建和谐寺庙活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9-20 04:05:08作者:学典国学网佛教在线四川讯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向藏传佛教界发出的《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书精神:以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为统领,进一步推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四川省佛教协会于2012年6月8日上午在文殊院召开四川省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创建和谐寺庙活动座谈会”。
出席会议的有: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项晓峰,四川省宗教局副局长李凯等领导。四川省佛教协会永寿会长,尼格美、龙多尼玛、大恩、素全等副会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四川省佛教协会秘书长王立军主持。
永寿会长代表四川省佛教协会作重要讲话,王立军秘书长代表四川省佛教协会宣读省佛协对《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的响应书。项晓峰副部长,李凯副局长分别在座谈会上作重要指示。
《护国利民,共创和谐--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倡议书》
《四川省佛教协会对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的响应书》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
2012年6月6日,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向全国藏传佛教界发出《护国利民,共创和谐》的倡议书。四川省佛教协会全体同仁对此倡议完全拥护、积极响应。
作为藏传佛教僧尼,我们既是佛门弟子,也是国家公民,理当护国利民,一心持戒,潜心修行,弘扬佛法,服务信众。我们要大力弘扬藏传佛教护国利民、慈悲众生的优良传统,以前辈高僧大德“弘扬佛法度众生,无私奉献为祖国”的精神为指引,奉萨迦班智达、宗喀巴大师、五世热振活佛、十世班禅大师等上师为楷模。崇尚和谐,维护和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做护国利民的传导人。《大般若涅槃经》记载“以王因缘,国土安乐,人民炽盛,是故,一切出家人之幕乐此国。”国土在则佛法在,国土兴则佛法兴。藏传佛教界历来具有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长期以来为弘扬藏传佛教,为加强民族团结,为国家繁荣富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护国利民是藏传佛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藏传佛教僧尼要做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觉维护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反对一切分裂言行和活动,不做法外之人、法外之僧。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秉持教规戒律。十世班禅大师言:“寺庙要像寺庙,僧尼要像僧尼。”须如法持戒,规范威仪,调伏而住。作为藏传佛教僧团,护持释迦牟尼的教法,以教规戒律为基础,潜心精进闻、思、修,通达戒、定、慧三学,方能维护、延续藏传佛教的生命和传承。藏传佛教各寺院要成为“依律摄僧”,“团体和合”,“梵行久住”的清净道场,僧尼要成为身要做好事,口要说好话,心要存善念,身、语、意三圆满,“学处遍学”,“戒律清净”,“行解相应”的佛陀俱足弟子。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服务社会和信众。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用善行回馈社会,用义行促进和谐。牢记佛说《宝集经》:“贫者给财,病者施药,无护作护,无归作归,无依作依。
”身为佛门弟子和佛法行者,要弘扬慈悲济世,教化信众少贪嗔,离妒慢、净心灵,知恩报恩,排出谣言,造福信众和社会。让我们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局面,携手护国利民、共创和谐,为维护藏区稳定、促进藏区发展、庄严国土弘扬佛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省佛教协会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