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辉法师:作为佛弟子应慈心悲愿、善待生命
发布时间:2024-09-16 04:08:18作者:学典国学网汉语系佛教奉行的《佛说梵网经戒本·第一杀戒》:“佛言: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波罗夷”罪,意译为“极恶”罪,又称“断头”罪,即人若断头而不可救治之意,是佛教根本重罪。杀生戒以杀人为最重,故犯有“波罗夷”重罪的人,不能修行证果,必须被摈出僧团,丧失出家资格,并堕入阿鼻地狱。巴利文语系佛教奉行的“五学处”第一条就是离杀生学处。离杀生学处,译成汉语为不杀生戒,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藏语系佛教奉行“三昧耶戒”。因为三昧耶,是诸佛平等本誓的悲愿,就是过去的一切佛所发的愿,一切诸佛本来的誓愿叫三昧耶。如果你现在学佛,也要跟过去的佛一样,你也要发愿,你发的愿要和佛发的愿一致,这叫平等本誓,这个戒叫三昧耶戒。三昧耶戒的最根本所在,即不得不饶益众生,就是说三昧耶戒,非利益众生不可,如果不利于众生,不管修的什么法,都违背了三昧耶戒。所以,不得不饶益众生,这是密教的落足点,如果不但没有饶益众生,反而赞叹、教唆人自杀,就犯了三昧耶戒。
尽管佛教有显密之分,但无论显教、密教都是释迦牟尼佛的弟子,不管是汉地的“比丘具足戒”、南传的“五学处”、藏地的“三昧耶”,戒律的精神是一致的。所以《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人类文明发展至今日,珍惜和尊重生命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而暴力和恐怖则是文明社会的大敌和大痛。个别地方多起自焚事件的出现,不但是对佛教慈悲济世教义的背离,犯了佛教的根本大戒,更是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历史上,佛教徒都是奉行和平的典范,都知道离开和平,世界上的一切事业都不能成就,连佛法也不能久住。中国佛教尽管有汉语系、藏语系、巴利文语系之分,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是“同根相生,一脉相承”的一个整体。“他非即我非,同体名大悲”。所以,作为佛教徒,对这种违反佛陀亲自制定的杀戒、践踏人性的自焚极端行为,要坚决起来制止,并对生命的白白断送表示深深的痛惜;同时真诚地希望我们佛教徒,不要听信与佛陀慈悲的教义和根本戒律精神不相应的所谓“僧人自焚从动机和目的上看,没有违反佛教禁止杀生的教义,而是为了他人的福祉和利益,符合佛教的‘利他精神’”的颠倒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