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摔倒老太就医被指肇事-无法定两车因果关系
发布时间:2023-11-06 04:04:19作者:经藏网10月12日,西安交警部门出具一份鉴定报告称“两车未发生接触”,华商报10月10日A04版《男子:我扶老被指肇事者 老人:他将我撞倒得赔偿》、10月13日A04版《扶老还是肇事?鉴定显示两车未接触》追踪报道了此事。
最新“交通事故证明”显示
无证据证明两车发生接触
无法确定两车因果关系
事件回顾
小伙送摔倒老人就医 扶老还是肇事?
9月2日上午8时15分,65岁的胡老太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西安城东纺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纺建路丁字左转弯时,28岁的杨先生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纺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纺渭路左转弯,胡老太在丁字路口倒地受伤,杨先生将胡老太扶起并送至医院救治,垫付900元医药费。
检查结果显示,胡老太第5至7肋骨折。胡老太称,倒地前感到车子有明显碰撞,“如果不是他撞的我,他为啥要送我去看病?”胡老太认定是杨先生撞了她。好心扶老被说撞人,杨先生当日上午11时54分拨打122报案,报案时无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经调查、走访、询问证人,无法落实胡老太倒地原因,经委托陕西西安金华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对无号电动两轮车与陕西省A6422××号两轮电动车进行鉴定,两车未发生接触。
昨日,华商报记者拿到了交通事故证明,证明称,无证据证明双方电动车发生接触,无法确定两车因果关系。
各执一词
杨先生:希望要回垫付的医药费 讨个说法
昨日下午2时,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杨先生。杨先生说,将在下周一去取车和拿事故证明,“交警告诉我两车没有发生相撞,我问接下来怎么处理,负责交警没有明确回答我。”
对于目前结果,杨先生不太满意,说他和胡老太方最后一次联系是10月9日,“之前我觉得是在做好事,最开始垫付的900多元要不回来就算了,但后来通过报道得知,她依旧认为是我撞了她,还想让我承担后续治疗费的一半。”
杨先生表示,会追责到底,“下周一我会去交警队询问怎么协调处理,如果不能协调处理,我会再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我得要回900多元,也要讨个说法。”
胡老太亲属:希望可以私下协商
近日,记者联系到胡老太的儿子,他表示没有和老人住在一起,已经很久没有与老人联系,而昨日胡老太的电话仍在停机状态。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到胡老太的一位亲属杨某,他认为两辆车肯定是有接触的,只是痕迹不明显,“这件事我知道,我当时也联系过这个小伙子(杨先生)。老人没什么病不可能自己摔倒,但那里没监控,看不到现场。”
杨某听说交通事故证明表明两车没有接触,他觉得不公平,“不是小伙子撞的人,他为什么要送老人去医院?还支付医药费?老人后续治疗花费了五六千元,希望小伙子多少认点。我表弟(胡老太的儿子)也是做生意的,不差这点钱,就是想找一个心理平衡。”
杨某表示,他会联系胡老太的儿子,“事情拖了这么久,找个时间大家私下协商解决吧,挺耽误事儿的。”
截至昨晚7时发稿,胡老太的电话仍处于停机状态,记者通过杨某提供的胡老太儿子的3个联系方式均未联系到其本人,微信好友申请也未通过。
律师说法
观点1:无证据证明两车发生接触
不代表没碰撞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西禹认为,交通事故证明中提到没有证据证明两车发生接触,其实并非是明确了撞与没撞的因果关系,“这份事故证明,目前看只说明两个事实:第一,这两辆车上没有碰撞痕迹;第二,目前证据下,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不归交警部门管。”
对于事件的基本事实部分,事故证明能够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抛开“碰撞痕迹”,仍有碰撞却未留痕迹的可能性,“但不管是哪种可能性,胡老太既然主张是杨先生撞了自己,那么就必须拿出相应证据,否则将必须赔偿杨先生前期垫付的医药费。”
观点2:无证据又不退款
胡老太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在双方各执一词而无证据情况下,此前一份司法鉴定书已认定两车未发生撞击,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可以合理相信双方车辆未发生撞击。如果胡老太仍要求杨先生承担责任则属于恶意索财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赵良善认为,本案中,如果胡老太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仍然不予退还杨先生垫付金额,视为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可依敲诈勒索罪追责,“当然,如果在此期间,有相反证据证明,胡老太的受伤与杨先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将另当别论。”
观点3:若医药费非赠予性质
胡老太理应退还
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蒋照军表示,交警部门目前已经认定两辆电动车上没有碰撞的痕迹,胡老太如果对这一鉴定结果不服,可在3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但如果最终的认定结果依然无法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而胡老太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伤情是杨先生造成的,那么她无法向杨先生索要赔偿。”
就目前情况看,如果案件中未能有新的证据出现,而杨先生最初送胡老太去医院时所付的费用也就是“垫付”而非“赠予”,胡老太理应退还。
观点4:严守证据规则
才会让更多人敢于扶持弱者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资深仲裁员刘志伟认为,这起事件当中杨先生到底是否应该担责,实际上非常简单,“现在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也指出,两人的电动车上没有碰撞痕迹。按照证据规则,胡老太不仅要证明杨先生撞了她,还必须证明碰撞与她身体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胡老太能够拿出证据证明以上两点,那么杨先生如果需要反驳她才会具有举证责任,在此之前所有的举证责任都在胡老太身上,“如果胡老太说不清楚杨先生到底是怎么撞的她,那么她就必须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不能主张让杨先生赔偿医药费。
”“很显然,在证据不明的情况下,如果让杨先生承担医药费,对他不公平。”刘志伟说,只有严守证据规则,才会让更多的人敢于去扶持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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