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永信:城市佛道教文化该如何生存立足
发布时间:2023-01-18 09:26:56作者:经藏网释永信
一、案由 城市人才汇聚,信息流畅,媒体发达,高校集中,经济繁荣,文化活跃。城市是文化生存、发展、弘扬的主要空间,任何文化离开城市这个空间都可能被边缘化,最终走向衰亡。 中国宗教文化既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根基,缺少了这个根基,先进文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道佛三教,它们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积淀,既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又能推动世界文明和进步,特别在构建和谐社会,规范社会道德,稳定社会秩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百多年来,由于政治、经济、宗教、社会秩序、社会制度、城市发展等原因,以佛道教寺观为载体的佛道教文化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若不引起高度重视,加以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国家文化战略建设,影响国家“软实力”,影响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案据 十八大报告强调:“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目前制约佛道教文化传承、发展、繁荣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承载城市佛道教文化载体的佛道教寺观数量少、规模小,满足不了信教群众和佛道教文化爱好者的需要。究其原因—— 其一,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经与本土文化碰撞、吸纳、嬗变,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历代统治者所推崇,成为中华民族的主要信仰、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据清康熙六年(1667年)礼部统计,当时全国有寺庙79622处。清末至民国由于战争、动荡、庙产兴学、外来宗教的传播等原因,寺产流失,庙宇坍塌,信众减少。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土地改革和城市社会主义改造,将寺院经济等同于封建地主阶级经济,僧道人员属于被改造的革命对象,寺观土地、房产被没收,分给当地群众或划归集体所有,多数僧道人员还俗,回原籍务农或到当地工厂做工,只有少数历史悠久、规模较大、文化底蕴丰厚的重点寺观被保留下来。在“彻底消灭封建与迷信”和“文化大革命”背景下,宗教作为“封建阶级的好朋友”和“迷信的代表”首当其冲地受到冲击,仅有的寺观也被改作他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相继出台,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的房产落实给了各宗教团体。佛道教房产(除163处重点寺观外)因不在落实政策范围,大部分房产土地没有得到落实,这成为城市佛道教寺观数量严重不足的原因之一。 其二,《宗教事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前,佛道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开放比其他三教高出两个级别。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登记开放,而佛道教活动场所则要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因其审批开放规格高、层次多、要求严,寺观旧址恢复开放难度大,新建寺观则是不可能。新中国成立前夕,佛道教活动场所数量远远多于其他宗教活动场所,而现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数量远远多于佛道教活动场所。以郑州为例,郑州市目前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00余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300余处,而佛道教活动场所只有70余处。近几年虽然五大教审批登记开放在同一层面上,但由于佛道教寺观原有基数太小,加之城市获取土地困难,成为城市佛道教寺观数量少的另一个原因。 其三,近二十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数量越来越多。据资料显示,改革开放前,全国有标准化城市193个,城市人口比例为17.33%,到2012年城市数量达到661个(含县级市),城市化率达到50%。现在城市人口、城区面积都是改革开放前的数倍,甚至数十倍,而承载佛道教文化的载体佛道教寺观却很少增加,形成巨大反差。仍以郑州为例,新中国建国前夕,郑州市人口不足二十万人,城市面积不足二十平方公里,佛道教寺观十余处。现在郑州市区人口四百多万人,城区面积近三百平方公里,而市区登记开放的寺院仅有两处,总面积不足一万平方米,道教宫观一处也没有。每逢佛教节日和每月的初一、十五,寺院人满为患,很多信众由于挤不到寺院内,而在大街上烧香礼佛,给城市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由于佛道教寺观数量严重不足,给佛道教信众的宗教生活带来困难,制约了佛道教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同时,也给宗教事务管理带来很多新问题—— 一是五教发展不平衡。很多民众开始接触某一宗教,多数无目的性,受好奇心理、功利思想、随众观念及家庭亲朋信仰影响等因素接触宗教,接触宗教的方式以简单方便为首选。由于个别宗教城市活动场所多、房产多、经济条件好,宗教礼仪简单成为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从历史经验看,一教做大,不是社会之福,它将打破信仰生态平衡,甚至会带来后患。 二是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渗透活动加剧,利用空中传教、网络传教、旅游传教、文化传教等花样不断翻新。而作为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传统宗教信仰却因活动场所少、信众少等原因,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回归,传统宗教信仰全面复苏,信仰佛道教或认同佛道教文化的人群快速增加。为解决佛道教寺观少的矛盾,部分信仰佛道教的民营、个体业主利用自有的房舍,设立念佛堂、禅堂,成立居士林或念佛小组,开展宗教活动。这样不利于正法正道的弘扬,也为一些非法教会的滋生提供了条件。 三、建议 中国传统宗教一个突出的历史特点是重视个人修行,佛教追求解脱生死,道教以致逍遥无为,从而达到精神上的自在。同时影响民众行善积德和道德教化,把去恶为善放在宗教教义与宗教活动的首位,作为宗教的主要精神方向。给予传统宗教相应的自由发展空间,让他们更多地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有利于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有利于实现中国文化战略。 一、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趋势之一。城市化的结果是城市越来越多,城市人口比重越来越大,城市的功能越来越齐全。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1300万人口从农村转入城镇。中国传统宗教经过60多年的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已不再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更是一种传统文化模式、传统文化精神,这种文化精神已成为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在城市化进程中,合理规划佛道教寺观,给传统宗教文化提供生存空间,不但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在设区的市,每区都应规划有传统宗教寺院或道观。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选择信仰最自由的时代,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要求,有利于保持信仰多元化生态的平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 二、将佛道教寺观房产,落实给佛道教界。《中央办公厅调查组关于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发〔1985〕59号文件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已长期被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使用;或者房屋早已倒塌、拆除,经政府批准地基已被公用的,都不在列入落实佛道教房产政策范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全面落实国发〔1983〕60号文件精神,保持佛道教领域稳定,适应改革开放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无疑是正确的。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条件、城市规模、信教人数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对佛道教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地位和作用重新定位,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再者,一些城市建国前的部分佛道教寺观目前还保存的相当完好,山门、大殿、寮房都还存在,但却由文物、文化、旅游、农业、林业、教育等部门占有使用,而群众自发的宗教活动仍在进行,游离于宗教事务管理之外,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现象。在新的落实佛道教房产政策出台之前,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管理使用权交给佛道教界正式登记开放,既能满足群众宗教活动需要,也纳入了宗教事务部门的统一管理。 三、降低城市佛道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开放的门槛。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落实,信仰佛道教和认同佛道教文化的人群越来越多,城市登记开放的寺观有限,而民间自发组织的念佛堂、学佛小组已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他们利用自有或租赁的祠堂、空闲厂房、民居开展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文化,这样做虽然不符合《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但也是对寺观不足的有益补充。台湾各种寺庙、精舍2000多处,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民宅中。对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念佛堂、学佛小组,只要有相对固定的场所,不扰民,符合城市管理规定,愿意服从政府管理,经所在社区同意,由城市办事处审批登记开放,报区级宗教部门备案,可以允许其开展宗教活动。 四、让佛道教文化进社区。改革开放不仅会带来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给群众带来实惠,也会带来困惑或扭曲。社会风气低俗,见利忘义,造假售假,强买强卖,坑蒙拐骗,赌博吸毒,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不守诚信,违法犯罪等丑恶现象成为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毒瘤”。这时候,需要用传统的优秀文化去充实社会主义文化内容,而佛道教文化便是促进社会稳定,维护良好道德风尚的重要精神力量。优秀的传统文化回归人们的日常生活,支持思想行为,金钱至上和欺诈犯罪的现象就会减少,社会冲突也容易和解,才能从根本上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邪教传播。让传统宗教文化读物进社区图书阅览室,进文化活动中心;有条件地开展传统文化讲座;传播传统文化养生保健功法;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助学扶贫捐赠、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对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乐于助人,品德高尚的信教群众予以宣传表彰,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