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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业

发布时间:2020-07-22 09:59:34作者:经藏网

  第二篇 业

  壹 业的定义与轮回说

  「业」,梵语karman,音译作羯磨,是「行为」(个人)、「行动」(社会)、「运动」(自然界)或「造作」的意思。它包括各种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的身心生活。佛教把我们身体、语言、思想的行为、造作,称为身业、口业、意业,合称为三业。

  由身口意所造的业,可以决定人生的苦乐祸福。因为业既然是一种行为,这个行为无论善恶,都会产生一种力量,驱使我们去造作新的行为,新的行为又会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行为生力量,力量又生行为,展转相生,就形成了循环式的业力推动圈。而这些善恶业力,平时就像种子般埋藏在我们的第八识──阿赖耶识中,一旦种子遇缘,便起现行,起了现行,自然果报分明。因恶业而受罪者,称为罪业,罪业报生三恶趣;因善业而得福者,称为福业,福业报生人天。这就好象一个人犯了重罪,就得入监狱受刑罚,想不去都不行;做了善事功德,就会获得善名美誉,即使想推辞都推不掉。业力就是有「不愿生,强迫生;不愿死,强迫死」的力量,不但到人间来受生是行为业力的影响,就是到了业缘终了要死的时候,即使不想死,也由不得自己。这种行为的业力,维系了三世生命,在无限的时空里生生循环不息,于是便产生了三世因果的「轮回」说,而这个轮回的主宰者,便是我们所造的业力。所以佛教主张:人的祸福是由自身业力所造,造什么因,就得什么果。这个「自业自得」的业报思想,便成为佛教重要的基本理论与特质。

  贰 业的性质与种类

  一般而言,业分为身、口、意等三业。内心想要去做某件事的意志,就称为「意业」,又称「思业」;把内心的意志表现在身体的行动与言语上,称为「身业」与「口业」,二者又称为「思已业」,也就是已付诸行动者。由此身、口、意所造的业,可以决定人生的苦乐祸福。

  一、善业、恶业和无记业

  身、口、意所造的业,并非全是恶业,因此若依性质分,业有善业、恶业、无记业三种。

  1.善业:凡合乎人间道德,合乎大众利益的,都称为善业。譬如身行放生布施、净行;口说诚实语、柔软语、赞叹语;意起不净观、慈悲观、因缘观等。

  2.恶业:凡是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都称为恶业。譬如身行杀生、偷盗、邪淫;口说妄语、绮语、两舌、恶口;意起贪欲、瞋恚、邪见等。

  3.无记业:不能记为善或恶,即非善非恶,如无意识的动作等。

  众生若造善恶之业,其后必招感相应的苦乐果报,因为有业因,必然招感业果。但是非善非恶的无记业,则无招果的力用。

  二、表业和无表业

  部派佛教的一切有部又分业为表业和无表业,认为身业和语业中,能表现在外,并示予他人的,称为表业;无法示予他人的,则称无表业。意业则不分表与无表。大乘佛教则认为意业于内心有其表示,所以也是表业。

  三、引业和满业

  1.引业:又称总报业。就是牵引我们在四生六道轮转的业力,故称引业。这种隐而不显的力量,在生死轮回中起伏,横遍三际虚空,无所不在,是三世累劫以来的强胜业力。

  2.满业:又称别报业。就是圆满有情的众同分,而令各人诸根形量等殊别的善恶业。例如:同样转生为人,在人当中,却有身体强弱、寿命长短、贤愚不肖、贫富贵贱等差异,此种差异的产生,是由于各人所造的业力不同所致。譬如布施者得富贵报,杀生者得短命报,这种令各人完成圆满一生的业报,就称为满业。

  四、共业和不共业

  1.共业:众生共通的业因,能招感自他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界,这是依报的业,称为共业。又譬如天灾、地震等,大家共同感受到的灾难,就是众人的业报所招感,此称为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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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业中又分共中共的业、共中不共的业。譬如山河日月、风霜雨露,人人同沾共沐,有相同的感受,就是共中共的业。又如一车的人同遭车祸,有的人大难不死,有的人血肉模糊,这就是共中不共的业。

  2.不共业:个人的业因,能招感个人受用的五根等正报的业。也就是有别于群众共业的个人业力,称为不共业。譬如每个人的待人接物、喜怒哀乐会有所不同,此即不共业。

  不共业中也有不共中的共业和不共中的不共业。譬如同一家人,不免忧戚与共,祸福同享,彼此有共业的关系,这就是不共中的共业。相反的,两个陌生人,对于彼此的喜怒哀乐,很难感同身受,缺乏共鸣,这就是不共中的不共业。

  五、定业与不定业

  1.定业:就是善、恶之业所招感的果报,其受果、受时俱定,也就是不但决定了怎么报,连报应来临的时间也已决定,任凭山移水转都无法改变,这就叫做定业。俗语说:「阎王叫人三更死,不敢留人到五更。」这就是所谓的「定业不可转」。

  2.不定业:就是善、恶之业所招感的果报,其受果、受时俱不定,因为时候和因缘未到,不管做了多少善事、恶事,报应来临的方式和时间还不一定,暂时不受报,所谓「积善以遗子孙,其福必昌;积恶以贻家人,其祸必危。」这就叫做不定业。

  六、四业

  四业是指四种不同的业果报应,根据业的善与不善分,有黑黑业、白白业、黑白业和不黑不白业。

  1.黑黑业:恶业名黑,恶业招感苦果(恶报),因果皆黑,所以叫做「黑黑业」。

  2.白白业:善业名白,善业招感乐果(善报),因果皆白,所以叫做「白白业」。

  3.黑白业:善恶交参的业,招感白黑间杂的果,所以叫做「黑白业」。

  4.不黑不白业:这是解脱善恶诸业的无漏业。永断烦恼的无漏业,其性质已超越相对性的黑白,不招果报,所以叫做「不黑不白业」。

  参 业报先后的规则

  「作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业报的关系虽然极其复杂,却是有条不紊,毫厘不差的。但是,有的人不明白因果业报的道理,只见到世上有「行善的好人,不得好死,或是受苦报;作恶的坏人,却过着富裕逍遥的生活」,因此便认为没有因果业力的存在。其实,业依照受业的时间分,有顺现受业、顺次受业、顺后受业等三时业:

  1.顺现受业:现生造业,现生就受果报。

  2.顺次受业:现生造业,次生受果报。

  3.顺后受业:现生造业,二生或多生后受果报。

  譬若植物有一年生,有二年生,也有多年生。有的春天播种,秋天收成;有的今年播种,明年收成;有的今年播种,须待三、五年后方能收成。

  业报之所以有现生成熟、来生成熟、后生成熟等不同的差异,其原因有二:

  1.因的力量有迟早:譬如一粒瓜种和一粒桃种同时下种,瓜种当年即可生长结果,而桃种须待三、四年后方能结果。

  2.缘的力量有强弱:譬如相同的二粒豆种,一粒种在空气流通,阳光水分充足,土壤肥沃的地方;一粒种在潮湿阴暗,土壤贫瘠的角落里,结果二粒豆种发芽成长的速度一定不一样。因为诸缘具足,成长自然早些;助缘不够,自然业果成熟较慢。

  因此,好人今生所以受苦报,是因为过去所种的恶因今已缘熟,须先受苦报;而今生虽然行善做好事,但是因为善因薄弱,善缘未熟,所以须等待来生后世再受善报。恶人做恶,反得好报的道理亦然。

  由此我们可以获得因果业报的两个要点:

  1.因果不会消灭。除非不造因,否则善恶种子永留八识田中,等待缘起而现行,产生作用。

  2.善恶不相抵销。已种恶因,分受其报,不能以做好事来抵销应得的恶报。但是多做善事,多聚善缘,可以使恶报由重转轻;或善缘增多,善力加强,令善果速疾成熟,使恶缘力量逐渐减弱。譬如一杯表示恶因的盐水,如果多添加善因的淡水,就可以冲淡恶果的咸味。

  此外,决定业报的先后,尚可分为随重的业报、随习惯的业报、随忆念的业报三种:

  1.随重的业报:就所造的善恶业中,何者为重,何者先报。

  2.随习惯的业报:就各人日常的习惯而受报。譬如修净土宗的人,须一心称念「阿弥陀佛」,目的就是要养成习惯,一旦临命终时,一声佛号就能与佛感应道交,而得往生极乐净土。

  3.随忆念的业报:由忆念决定去向。譬如有人出门,茫然地来到十字路口,东西南北,不知去向何方,此时突然忆起西街有一位朋友,就朝西方走了。人在临命终时,亦有随忆念而受业报感应的。

  肆 业报的原理与启示

  佛教讲「诸行无常」,世间万法既是无常,必然不是常住不变的,何以唯独业力能三世相续,轮回不已呢?据佛经所载,佛陀曾将「业」比喻为「如种」、「如习」。

  1.业力如种:譬如一粒黄豆,经由种子、发芽、成长、开花、结果的过程,最后又有种子保留下来。经过一段时期后,开花结果的黄豆虽然雕谢、枯萎了,但保留下来的种子,一旦遇缘,又会发芽、抽枝、开花而结果。众生业力的感果,也是这种现象。

  2.业力如习:譬如一个装过香水的瓶子,虽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里仍留有香水味在。透过这种「习气」说,可知业力确实有感果的功能。

  从以上的种种说明,可得如下三项业力论:

  1.业力不失,通于三世。

  2.作如是因,感如是果。

  3.自作业因,自受果报。

  这是说,众生在生死海里流转,生命不断,就是靠「业」。业有如念珠的线,线把念珠一颗一颗贯穿起来,不会散失;业维系着我们三世的生命,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生生世世,永无休止的在六道里轮回不已。所以,虽然我们的色身有生灭,但是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就如茶杯,不小心把茶杯打坏了,无法复原,但是茶水流到桌子上,流到地毯里,用抹布抹,用拖把拖,茶水在抹布、拖把、地毯里,它不会减少。由于业如茶水,是会流转再生的,所以说「业力不失,通于三世」。尤其业有善有恶,善恶果报,均由自己承担,并非有神仙、上帝可以赏赐福祸,也没有阎罗、鬼王司掌惩罚。在这个教义下,我们得到几个原则性的道埋:

  1.业力是自己创造,不由神力。

  世间上的善善恶恶、好好坏坏,都是由我们自己所造作,没有神明能为我们安排,甚至连神通也抵不过业力,因为在世间上的各种力量当中,业的力量最大。因此,自己所造的业,一定要自己去受报。

  2.业报是机会均等,绝无特殊。

  在业报的定义下,大家受报的机会均等,不管达官显贵,或是贩夫走卒,做了善事就有善报,做了恶事就有恶报,绝无特权可言。

  3.业是前途光明,希望无穷。

  业,告诉我们,不论做了多少好事,不必自以为了不起,因为福德因缘如银行的存款,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因此,要不断地积善行慈;相对的,纵使犯下滔天罪恶,负债累累,只要改过迁善,“随缘消旧业,切莫造新殃”,债务终有偿清的一天。所以,业的定律告诉我们,自己的前途操纵在自己的手里,它让我们的人生充满光明,希望无穷。

  业是善恶因果,决定有报。

  因果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所谓“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做者是”。了解“善恶因果,决定有报”的三世因果观,可以让我们舍恶行善,趋乐避苦,乃至今生受到苦果,也不致怨天尤人,而能心存还债观念,甘心受苦,进而扭转恶缘为善缘。

  尤其,从三世因果观中,知道业道众生,生生世世轮回,互为眷属。有了这层体认,必能激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心。如此,不但今生能得圆满自在的人生,来世更能感生善趣。因此,能够清楚的认识因果业报,必能把握业力而谋求自己的幸福。

  其实一个人的好与坏,不是谁说出来的,而是自己做出来的,善恶一念之间,但是所做所为都种下善恶的种子,等待时机程序,因缘和合而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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