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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科学观 四、佛教的缘生观

发布时间:2020-03-26 11:36:36作者:经藏网

四、佛教的缘生观

佛教的平等观,是指真如佛性的本体,缘生观是指依本体而妄现的种种心物的现象。这两种观念是合一的,唯其说一切法缘生,所以说自性本空;因自性空,故说一切法平等。若说诸法实有,则法法差别,彼此不能通变,怎么能平等?所以佛教的缘生观,是解释宇宙万有种种变化的一个基本理论,其他种种理论无不与此和谐的。现代科学逐渐发展,尤能证明缘生论的不谬。在科学未发达前,对于宇宙人生的生起变化,有种种的说法,若以科学和佛教所共认的因果律批判之,则都属荒谬而不合理的邪说,兹择其最通行者,述之如左:

(一)违反因果律的邪说

这种邪说可分为无因论、不平等因论、定命论、机械论之四种:

1、无因论 无因论是一种庸愚无知之说,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假使一切事物都是无因生,那么空中何不无端产生金银财宝?我们又何必努力去经营各种事业?有的人尽管坐以待成,结果养成偷懒和听任命运支配的恶习,例如奖券赌博之类,都从此等心理产生。其所以作此说者,无非因为世间种种事物的成因,不是粗心浮气所能找得出来,在表面上看,好像有许多事是偶然发生,出乎意想的;其实每一事物的生灭相续,都依著因果法则。不过物质的因果比较单纯,容易分辨;但一般的人事都是色心混合的,一经加入了心理的因素,则其因果的关系就变得非常复杂,时间也会拉得很长。有许多因种下去以后,往往不能一生得果,甚至隔了几世以后,才遇缘而发。像这一类的事情,在未得宿命通的人看来,当然找不出这个因来,因此就说这件事是无因的。我们既从物质的变化上,推知因果关系,则知色心混合的事物也必有一定的因果法则,决不能有不合理的例外,也决不能因一时找不出它的因,而随便断定为无因,否则必陷于上述的种种错误的论断。

2、不平等因论 所谓不平等因者,是说此因能生万法,但此因则非他因所生,不与万法平等,故名不平等。不平等因论中有主张一因生的,亦有主张从若干不相通的因生的。如现在宗教家说有一个万能的造物主,能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鸟兽,这个造物主就是不平等因中的一因。若是一切事物都从此一因生,不需要别的助因(即缘),则世界上一切东西,应该一时俱生,没有先后次第;但据我们看到的种种事物,都有先后出生的次序,科学上发明的东西,更是日新月异,都是以前所没有的。若说此造物主能随心所欲,某时造某物,故有先后,则问生此欲造的心,为有条件,为无条件?若有条件,则造物主即不能自主,不是万能;若无条件,则仍应一时俱生。再者,此造物主既不需他造,则万物亦何用彼造?又造物主造这些万物,是为的什么?若说为满足自己的乐欲,则何以又造魔鬼、地狱,种种丑恶可厌的东西?若说造物主欢喜如此,那么这造物主便成罪恶之主。再者,造物主若果真是万能的话,应该造出美丽端庄福德智慧的人物,不该造了这样万恶的世界,然后再去救他们,替他们赎罪。如造不出,便不是万能;若能造而故意造恶,其罪即不可恕。所以说一因论者,于理智上无一是处。

在早年的科学,曾误认原子为最小而不可复分的单位,其原子共分九十二种,是为一切物质之因,此即不平等因中之多因论。不久这个学说既被取消,然犹执著电子为最小单位,复认此为真常不变之体,于是又经多因论变为一因论。自原子能发明后,始量此说之谬,原来从前所认为常住不灭的物质,可以变成非物质,从前以为能量与物质是两个家族,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一家人。从此科学家已自动取消其不平等因论,而归依于佛教的平等因果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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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命论 立此论者以为一切事皆由前定,或由天定,非人力所能强为,结果使人趋于消极而不负责任。我国的乐天派即属此类。我国通行之命理,若果属定理,即成定命论;若非定理,何从推断?要知种因虽在前生,缘合则在今生,前生虽种恶因,今生若能勤行善事,则无缘亦不能生恶果,如生忏悔心,则对恶因为逆增上缘,亦能消灭恶果。明朝袁了凡对此曾亲作实验,初时一切事确如命理家所预言,但自经云谷禅师晓以此理后,即立志改变宿命,勤行诸善,结果都较预定为优(可参看‘了凡四训\’)。故所谓定命论者,定中实有不定,如能通达佛教的缘生论,自不致迷信命理,流于消极。况祸福本由自造,趋吉避凶之道,不须外求。但如能了解罪福本空,虽勤修福德,不作福德想,则便是更上一层楼了。

4、机械论 机械唯物论的哲学家以为一切人事变化,是受遗传及各时代的环境的影响。他认为心是物质所表现的现象,故一切变化的因素仅是物质与时间而已。依此而论,若有人在同一时代,生长在与罗斯福同样的家庭里,从孩提时起,与罗斯福享受同样的物质生活,则将来此人亦必成为美国的伟大总统,而干出同样伟大的事业。此说与汽车之由若干同样的零件材料装配成功者,便成同样的牌子,有同样的功用,一样的意义,故称之为机械论。这是直把宇宙间任何人事变化,看作机械一样的服从著科学的法则。在佛教看来,物质果然是因素,但心的因素尤为重要。物质固然能引起心的作用,但心亦能引起物质的变化。机械论者的理论还是根据于旧物理学的物质常住的定律,这班哲学家若能读到现代物理学,他必矍然而惊,会立刻把他的著作送进壁炉里,回过头要拿本佛经看看了。因为现代的科学家会告诉他,物质可以变成非物质的能量,而能量又以时间空间为重要因素,时间却又脱离不了心的因素,于是推知非但物质能量是一家,物质与心又何尝非自己人?机械论的基础已倒,自亦不必再作枝节的驳难了。

以上四种皆是佛经所谓偏计所执,犹如龟毛兔角,了不可得。若信受其说,即得种种弊害:一、使人对于他所做的事业无自尊心,无责任感,把失败的过失,归诸于命运,天神,及社会环境;一旦成功,则又引为己功,以为这是彼一因所生,他人不得争功。二、使人只知积极的扩张贪欲,而不肯积极为社会服务。三、使人对人群缺乏慈悲心,养成我慢自大,争夺好战的心理。欲免此弊,则惟有信受佛教的万有因果律。

(二)万有因果律

佛教的因果律——适合于一切物质的变化、心的变化、心物混合的变化。自众生以至成佛,自世间以至出世间,无不受此定律的支配,所以著者名之为万有因果律。因果是简称,具足之应说因缘果报。因是主因,缘是助因,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东西曰果,此果对造因者说是报。佛经中有一偈说明这因缘果报的定律:‘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一偈说明了三点:一、我们所作的业是因,此因虽经很长的时间也不会自己消灭,好比牛顿的动力定律,说物体静则永静,动则永动,如无外力推动,不会自己改变,一样的意思。二、此因不论久暂,遇缘则生果,例如静物遇外力则动,或动物遇外力则转向或停止,或加速。三、自作因,自受果,一切祸福皆由自召,并非由天神赏罚,亦决不是自作他受、他作自受,如其他宗教家所说。科学的因果律亦包括在这万有因果律中,不过科学上只讲物与物的因果法则,一涉到人事问题,或心的因素,即不再向前研究,故科学上的因果关系极为简单。例如把一根铜线,在磁场内移动,使其割截磁力线,则此铜线内即生出电压。就此一物质的变化讲,铜线是主因,动力与磁力线是助缘,电压是果,因铜线是无情物,便无所谓报。若无铜线,则电压终不能得,故铜线是主因。但有了铜线,没有动力推动它,没有磁力线让它割截,电压还是不能发生,所以动力和磁场是缘。有此因,有此缘,则必生此果,百不失一,所以称之为因果律。惟其有一定的规律,所以我们能预先设计,制造发电机等,否则能否造成,必将听诸命运,或求之于天神。因为有此因果律,所以各种农工实业可以成立。农夫种谷得米,种豆得豆,纱厂以棉花为原料,加以机器人工制成棉纱,面粉厂以麦为原料,加以机器人工制成面粉,都是因果历历分明。物与物的关系如此,心与物、心与心的关系何尝不是如此,况心物本是一体,推而展之,其理不谬。

惟佛教所讲色心关系的因果,远较前例为繁复,故对于因缘果三者的分析极为细密,今仅大略言之,欲知其详,须究相宗经论。佛经所因,有六因十因二说,六因出俱舍论,十因出瑜伽论,都是把因的范围扩大而包括缘在内者。关于缘的分类,长阿含经分为四类: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此为大小乘所公认的因缘分类。巴利文佛经则广分二十四缘,乃是把缘中的等无间缘及增上缘再细分而成。以此二十四缘说明名色与心的关系、心与心的关系、心与心色的关系、心与身的关系、身与心的关系、心色混合体与心色混合体的关系,极为详细。兹就普通的四缘言之:一、所谓因缘,即是主因。就物质讲,棉花为纱的主因,麦为面粉的主因,铜线为电压的主因。就心来讲,或就心色混合体来讲,则凡身口意所做的行为,佛经名之为业,皆可为因。二、所谓等无间缘,是说八识心王及心所都是刹那生灭,前念灭时,开辟道路,引生后念,如此生灭相续无间,这个作用就叫做等无间缘。此缘唯心法始有,物质变化中不说此缘。三、所谓所缘缘者,乃指能分别的心与所分别的相相对时,前者以后者为所缘,此所缘之相即为生心的助缘,故名所缘缘。四、所谓增上缘者,乃指一切心法或色法,对于主因起顺违等作用,影响于因之成长者,皆名增上缘。在纯物质的因果律中,只要有因及增上二缘,便能生果,惟心法及色心混合法中,则必须具备此四缘。由此等因缘和合生成的果,共分五种: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离系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详见俱舍论及成唯识论。

照佛经上讲,现在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鸟兽,以及一切环境,都是全世界人类共同业力所造的果,并非造物主所造,而这种业因有的是前世,有的是现世。例如上海这个商埠,在清初是没有的,到了五口通商之后,才由各国和中国的人士合力建设起来。各种物质的建设,不单是全上海的市民直接间接的费过心力,就是全世界的人民亦都有间接的贡献。这种因果全属现世,惟日月地球之成因,则全属前世。佛教的因果律不受时间限制,有前世种因至今世遇缘而成果者,有前世种因至后世方能成果者,有今世种因今世即能成果者,有今世种因须至后世方能成果者,全视缘之具备与否为断。世人往往误将前世造因今生所受之果报,认为今世所造,遂妄谓某人今生作善,反得恶报,某人今生作恶,反得福报,不知恶者福报造因在前,今生所种之因,尚未成果。

此因果律说明果报是自作自受,虽父子亦不能代替。世人往往说某家祖宗积德,故子孙得福报,实则此非了义。要知子孙受福报,是子孙自造,非关祖德;惟祖宗积德,能感同业相聚,故得有福人来为眷属,这才是了义的解释。又此因果是平等性,能生之因,必为所生之果,所生之果亦必为能生之因,因果非固定,皆是对待而成。如以物质的因果为例,则纱为棉花之果,亦为棉布之因,棉布为棉纱之果,又为衣服之因。又以人事为例,则父为祖之子,亦为其子之父,祖亦如之,可推至于无穷。故知不平等因非但不合比量,亦违现量。又从此因果律可以推知人生必有三世,即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因为因果是相续不断的,因果律中无第一因,亦无最后果,因前复有因,推之无始,果后复有果,引之无终,佛说六道轮回,其理即据于此。我们纵然无神通可以证见,但核之以理,其说可信。

或曰:物与物的因果关系,历历分明,人人皆知,物与心的因果关系,亦尚易晓,如一切物质皆能使人感受苦乐忧喜,惟心的作用是否亦能使物质发生变化?曰:然,以心为因而生物果,名异熟果,必须异时而熟,非一生可成,不易证知,但以心为因而使物质发生变化,则现生不乏成例。譬如我们听人说起酸梅,口中不期然的出生津涎。又如登临悬崖绝壁时,心中一念危险,脚底便觉酸软。又如梦遇女人而遗精,此女又岂实有?昔李广入山见虎,拔箭射之,近视之,是石非虎,但箭却入石没羽;既知为石,累射不入。鸠摩罗什幼时随母入寺,见一钵,戏以覆其顶;及取下,审知是铁钵,即无力再举。由此种种事例,可以证知心的作用,亦能改变物质。因为物质的重量硬度,本非物质所实有,必待身根的增上缘,方能使身识起重量硬度的感觉。此增上缘起变化时,则此重量硬度自亦随之变异,故石可变成如肉之软,铁可变成如瓦之轻。此事虽颇希奇,但在唯识学言之,实极平实合理。故知因果律之所包,色心心色的变化都在其内,即无有一法的变化不受此律支配,名曰万有因果律,谁曰不宜?

(三)生灭断常的妄执

世人因为不达一切法因缘所生,遂以一切法为真常实有,坚执不舍,因此人人对于他的身命财物,便特别宝爱,及一旦见人死亡,或见财物破灭,则又以为从此断灭,不能复生,令人悲观消极。若知一切法因缘生,即知一切法无有自性,生是幻生,灭亦是幻灭。因其随因缘生灭,故说非真常,亦非实有,因其生灭皆幻,故灭非断灭。若是断灭,则灭后安能复生?若是实有,必不能灭。旧物理学家亦曾误认物质实有,故说物质常住不灭。若物质真是实有,便决不能灭;若物质真能灭者,灭则不生,则此山川人物必至灭尽,永不能生。现代科学家始证明物质并非常住,可以变灭,但此灭并非真灭,乃是幻灭。物质灭则能量生,能量灭则物质生,二者可以互变,故知所谓生灭,但是假相有变化,其本体未尝生灭,未尝变动,故佛说一切法不生不灭。但不达此说真义者,又误认一切假相不生灭,执为实有,成为常见。及闻佛说假相有生灭,则又误认本体有生灭,执为断见。常见犹是俗见,断见则为邪见,其弊远甚于俗。每闻世人说,做人是空的,劝大家看穿点,有得吃便吃,有得穿便穿,何必自苦?于是人云亦云,以为达观。在佛教看来,则一点也不通达,完全是愚痴不明的说法,一半是断见,一半是常见。他说的空,就是断灭空,不是佛教所说真空妙有之空,因为他尚未忘情于吃著的嗜好,他认为吃著是真,其他是空,他看见断灭的已断灭,未断灭的赶快享受,岂非断见外又有常见?由此断常妄见,一方面尽情享乐,贪著五欲,一方面断灭慈悲,懒于修善,这还是现在一般安分守己人的人生观。其有深著断灭邪见者,则以为因果报应全系神道设教的愚民政策,彼自以为非愚民,惟恐天下之利不归于己,惟恐天下之权不集其身,不惜众生性命,供彼牺牲,如是人等,日日造地狱业,命终安得不入地狱,受无量苦?兹将生灭断常之理列表于左,以除妄执。

佛说

┌真体——不生不灭——非断

└假相——有生灭——非常

众生认假作真——妄执

┌已生

└未灭

┌未生

└已灭

├为常

├为断

再举科学的实事为喻以说明之:现在人家屋里装的电灯线,电厂发电后,将开关一启,灯即放光。在不明电学原理的人看来,此灯光度稳定不变,以为电流亦不变;那知电流的数量和方向刻刻在变,灯光当然亦变,但变得很快,所以肉眼并不觉得,因此起了‘常\’的幻觉。又以为此电流是从电厂送来,与自来水从管子中来相同,因此又起了‘来\’的幻觉。若照电学来讲,此电流名曰交流,数量的变更,是依照正弦曲线的,先自零值起向某一方向增长,迨达某一高值时,逐渐减小以至于零,再从零起向相反方向增长,达最高点,再行减小以至于零,以后便照上循环变化。由此可以知道电流是没有一瞬的时间稳定的,时刻在那里生长变灭,生已复灭,灭已复生,生生灭灭的循环不息。又可推知此电流是在电线中往复振荡,启开关时,电线中并未增加其质量,闭开关时,电线中亦未减少了质量,电线的许多铜原子仍保持其原有电子数量,并不因电灯的启闭而有增减。既不增则无电子生,既不减则无电子灭。既电流生灭相续,则知非常。既铜原子的电子不减不灭,则知非灭。开灯时,电子能生灯光,故与闭灯时的电子功能不同,故知非一。但动时的电子,即是静时的电子,故知非异。电流来时,实仅使电线中的电子振荡,并非真有电子从电厂送来,故知非来。电流停时,铜中电子亦未离去,故知非去。由此一喻,再看佛经中所说‘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等句,即可思过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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