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净法师:和尚谈“艳照门”事件
发布时间:2023-11-10 04:06:32作者:经藏网和尚谈“艳照门”事件
作为一名出家人,本想装作不知道“艳照门”事件,不去谈论,但又觉得这是一个弘法的机会,实在不想放弃这桩“反面教材”。由这件事看出佛陀为在家佛子制定“不邪淫戒”的无上智慧和先见之明。
按照佛教教义,在家人除了夫妻之间的行淫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都称为邪淫。邪淫戒具四缘成不可悔:1、非夫妇。2、有淫心(心爱乐淫欲)。3、是道(口、大小便处)。4、事成(正行交媾)。除了夫妻以外,有淫欲的心,以淫欲的处所(淫欲之道):口、大小便处与人行淫,如果事情完成了,那就是犯不可悔戒。如果你是一个正人君子,肯定不会犯上邪淫。有些人娶几个妻子,依佛法是不犯邪淫戒,因为他们是夫妻,则不犯戒;但是合法的夫妻以外,还金屋藏娇,有个黑市太太,那就是犯戒了;如有人丧失配偶,再娶或再嫁都不犯此戒。一个人受五戒后,与夫妻以外的人行淫,犯重罪不可悔,即是断头(戒律中以断头比喻重罪)。
淫的范围,不唯不得与夫妻以外的男女行淫,即使自己的夫妻,亦有限制:①非时邪淫: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月经期间、妊娠中、产前产后,不得行淫。②非道邪淫:除了阴道,不得行淫。③非处邪淫:除了卧室以外,不得行淫。邪淫的罪过,分为三品:与母女姐妹父子兄弟六亲行淫者,为上品罪;与夫妻之外的一切男女邪淫者,为中品罪;与自己的妻子于非时、非道、非处行淫者,为下品罪。以此三品轻重,分别下堕三途。未受戒者亦要承受如此的果报。在一切邪淫戒之中,以破净戒人的梵行者,罪过最重。犯戒均在于心,如无邪淫之心,即不会主动去犯邪淫戒,因此,淫戒也有开缘:若为怨家所逼,而不受乐者,无犯。很多女艺人身在娱乐圈,其生活太随意,情感太放浪,原因是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干脆随波逐流。时间一长,看多了那么多的虚情假意,也就习惯了自己的荒唐行为。于是,很多女艺人在糜乱中放纵了自己的身体与心理,趁着青春还在,假以年轻的名义给自己疯狂的理由,结果是始乱终弃。而等到有一天,像艳照风波突然来临,给自己和家人以及众多崇拜者造成如此巨大的精神伤害,才知道代价是要这样惨重付出的。
佛陀说:“邪淫的人,就象拿着火把,逆风而行,必然会烧到自己的手。”又说:“财色对于人,就象刀刃上粘有一丁点蜜,小孩子贪图甜味用舌头去舐,还没尝到滋味舌头就被割掉了。”而古人自励的箴言中也有一句说道:“求名者,因好色欲而名必败;求利者,因好色欲而必丧利;居家者,因好色欲而家居必荒;为官者,因好色欲而官业必堕。”
这件事,因为主角是公众人物,受伤的人很多,甚至会影响到整个民族。只是世上绝无后悔药,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不过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毕竟大家还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