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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原来有四种 并不是浴火重生

发布时间:2023-11-06 04:05:57作者:经藏网
涅槃原来有四种 并不是浴火重生

无余涅槃

昔日,诗人郭沫若一首脍炙人口的《凤凰涅槃》,让人们在“涅槃”与“浴火重生”之间划上了等号,但在佛教中,涅槃的意义,却与“浴火重生”大相径庭。

涅槃,指的是灭生死、灭烦恼,从而达到解脱无为的境界,即不生不灭。

“涅槃”的汉译为“圆寂”,“圆寂”一词的产生极有讲究——功德圆满是谓圆,业障灭尽谓之寂。涅槃,是佛教修行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

佛教认为,众生所有的行为、语言和意念都会招致业报,行善就会得到善报,作恶就要承受恶果。

而得到了善恶报应的众生,又会在新的生命活动中造作新的业,导致新的报应。众生就是这样在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这六道之中轮回不息。在六道中轮回的众生,具有无尽的痛苦和烦恼。

众生一切烦恼的根源,在于有欲望,而欲望的产生,直接源于人的无知。

所以,人们只有摆脱了无知,才能从根本上去除欲望和痛苦,跳出六道轮回之外,进入一种没有烦恼、没有痛苦、不生不灭、永恒寂静的涅槃境界。

关于涅槃含义的解说,小乘经论认为有“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两种,而大乘学者认为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和“无住处涅槃”共四种。

有余涅槃,指的是涅槃后仍存有不彻底的心念,是罗汉的境界。一个修行者证得了阿罗汉果,则业报之因已尽,而身体仍然存在,要受世间风雨、饥饿等痛苦,故曰有余涅槃。佛祖在菩提树下悟道后,摆脱了烦恼,达到了涅槃的境界,但身体尚在,这也属于有余涅槃的范畴。

若肉身已死,断绝了一切想念,则一切果报也就完全不存在了,这样就得到了无余涅槃。无余涅槃是佛的境界,释迦牟尼佛虽然早已证得无上菩提,但在80岁时,于娑罗树下入灭,方才进入了无余涅槃。

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指的是一切有情平等共有的真如法性。真如是一切现象的本质,故称自性,真如不生不灭,本来寂静,一切有情平等共有,有情虽有圣凡的分别,但本具的真如法性无异。真如和一切法相既非一亦非异,但都只能凭圣者的内证,并非语言文字和思想概念就能描述,本性寂静,故称涅槃。

无住处涅槃,即是虽然已经断除了烦恼障,但是尚未能断除所知障,所以仍然有法执,不住生死而住涅槃。大智大悲时常并起,由于大智所以超脱烦恼;由于大悲所以不舍众生。本体虽然寂静,大用却能无边,所以能够利乐众生,尽未来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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