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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贫穷的财主摩诃男

发布时间:2020-04-29 16:55:59作者:经藏网

第二十二贫穷的财主摩诃男

有一次,一位容貌、形色绝妙的天界众生,到祇树给孤独园问佛陀说:

「什么东西火烧不掉?风吹不散?

即使大地全毁了,也不会流散?

连专门抢夺别人财物的恶王与盗贼,也抢不走?

哪种宝藏始终不会亡失?」

佛陀回答说:

「福分是火烧不掉,风也吹不散,

恶王与盗贼,任他抢也抢不动,

即使大地全毁了,也不会流散。

\

福分乐报宝藏,始终不会亡失。」

※※※

有一次,佛陀到憍萨罗国的首都舍卫城游化,住在城南郊外的祇树给孤独园。

一天近午时分,憍萨罗国波斯匿王来见佛陀,佛陀招呼他说:

「大王!都中午了,您从哪里忙完过来的?」

「世尊!今天舍卫城有一位名叫摩诃男的大财主去世了,他的财产没有儿子可以继承,我就是去接收他的财产,刚忙完过来的。

世尊!您可知道他有多少财产吗?光黄金就有八百万,白银更是不计其数。可是,世尊!您知道吗?这么富有的大财主,吃的竟是发酸的杂米粥,穿的只是三片粗麻布缝成的衣服,乘坐的是一辆老旧破车,车子的遮阳伞盖,还是树枝、树叶搭成的。不曾听说他会布施给沙门、婆罗门,也不见他帮助过贫穷、急难的人,每次吃东西时,一定关起门来,不让那些人看到。」

「大王!这样的人,不是堂堂正正的人,不论他多富有,充其量也只是个卑贱的穷人罢了。有财富而自己不用,也不供给家人使用,不用来体恤仆役、结交朋友,也不用来供养沙门、婆罗门,以广植让自己生天的福田,不做这样正当的花用,财富也无法一直留在身边,不是遭国王没收,就是落入盗贼之手,或者毁于火灾、洪水,再不,就是被自己不喜欢的继承者接收。

大王!财富不作正当的分配运用,就等于是没有用的东西一样。就像在一个无人能到之处,有一池甘美甜净的水,但没有人能够享用,最后,渐渐干涸消尽,又有何用?

所以,大王!应当善用自己的财富,让自己、家人、仆役、好友能够受用而喜乐,并且布施供养沙门、婆罗门,广植自己生天的福田,这样,才能使财富成为有用的东西,而不致于到最后变得一场空,浪费了有用的财富。」

※※※

有一次,一位名叫郁伽的大臣来见佛陀,告诉佛陀说:

「真稀有啊,大德!此地的财主弥伽罗,真是富有啊!」

「郁伽!弥伽罗长者怎么个富有法?」

「大德!他拥有上亿的黄金,白银就更不计其数了。」

「郁伽!这些黄金、白银,算得上完全是他实在的财富吗?我不是说这些不是财富,但是,郁伽!你所说的这些财富,是火、水、王、贼、怨敌、继承者所共有的啊。郁伽!只有信财、戒财、惭财、愧财、闻财、舍财、慧财等七种财富,不会与火、水、王、贼、怨敌、继承者所共有。」

按语:

一、本则故事前段取材自《杂阿含第一二九一经》,中段取材自《杂阿含第一二三二经》、《相应部第三相应第一九经》,后段取材自《增支部第七集第七经》。

二、故事中的财主摩诃男,恐怕古今中外都有这类人。他们虽然家财万贯,但实际上所过的生活与穷人无异,真是贫穷的财主。《杂阿含第九一经》就称这种人是「愚痴人」,「如饿死狗」。

三、《大智度论》说,财富、富贵是「五家所共」(大正藏第二五册第一四二页中),「五家所共」的说法,应该就是源自于《阿含经》的教说吧!

四、常常提醒自己:财富是「五家所共」(「怨敌」或可以与「盗贼」一类,而英译本译作「不喜欢的继承者」),或可以减轻对财富的执取,也有助于降低财富在发生巨变时的冲击。

五、近来台湾出现「月光族」一词,意思是指「每月把钱花光光」的人。这类人以年轻的「新新人类」居多,他们之所以会这样,或许是源于「钱只有花掉了,才是自己的」之不确定感。不过,如果「把钱花光光」不曾用来广植福田,那也只是徒然养大自己的欲望,而后又被自己养大的欲望所压迫的实质贫穷者罢了。

六、修福分,当然比保有财富可靠。佛陀说「福分乐报宝藏,始终不会亡失」的意思,是指福分不会因为风、火、王、贼等外来因素而损失,但是,修得再多的福分,也有受报完毕的耗尽时。《杂阿含第二六四经》中,佛陀就举自己为例,叙说自己在过去生中,因长时间的修福,得到了许多「胜妙可爱」的果报,不过也都在长远的生死中「皆悉磨灭」了,因而教导比丘们,应当「永息诸行,厌、离、断欲、解脱」。所以,彻底的说,「信、戒、惭、愧、闻、舍、慧」,才是能真正解决人生苦迫的七种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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