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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

发布时间:2024-05-07 04:09:09作者:学典国学网
弘一大师: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

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众生之心。

故信佛法者,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

若专修净土法门者,尤应先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厌世的、送死的。若发此心者,自无此误会。

至于作慈善事业,尤要。既为佛教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之种种事业。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积极的。不起误会。

或疑经中常言空义,岂不与前说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实具有悲智二义。悲者如前所说。智者不执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执著我相而利益众生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不久、不彻底。

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学习佛法,了解悲智之义,如是所作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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