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大师对佛教平等观的阐发
发布时间:2020-04-18 14:51:57作者:经藏网“平等”是佛教的重要观念,是佛教不同于其它宗教的重要特色。“诸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1]、“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乃至一阐提等亦有佛性 ”[2] “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3]。这是佛教平等观念最鲜明的表达。
近代中国积贫积弱,内忧外患,国土残破,民不聊生。反专制,御外辱,倡平等,要自由,救国图强,成为时代的强音。不少思想家、哲学家、宗教家从中外古今学说中寻找平等自由的理据,佛教的平等观成为格外关注的领域。太虚大师作为佛教界的领袖,时刻心系国家民族,情系苍生百姓。他发起和推动佛教三大革命,大力提倡人生佛教和人间佛教,使古老的佛教适应时代需要,与时俱进,以利益社会人生。他深刻阐发佛教中的平等观念,以此为思想武器,批判专制、神权、霸权,以期人类社会平等和谐。太虚对佛教的平等观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在太虚大师文集中,论及平等随处可见,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不完全统计有两千多处),他对佛教平等观的阐发在当时具有代表性。
斗转星移,百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正在向小康社会迈进,世界格局也出现了多级化趋势。但是,不论国际还是国内,国与国、人与人、文化与文化之间,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众暴寡等不平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今天,在回顾和总结百年佛学研究的时候,回头重温太虚对佛教平等观的阐发,对于深入理解佛教的平等观,对于构建和谐平等的社会仍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太虚对佛教的平等观作了多角度多层面的阐发,如宇宙万有平等、圣凡生佛平等、三乘八宗平等、平等与差别、不平等根源、如何实现平等等,本文对此作一概述。
一、宇宙万有平等
太虚认为,宇宙万有虽然千差万别,形形色色,但本性上都是平等的。“近从人类,广到宇宙间一切形形色色,体性悉皆平等。”[4]其所以平等,综观太虚文集,他从三方面作出说明。
其一,从佛教“缘起”论的角度说明宇宙万有平等。他说:“宇宙现象互为缘起,一律如此,故亦为平等”[5] “一切事事物物,近而吾人,远而万有;大而日局星海,小而微尘电子,莫非是因果性的,同时又是现实性的。故随拈一法,皆为法界,随一事物,皆全宇宙,绝无可为独特的、绝对的、最先的、最后的、非果之因或非因之果。……故为最彻底的平等论,亦即是无神论、无元论、或一如无变异论。然就每一事物现实而望其余一一事物现实,彼此宛然,自他宛然,先后宛然,胜劣宛然。”[6]
在太虚看来,“互为缘起”也就是互为因果,宇宙万物是一个普遍联系、互为因果的整体,其间的每一事物既是因,同时又是果,没有一个事物是固定的因,而另一个事物是固定的果,每一事物都是因果链条中的一环,具有同等的作用与价值,因此宇宙万有是平等的。
其二,从佛教的“性空”论说明宇宙万有平等。“世界无边故有情无边,有情无尽故世界无尽,无始终、无内外。由本空故,平等、平等,随心现故如幻如幻,实无范围可言。何谓本空?曰:世间一切物事,就物质方面求之,终不得其究竟故。”[7]
佛教对“性空”的论证主要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以“因缘”论空,如龙树《中论》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8] 宇宙万有随诸条件的聚合和离散而生灭,离开众因缘则没有事物,事物不能主导自己的生灭,故事物没有独立自主的本性,这叫“无自性”,“无自性”故“空”。一是以“唯识”论空,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宇宙万法皆是心识所变现,如梦如幻,故没有客观实在性,亦即无自性空。太虚认为无自性空“是宇宙人生的最高法则,也是佛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理论。”[9]宇宙万有千差万别,但其本性则是共同的,即无自性空,在这个意义上看,宇宙万法是平等一味的,没有丝毫差别。
其三,以“无情有性”说明宇宙万有平等。
被称为中国天台宗中兴之师的唐代荆溪湛然,以一心具万法,心色不二,真如遍在为理据,提出“无情有性”说,即认为不仅有情众生有真如佛性,无情万物亦同样具有真如佛性。太虚继承湛然的这一思想,加以发挥说:
“诸法群生平等真如性。诸法即包括一切万法之谓,群生即收摄一切众生之称,真如性即理佛性──法界身。谓一切形形色色万有之山河、大地、家舍、田园、砖头、瓦砾等器世间相,与一切飞禽、走兽、鱼鳖,蠕蜎之有情世间,皆与十方诸佛之 真如性一律平等,所谓普遍的,平等的。因此,不但人们具有此性,就是马、牛、鸡、犬、蚊、虫、虱、蚤也具此性;又不特有生命之物具有此性,即无生命之砖头、木块、荆棘、瓦砾等,亦无不具此性。吾人于此性,不过如金藏矿物,隐而未显罢了。”[10]
基此,太虚甚至把宇宙间的有情众生和无情万物看成“流行不息的生命之流”。他说:在世人看来“土石是无生机的,草木之类是有生机的,动物是有感情知觉的,到人类更有思想理性道德。这似乎没平等可言。”然而“佛讲实事实性完全平等,小自一微尘大至一世界,近自人类远至一切众生,都是流行不息的生命之流,在这点上悉皆平等。”[11]无情之物,何以也是“生命之流”?太虚的潜台词是:宇宙万物互为缘起,互为因果,互相转化,有情转化为无情,无情转化为有情,此其一;“三界万物,皆众生心造”,即“皆众生之共业别业所造成,故亦可由自心而改造”,此其二。因此,宇宙万物“都是流行不息的生命之流”。太虚用唯识观和泛生命的观念论证宇宙万有的平等性。
二、圣凡生佛平等
宇宙万有平等,理所当然圣凡生佛平等,然而圣凡生佛平等又有其特殊的内涵,即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众生皆可成佛。其中以佛性为基础具有三重平等的含意,一是人与其他有情众生平等,二是人与人平等,三是人与佛平等,当然在大多数语境下指的是后二者。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众生皆可成佛,这一《大般涅槃经》的思想传入中国后,很快受到重视,进而成为中国佛教界除唯识宗外各宗派的共识,尤其受到禅宗的张扬。太虚阐述这一思想,但不是无意义的重复,而是契合了时代精神的需要,使佛性平等思想具有时代感。他说:
“佛即觉者,即自觉而能觉他,亦即觉行圆满者。至本觉,则佛与众生同具本有之觉性。由始觉而名字觉、而相似觉、而分证觉、乃觉行之差别,至究竟觉,为觉行圆满。若离差别之相,即为唯一平等真觉,在凡不减在圣不增故。”[12]
本觉、始觉、相似觉、分证觉、究竟觉之说出自《大乘起信论》,是对菩萨觉悟过程的分说。“本觉”者,即是“如来平等法身”,即真如佛性、般若智慧,是众生之“心体”、觉悟之根基。“究竟觉”者,是远离一切妄念,从而彻见心性,达到完全的觉悟。
太虚认为,一切众生与诸佛在“本觉”与“究竟觉”上是“无二无别,本来平等”的,即一切众生都有觉悟的根基,都能达到完全的觉悟,只是在完全觉悟之前,还有迷染罢了。一切众生“都有可以达到最高觉悟的可能性,就是佛性。 ──依此点讲,就一切平等。众生都可以达到最高尚最圆满的地位、佛的地位,并非超出一切人类之上。……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向来迷而不知把自己看得很小,将生命流上一点假相认为自己……人人都是佛──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但都迷而不知。”[13] 太虚强调,众生与诸佛的差别只是已觉与未觉而已,在心体本性上没有凡圣优劣的差别,“体即是佛,若执凡圣差别,谓佛胜我劣,我趣佛果者,即是妄想昧却本性,即非是趣菩提。”[14]所谓觉悟、所谓成佛,只是远离迷染,回归自己本来的心体本性,并非另有神圣的佛果所趣。
太虚指出,诸佛不是神秘的偶像,不是超人的神,只是觉悟了宇宙人生真理的觉者,是做人的最高模范。因此成佛并非高不可及,只要明白佛是如何发心,如何修行,如何成功,照着他去办,就一样的可以成佛。 太虚提出人人皆可以成佛的四重理由以坚定成佛的信念:“第一重是相信宇宙万有有一种普遍完全的真理;第二重是相信这个真理有最高无上大觉悟的完全认识(无上菩提);第三重是相信这个无上正觉有得到过的,如释迦;第四重是相信人人都可以得到。”[15]
太虚强调,圣凡生佛平等是佛教与其它宗教最大的不同点。“其它宗教,则别有一种特出之神,超然于人,而不可与人平等。”[16]太虚这里所说的“其它宗教”主要指基督教、婆罗门教、伊斯兰教等一神教。他说,这些一神教均以一特定之神为独一无二之大神,在伊斯兰教、基督教为上帝,在婆罗门教为大梵,他们说宇宙万有都是神创造的,神是全知全能的,人是少知少能的,神永远是至高无上的,人在神面前永远是卑下的,人永远也不能成为上帝或大梵神,永不能与之平等,若其信徒“要说我是上帝,我将来有成上帝的希望,这完全是不敢的,而且是不应该,是叛道离经的。”[17]而佛教则不然,佛虽“为超出一切之大觉者,但承认众生即为未成之佛,佛虽先成,不过为三界万物之大觉者,而非三界万物之创造及主宰者。”[18]太虚对上帝创造万物人类提出质疑,对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平等进行尖锐的批判。他说:
“世界果有造物主乎?此一大疑问也。愈作学理之研究,此疑问愈不能解决。”“天空中无数之恒星、行星、卫星、游星,果有造物主以造乎?地球上无数之动物、植物、矿物、气物,果有造物主以造乎?吾姑置不问。仅就人类以诘之曰:人类之体魄及灵魂,既尽为造物主之所造,何不尽造为聪明正直健全善良之人,体力智一般平等,皆得圆满之自由,共享安乐之幸福!顾乃或善、或恶、或智、或愚、或强、或弱、而使人类造种种之罪恶,受种种之苦恼耶?人类既尽为上帝之爱子,何以不尽居之以天国,游之以乐园,而必使人之生于罪恶苦恼之地球,逼其受种种磨折,待其恭敬归向,乃摄归天国,否且罚入地狱耶?”凡此种种“皆深不可解也!”[19]
这种人神不平等导致的后果是专制主义统治。“人间种种不自由、不平等之事,乃皆因之而产生。如以前之国家所有不平等之专制制度,皆以天神为根据而建立,故神实为不平等、不自由之因。”[20]
三、三乘八宗平等
印度佛教将众生悟道之根基、悟道之途径和所证之道果,由低到高分为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三种类型,亦称为小乘、中乘和大乘(相对于大乘而言,小乘、中乘又都称为小乘)。声闻者,亲闻佛声,观四圣谛而悟道,得阿罗汉果;缘觉者,自观十二缘起而悟道,得辟支佛果;菩萨者,自觉觉他,自度度他,功德圆满,证无上菩提,得佛果。大乘佛教初兴,轻小乘而尊大乘。后来大乘佛教的部分经典则指出三乘中包涵的一致性,如《法华经》认为三乘实质上都是佛乘,佛“以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21]。《解深密经》说:“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22]
太虚对《解深密经》中三乘平等思想加以解释道:“从如来所证法身来讲,实与声闻独觉不同,以佛法身无量功德所庄严故。”但“三乘同破人我执,证我空理,断除烦恼,出离生死,同一解脱味,故说三乘平等平等。由斯佛果亦名阿罗汉,这皆由解脱身说,故本经亦云‘由解脱身故,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23]
这是说,就三乘所得果位而言,佛乘证得如来法身,功德无量,是前二乘不能比的;但从解脱的角度看,三乘都破除了我执,证悟了我空之理,断除了烦恼,脱离了生死,得到解脱,都是解脱身,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佛果和阿罗汉没有什么不同,是平等平等的。
太虚进一步指出“三乘共慧”,即三乘同悟“生空、人无我之慧”,此乃佛菩萨、辟支、声闻之所共同者, “一味平等,盖非有高低大小之不同也。”所不同者,大乘在此基础上“悟法空、法无我之智”[24]。
三乘也就是大乘和小乘。古来修证大乘佛法的人轻视小乘佛法,以为修证小乘佛法只顾自己解脱,而修证大乘佛法自觉觉他,自度度他,普度众生,功德无量。而“三乘平等”的思想,在承认大小乘修证目标不同的同时,指出大小乘的共性,指出小乘佛法是大乘佛法的基础,因此一定层面上小乘佛法和大乘佛法是完全平等的,修证大乘佛法和小乘佛法的人是完全平等的,没有高低大小不同,因而不必重此轻彼、厚此薄彼。
对于中国佛教,太虚盛倡八宗平等,八宗并弘。太虚认为,印度大小乘佛法传入中国后,在流传过程中相继形成众多宗派,或十三宗,或十一宗,归纳起来为八大宗,即:天台宗、贤首宗、三论宗、唯识宗、禅宗、律宗、净宗、密宗这大乘八宗。大乘八宗,或以经立宗,如天台宗、贤首宗、净宗;或以论立宗,如三论宗、唯识宗;或以传立宗,如禅宗、律宗、密宗。古来各宗判教,皆判自己所宗的为最圆教理,而把其它宗派所宗教理置于自宗之下。太虚认为,这种判教有失于客观性,而他的研究方法则是“于大乘各宗,完全抱着客观的态度去观察各宗派不同之点,同时作融合贯通的研究以发见其遍融互摄的共同律。”[25]他说自己经过十余年对印度中国各大乘宗派的教理和历史作分别的综合研究,所得的结论是:“诸宗的根本原理及究竟的极果,都是平等无有高下的,只是行上所施设的不同罢了。八宗既是平等,亦各有其殊胜点,不能偏废,更不能说此优彼劣,彼高此下 。”[26]
所谓“诸宗的根本原理及究竟的极果”, 指八宗依据的都是大乘教理,“八宗皆发大乘心故,亦皆证究竟佛果故,八宗同具此二义,故八宗平等。”[27]八宗相用虽殊,但都是大乘教法,统合起来皆摄在大乘之中。“古来,或谓大乘为一乘,或谓佛乘,或谓最上乘,而欲显其自宗之超过其余各大乘宗之殊胜。其实,都是大乘之别名。最上乘者、大乘为最上故;佛乘者,大乘以佛为最高之果故;一乘者,为令众生皆入佛乘故,故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也。”[28]因此“中国之大乘八宗,无一不从同一原则上,引共同依据的教理去说明去发挥,故宗虽有八,同摄入于大乘法海,平等平等,不得分判谁高谁下。”[29]所谓八宗殊胜者,指各宗在大乘教理上取其一部分为所宗,各站在其自宗地位上加以发挥,显其特殊之理境。
太虚还指出,虽然“每一宗有每一宗之特殊方向,由此一方向发挥而成此宗之特殊法门”,但每一宗在判教中又把其他宗包涵在自己的判教体系中,这样,各宗之间又呈现出“相夺” 与“互成”的状况。所谓“相夺”,指“每宗各有其立宗之宗点,依此宗点为根据而判摄余宗,各能将余宗摄归自宗置于相当之地位,由此批判一切,统摄一切”。因此每宗宗义都囊括了全部佛法,自谓除此一宗外别无佛法,此宗为上传释尊唯一之正 宗,其余各宗皆只此中宗之一分而已。八宗皆平等者,由此看来,“此宗既为大乘完全教法,彼宗亦是大乘完全教法,方向虽有差别,全体平等如一。”[30]所谓“互成”,指“观一宗之所以成立,正以有他宗义为其所破所摄而得成立,若无余宗宗义,则此宗亦无从批判统摄,故每一宗之成立,皆因他宗之成立而得成立,正由判摄他宗从别一方向所发挥义故,其所立宗遂益成丰富之宗义。”所以“宗虽相夺而实亦互成也”。
总之,八宗既各自殊胜,又都平等,“殊胜不离平等,平等不离殊胜”;既互相函摄,又相互成就。 基此,太虚主张,要以平等心对待各宗,“并重研究”,“使各宗各系各安其位,互通互融,相资相助,不相冲突,调和发展”[31]。
四、平等社会的达成
太虚认为,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平等乃至矛盾斗争的现象发生,其根源,一是“我执”,二是“神执”。
“我执”,即不知万法性空、自我与非我平等不二的道理,执着自我之身与我所有之物以自利,此是一切不平等、矛盾、斗争的根源。“由执着我故,一切贪求利养之事从此而生。由执着为我所故,世间一切不平等事即从此生起;以及追求不遂,互相残杀,一切斗争压迫等事亦从此而起”[32]。 “社会所 以有不平等的发生,就限定一个自我范围,除自我外的为非我,于是将自我抬高,把非我的压伏下去,就形成了个人、家庭、国家、社会、种族等的不平等”[33] 于是,“国与国争,社会与社会斗,家与家争,个人与个人斗,全世界尽成一斗争之场。”[34]
“神执”,即不知宇宙万有皆因缘所成的道理, 以“一神”为宇宙万有的创造者、主宰者,而加以执着,此亦“为不平等之根”[35]。由一神教所造成的不平等,一是“一神教以神为万物之造主,俾人类同隶于一尊之下”[36],“上帝对于人类之心理,亦汝能恭敬我,我能安乐汝,汝不恭敬我,我能苦恼汝”[37];二是专制者“持造物主之神”实行专制统治,对人民生杀予夺,均可操纵之于股掌间,无论何人,不能不恭敬之、爱戴之,以仰其鼻息而博其欢心,否则、便为大逆不道;三是执“一神”者,不承认与其它宗教具有平等地位,唯我神独尊,唯我神独是,历史上“压制异教徒而烧杀者盖不知凡几”[38],如基督教与回教相战亘数十年,杀人盈数千万。
因此,太虚主张,要达成人类平等,消除由不平等而引发矛盾斗争,必须破除以上不平等之根源。首先,破我执,立无我的世界观。根据无我原理,空我空法,观一切平等平等无二无别,一切人无不与我息息相关,故一切人无不是我,诸众生皆我无量劫来父母亲眷,则对一切众生无自他亲疏厚薄之分,故能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自利利他。太虚认为,佛教的慈悲非孔子的仁爱、墨子之兼爱、耶稣之博爱所能比拟,因为后者“根本有我、有人、有家庭、有社会、有国家、有世界之见”,因此 “仁爱与博爱是有对的,有差别的”。而佛法中所讲的慈悲心是平等的,“同体大悲”,“故哀愍一切众生,故无论可恶的或不可恶的,都要救度他,尤其是对于可恶的恶人,格外的深切施救,所以、一切平等;一切平等,故利乐一切众生无所不用其极。”[39]其次,破一神之执,立万法因缘所成的宇宙观。“宇宙里一事一物的变化活动,其质其量,纵使极其渺小,也是与宇宙全体彼此前后都有互相的关系。最大宇宙的全体,与最渺小的事物,也是如此;因为、大宇宙离各个渺小的事物,就不成为宇宙,渺小事物离开大宇宙,亦不成其为事物,大小虽殊,其普遍性一也;其彼此关系条件发生,变化的力量亦一也。”[40] 明此,则无单一的宇宙万有的创造者、主宰者之神,亦无由执“一神”而产生的诸多矛盾和斗争。
太虚认为,要实现平等,最根本的办法是人人从内心树立平等观念。“达到平等博爱的坦途,唯一的办法,要从改革人心做起”[41],即要使人们都认识到,宇宙万有具有平等性,众生都是平等的,由此推论到社会也应当的平等无差别的。如果每个人的无差别的平等心理建立得起来,纠正自他俱害的观念,发扬自他均利的真理,则国家社会、世界人类的平等就可以实现了。
太虚同时指出:应当承认人的智力是有差别的,若硬把天才与低能拉平,则退化于原始人类的无政府生活了。所以“这里所谓平等,是把人为的阶级障碍打破,使其有机会可以自由发展,并非将聪明者与愚蠢者压成一律,才叫平等。或成庸劣,或成智慧,或成贤圣,都听其发挥;要是才能事业较大,则其自由也相当的大;同时、又扶助一般低能的平民,都能得水平线上的自由生活权利,有才者都可向上发展,成为社会大众的领导者,这才是进化的平等自由。”[42] 因此,平等并不是抹煞差别、取消竞争,而是互相尊重、互利互助,尤其是强者对弱者的扶助,从而使全人类共同进步。
太虚对佛教平等观的阐发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半个多世纪来佛教平等观很少被提及和展开论述。近几年随着中央提出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佛教的平等观再次引起佛教界内外人士的高度重视,并发表了不少论着。但除了比较多的联系国内外实际指出其现实价值和意义外,在理论上少有超出太虚对佛教平等观的阐述。因此关于佛教平等观及其现实意义仍需要在太虚阐述的基础上作更深入系统的探讨。
[1] 《金刚般若波罗经》
[2] 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狮子吼菩萨品》第十一之一
[3] 佛驮跋陀罗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十明法品,大正藏p458
[4]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0
[5]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p151
[6] 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p110
[7]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佛法总学p121
[8] 《中论·观四谛品》
[9]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佛法总学p396
[10] 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p735
[11]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0
[12]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25
[13]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0
[14]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139
[15]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44
[16]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82
[17] 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238
[18]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283
[19] 太虚大师全书·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288
[20] 太虚大师全书·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235
[21]《妙法莲华经·方便品》
[22]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
[23]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18
[24]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1265
[25]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845
[26]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512
[27]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1004
[28] 太虚大师全书·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p861
[29]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845
[30]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1003
[31] 太虚大师全书·第一编 佛法总学p504
[32] 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442
[33]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985
[34]太虚大师全书·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p1017
[35]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319-3
[36]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284
[37]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290
[38]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32
[39]太虚大师全书·第四编 大乘通学p76
[40]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p1251
[41]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294
[42]太虚大师全书·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p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