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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宗教的正能量—访全国政协常委、龙泉寺方丈学诚法师

发布时间:2023-11-11 04:07:00作者:经藏网

今年两会期间,来自各行各业的政协委员怀揣着各族各界的声音,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刺激现代人的物质欲望,并不能带给人真正的幸福和安全感。

佛教有许多净化心灵,提升道德品质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博客、微博来宣传佛教,能够为现代人提供方便、及时的心灵帮助,让人们增长智慧,消除烦恼。

此外,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中国的崛起和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往来,不仅是政治和经济上的互惠合作,更重的是为文化上的互相交流。佛教尊重不同文化和信仰,有着兼容并包、广纳一切的开放心胸。这在当今世界的多元文化语境之中更显示出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跟世界的各地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是了解我国佛教的人并不多,其主要原因就是语言的障碍和主动传播得不够。开设九种语言的微博(中、英、日、韩、泰、俄、德、法和西班牙语),希望以此成为架起不同国家、民族与文化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更好地向世界传播优秀中华文化,拓展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这也是佛教界推动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的一种尝试,为东西方的文化交流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议政建言助推公益慈善

记者: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的意见》,您未来有这方面的计划吗?

学诚法师:近年来,国家对于公益慈善的重视程度日益加强,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去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创造了很大方便与活动空间。

今年,根据两会期间最新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政府即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对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这为佛教界集合人力、物力、财力、融入社会、进入社区,主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供了更大的自由空间,我相信佛教的公益慈善事业必定大有可为。

当前,重新树立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的信心至关重要。佛教认为,有善心才有善行。做公益慈善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善心。公益慈善要想发挥长远的社会影响,主要不在于捐金额的大小,而是在于慈善理念对人们的感化。这种感化是双方面的,既包括对慈善参与者的感化,也是对慈善组织者的感化。所谓“正人先正己”,后者是前者的根本,更是保持公益慈善纯洁性的根本。这是佛教慈善乃至宗教慈善与社会一般意义的慈善的最大不同,也正是其独特优势的所在。

同时,佛教把慈善活动视为提升心灵境界的方便法门,因而少了一分居高临下,多了一分谦逊感恩,最终达到自他两利、共成圆满的效果。所以,大力开展佛教的公益慈善活动,将能够为我国整体的公益慈善事业注入一股新风,增添一份活力。

佛教公益慈善组织的专业化、社会化转型也相当重要,一方面要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强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实际能力,一方面还要主动关注当今社会的问题,积极创新运作模式和公益项目,在我国社会逐步进入城镇化、老龄化的大趋势中,结合自身优势,为政府分忧解难,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为促进社会和谐健康贡献佛教的一份力量。

记者:目前,社会上冒牌僧人招摇撞骗的现象层出不穷,承包寺庙在一些旅游景区蔚然成风,通过高价买卖香火等牟取暴利,这些现象极大破坏了宗教的形象,对此您怎么看,有何建议?

学诚法师:出现这些乱象,其主要原因是各种非宗教行为主体打着宗教旗号,大肆捞取非法利益。

这些行为是对宗教界与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宗教感情的严重侵害。为此,去年十月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央统战部、文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表明政府有关部门对承包寺庙、假僧假道的不良现象给予了高度的关切和重视,应该予以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其中尚有一些重点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第一,目前佛教界有33万个宗教活动场所,其中大多数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给佛教界维护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大被动,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

第二,很多寺院被临近风景区包围,一些景区和旅游单位有意混淆旅游消费与宗教供养之间的区别,借佛教的牌子招揽生意、甚至强行消费,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寺庙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关系,让各自发挥不同的功能,安守本分,互不越位。

第三,有的企业或个人为了旅游与经济目的私自修庙,长期脱离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管理,进行非法经营行为。有必要将此类寺庙统一纳入到宗教事务管理的范畴,由佛教团体主持管理。

第四,有的寺庙想主动承包给社会上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经营管理,这种不合相关法规的宗教商业化行为也应受到及早的制止和纠正。

第五,佛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寺院一直以来都是传承传统文化、开展慈善教育的重要载体。从保护和继承传统文化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出台一部佛教寺庙管理单行宪法,能较好兼顾到佛教戒律和清规的精神,并为科学有序管理寺院提供法律保障。(文:孙芸辉)

人物简介:

学诚法师:现任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副主席、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中国佛学院第一副院长、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佛教协会会长、福建省佛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福建莆田广化寺方丈、陕西扶风法门寺方丈、北京龙泉寺方丈、《法音》主编、《福建佛教》主编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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