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说邪淫无罪的果报!!!
发布时间:2023-03-17 09:26:54作者:经藏网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摘自<<楞严经>>
按:不管社会如何淫习重,婚前不守贞,婚后不忠诚,都是有很重的果报!这是自性罪,永远邪淫都是罪,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有很重的报应!!!
说邪淫有罪是功德,说邪淫无罪,为犯邪淫找理由是诽谤佛法的恶魔!这不涉及慈悲,是正见!!
附: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如汝所问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沉溺。汝今谛听。当为汝说。阿难大众,唯然奉教。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涂,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见<<楞严经>>
对优婆塞来说,除了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为邪淫
邪淫的果报(堪布益西彭措)作者:堪布益西彭措 著
邪淫
造邪淫业将会堕入三恶趣中,业重者感生于近边地狱的铁柱山中,或于地狱中感受卧铁床、抱铜柱的燃烧之苦,或者转生于不净淤泥中,或者转生为女人胎中的寄生虫。
在《普贤上师言教》中有邪淫者在地狱受苦情形的描述。因为猛业成熟,变现出地狱铁柱山的业力景象,在业力的牵引下,淫欲众生身不由己地来到铁柱山下,这时听到山上昔日的爱友呼唤自己,于是就向山顶攀登,山上的铁树枝叶纷纷向下刺穿身体。等到达山顶时,又有乌鸦、鹰鹫等飞来啄食他们的眼油。此时,山下传来呼唤声,淫欲众生又如前一样奔下山去,而所有的铁树枝叶又指向上方,从他们的前胸径直刺入穿透后背。到了山脚下,可怖的铁男、铁女拥抱其身,将他们的头吞入口中大嚼,嘴角两边流出白色的脑浆,淫欲众生异常痛苦。
邪淫众生从地狱中出,又要于饿鬼、畜生道中继续感受余业的苦报,最后脱生为人,还要感受相应的等流果。《地持论》说:“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妇不贞洁,二者得不随意眷属。邪淫何故堕入地狱?以其邪淫干犯非分、侵物为苦,所以命终受地狱苦。何故邪淫出为畜生?以其邪淫不顺人理,所以出地狱受畜生身。何故邪淫复为饿鬼?以其邪淫皆因悭爱,悭爱罪故,复为饿鬼。何故邪淫妇不贞洁?缘犯他妻,故所得妇常不贞正。何故邪淫不得随意眷属?以其邪淫夺人爱宠,故其眷属不为随意,所以复为人之所夺。”
邪淫的同行等流果是生生世世贪恋女色、喜欢邪淫,或转生为鸡等贪欲重的旁生。而行邪淫导致的内心痛苦会象一道无法抹去的阴影,长久地伴随着造业者,无法摆脱直至此业力消尽为止。《杂宝藏经》记载,昔有一鬼对目连说:“我以物暗自蒙头,也常害怕人来杀我,我心常常恐怖畏惧,难以忍受,这到底是何因缘?”目连答道:“你前世曾经淫犯外色,常常害怕见人,或怕其夫来捉缚打杀,或怕官法处决、遭受刑戮,因为常怀恐怖,相续不断,所以会感受这样的心理罪苦。这是恶行华报,之后还要感受地狱的苦报。”
《法苑珠林》云:“佛言邪淫有十罪:一者常虑彼夫所杀;二者夫妇不睦;三者恶增善减;四者妻子孤寡;五者财产日耗;六者恶事常被人疑;七者亲友诽谤;八者广结怨家;九者死入地狱;十者报尽为男,妻不贞洁,报尽为女,多人共一夫。”
邪淫之中,如果对境是至亲尊长、僧尼净众,则所造恶业尤重,死堕无间地狱,屠割烧磨,无有停息,且此界坏后寄生他界,他界复坏,更寄他方。
明晋江许兆馨,戊午举人,一次偶过尼庵,见一少尼,心生邪念,以势威胁,将尼奸污。次日,无故发狂,自咬舌头而死。这是华报,其果当在地狱。
明宜兴节妇陈氏,有姿色,一木商见后心生爱慕,百般引诱,终不能就犯。乃于夜里,将木头投掷于妇家,以盗木之名上告于官,同时又贿赂上下,刁难污辱,欲使妇屈从。妇日夜祷于玄坛,一晚梦神说:“已命黑虎去矣。
”没过几日,木商入山,丛柯中突然窜出一只黑虎,越过数人而将木商咬死。滁阳王勤政,与邻妇通奸,有共同私奔之约。妇因而杀死其夫。勤政得知后心中异常害怕,就只身逃往七十里外的江山县,以为灾祸从此可脱。一日,勤政腹中饥饿入于饭店,店主准备了两人的饭食,勤政问其缘故,店主说:“这个披发随同你的不是人吗?”勤政听后惊惧不已,知是怨鬼相随,即去官府自首,男女俱伏法。
康熙辛亥年冬,南京工某在舟山客居时,与卖面妻私通。其夫察觉后,合家迁往他村回避。不久,工也迁至。一晚,夫从外归来,隐约听到屋里有窃窃私语声,便密自开门,取面刀暗中砍去,正中工某脑部,以为工死,遂将其连被捆上置于床下后,便去邻家取火,归时工某已不知去向。次日,有人来报:某处荻苇中见有死尸,血流满身,外裹一湿棉被,已冰结如胶,细看即是工某。陈尸处离村约一里,中间隔一大河。工某逃生,裹被渡河,因冰水入脑而死。
工某因为最初一念淫心,遭受白刃砍头之痛、冰河彻骨之寒、暴尸荒野之羞,现世即受如此惨剧的报应,可见淫欲如同毒蛇,害人至深。
又淫业方面,虽没有以身口作不净行,但只要心生染污念,也将罪染相续,感召很大的果报。
明正德年间,四明有一符秀才,死后托梦给儿子说:“我生前犯淫律,明日托生,将投生作南城谢家的狗。请你急行善事,为我忏悔。”说完之后,一鬼牵其颈项,一卒以白皮蒙其头,悲啼踯躅而去。子惊醒后,第二天谢家果生一狗,身体细白,秀才子将其买回,并为它广作善事。五六年后,狗不食而死。又过月余,其家小鬟忽然蹲在座上大声说话,就象秀才的样子。当时家人都被召来,秀才说:“我实未曾犯淫,只因十八岁时,经过嫂房,嫂正在洗妆,指环落地,叫我拾取,我因此动情。后来嫂又时时对我笑语,我当时几乎破义。后来嫂以病而死,我感觉神思愦乱,次年亦死。死后,有鬼将我捆缚至一官府庭下,两手据地,已成狗形。现在因你行善有功,得以忏悔前孽,我将往山东赵家投生为其子,所以来与大家告别。”说完后,小鬟倒地而醒。
符秀才虽然身口未作邪淫,但内在邪心炽燃,所以他所造的是集而未作之业,由此意业不清净而感恶趣的果报。
夫妻行淫,如果行之非时、非处,亦会在现生产生恶劣的后果。兹引《寿康宝鉴》中的禁忌表,其表条分缕析,一一指出犯忌所生的恶果,使人看后能自知警戒,不至于以图一时之快而招致戕身损命的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