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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首戒淫诗及戒淫方法印光大师与宣化上人开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04:08:32作者:经藏网
四十首戒YIN诗及戒YIN方法印光大师与宣化上人开示



印光大师开示原文

色欲一事,乃举世人之通病。不特中下之人,被色所迷。即上根之人,若不战兢自持,乾惕在念,则亦难免不被所迷。试观古今来多少出格豪杰,固足为圣为贤。只由打不破此关,反为下愚不肖。兼复永堕恶道者,盖难胜数。楞严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学道之人,本为出离生死。苟不痛除此病,则生死断难出离。即念佛法门,虽则带业往生。然若淫习固结,则便与佛隔,难于感应道交矣。欲绝此祸,莫如见一切女人,皆作亲想,怨想,不净想。亲想者,见老者作母想,长者作姊想,少者作妹想,幼者作女想。欲心纵盛,断不敢于母姊妹女边起不正念。视一切女人,总是吾之母姊妹女。则理制于欲,欲无由发矣。怨想者,凡见美女,便起爱心。由此爱心,便堕恶道。长劫受苦,不能出离。如是则所谓美丽娇媚者,比劫贼虎狼,毒蛇恶蝎,砒霜鸩毒,烈百千倍。于此极大怨家,尚犹恋恋著念,岂非迷中倍人。不净者,美貌动人,只外面一层薄皮耳。若揭去此皮,则不忍见矣。骨肉脓血,屎尿毛发,淋漓狼藉。了无一物可令人爱。但以薄皮所蒙,则妄生爱恋,花瓶盛粪,人不把玩。今此美人之薄皮,不异花瓶。皮内所容,比粪更秽。何得爱其外皮,而忘其皮里之种种秽物,漫起妄想乎哉。苟不战兢乾惕,痛除此习。则唯见其姿质美丽,致爱箭入骨,不能自拔。平素如此,欲其没后不入女腹,不可得也。入人女腹犹可。入畜女腹,则将奈何。试一思及,心神惊怖。然欲于见境不起染心,须于未见境时,常作上三种想,则见境自可不随境转。否则纵不见境,意地仍复缠绵,终被淫欲习气所缚。固宜认真涤除恶业习气,方可有自由分。每日除了己职分外,专心念佛名号。朝暮佛前,竭诚尽敬,恳到忏悔无始宿业,如是久之,当有不思议利益,得于不知不觉中。法华经云,若有众生,多于淫欲,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便得离欲。瞋恚,愚痴,亦然。是知能至诚念弥陀观音圣号者,贪瞋痴三惑,自可消除也。——《文钞》之(增广·卷二·复甬江某居士书)

印光大师 著述 译者 慕藏

译文

色欲这件事,是全世界人的通病。不单单是中下等根基的人被色所迷,即使是上等根基的人,若不战战兢兢地把持,时刻提醒自己,也难免不被色所迷。试看古往今来,多少出格的英雄豪杰,固然足以成圣成贤,只因为打不破这一关,反而为那些愚夫愚妇所不齿。而且永远堕落在恶道。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楞严经上说:“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学道的人,本来就是为了出离生死的。如不痛切地改正去这个毛病,生死就没法出离。即使是念佛法门,虽然可以带业往生,然而如果淫欲的习气根深蒂固,就会与佛的心分隔开来,难以感应道交。

要想断绝这个祸患,不如把一切女人都当作自己的亲人,怨敌,和不净的人想。当做亲人观,就是见到老的,就当作是母亲;年稍长的,当作姐姐;年少的,当作妹妹;年幼的,当作女儿。欲望再盛,也决不敢在母亲,姐姐,女儿身边起这不正的念头。把一切女人都当作是母亲,姐姐,女儿,用理性控制住欲望,欲望就无从发起了。当作怨敌观,因为见到美女,就起爱心,由于这个爱心,就会堕落在恶道,长劫受苦,不能出离。因此,所谓的美丽妖媚的女人,比那些强盗虎狼,毒蛇恶蝎,砒霜鸩毒的毒都要强烈百千倍。对这样的大冤家,还恋恋不舍,岂不成了迷途中最迷的人了吗!当作不净的人观,美貌动人,只不过是外面的一层薄皮而已。如果揭去这层皮,则惨不忍睹。骨肉脓血,屎尿毛发,淋漓狼籍。完全没有一样可爱的东西。只因为一层薄皮蒙住了,就妄生爱恋。花瓶盛着大粪,没人会喜欢去玩弄的。这个美人的薄皮,不异于花瓶;皮里装的,比粪更臭。怎么能光爱那层薄皮,忘了里面那种种肮脏的东西,就乱起妄想了呢!如果不战战兢兢,虔诚猛厉地除去这个恶习,只看到那美丽的外表,使爱欲之箭钻进入骨髓心窃,不能自拔。平时如此,要想死后不入女腹,那是不可能的。入人的女腹,那还可以,如果入了畜生的女腹,那时可怎么办!想一想都会觉得可怕。然而要想见到境界时不起污染执著的心,必须在没见到境界时,常作上面的三种观想,那么见到境界自然可以不随境界转。否则,纵使不见境界,心意之中常常仍然缠绵 郁结,最终还是要被淫欲习气束缚住。所以应该认真荡涤恶业习气,才能有自由的分。每天除了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就专心念佛名号。每天早晚,在佛前毕恭毕敬地恳切忏悔无始劫以来的宿业,这样做的久了,在不知不觉中,会得到不可思议的利益的。法华经上说:“若有众生,多于淫欲,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便得离欲。”嗔恚,愚痴也是一样。由此可知,能至诚地念弥陀观音圣号的人,贪嗔痴三种惑业自然可以消除。




宣化上人:天天诚念大悲咒,淫欲火灭邪心除

恶生浊乱法灭时,淫欲火盛心迷倒,
弃背妻婿外贪染,昼夜邪思无暂停,
若能称诵大悲呪,淫欲火灭邪心除。
天天至诚恳切念〈大悲咒〉,久而久之,淫欲心就消灭了。
末法时代,诸恶充满,这五浊恶世就乱糟糟的,佛法也灭了。这时候,「淫欲火盛心迷倒」,就像现在一般人,淫欲心比学佛法的心要重。他没有说我天天研究佛法,研究了又研究;睡不着觉,我就来研究佛法;或者醒着的时候,我更应该要研究佛法。不是的!睡不着觉,就生出一种淫欲心,总觉得研究佛法没有什么意思。一生出淫欲心,觉得:喔!这是非常地非常的妙了。他认为这个是妙,就是一种无明把他支配得心迷倒了。

观音菩萨早就知道末法的人是这样,这个心迷乱颠倒。迷,就不清楚了。
好像某某人,见到他女朋友,啊!就不得了了!这个时候,就忍耐不了了。这就是心迷倒了! confused ( 迷乱 ) ,很奇怪的。或者做太太的,就偷偷摸摸到外面找其它的男人,找情夫;或者做丈夫的,就偷偷摸摸到外面去找女人,找情妇。就为了淫欲火的发泄,到外边去贪染。
白天想这个事情,晚间也想这个事情,这个不正当的邪思,一时一刻都不停息。你们都知道的,有的到教堂去,不是去做弥撒,就是到那个地方想找一个对象,男的、女的都有这种思想。有的到学校去,不是读书,也就到那个地方去找一个对象。淫欲火盛,暂时间也不停。
在这个时候,要是能称念〈大悲咒〉的话,你的淫欲火也就一点一点地灭了,邪心也就一点点地除去了。讲到这个地方,无论我们男的、女的,淫欲心如果太盛了,可以天天至诚恳切念〈大悲咒〉;久而久之,淫欲心就消灭了,你那个邪知邪见也就除去了。
摘自:宣化上人《大悲心陀罗尼经》浅释及《大悲咒句解》
大悲咒灭邪淫等一切重罪:
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一切十恶五逆。谤人谤法破斋破戒。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
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轻业亦不得灭。何况重罪。虽不即灭重罪。犹能远作菩提之因。


宣化上人:净持大悲咒21天可求一切愿望


【若诸众生现世求愿者。于三七日。净持斋戒。诵此陀罗尼。必果所愿。从生死际。至生死际。一切恶业。并皆灭尽。三千大千世界内。一切诸佛菩萨。梵释四天王。神仙龙王。悉皆证知。】

“若诸众生”,若有一切的众生。“现世求愿者”,现在生中,有所期望,有所要求,愿意圆满这种愿望。“于三七日”,在这三七二十一天之内。“净持斋戒”,净,清净;持,就是受持《大悲咒》;斋,就是吃斋,不吃一切的荤腥;戒,要严守戒律。“诵此陀罗尼”,念诵这个大悲陀罗尼。“必果所愿”,就必定满你所希望的愿力。
“从生死际”,从生死这个地方,“至生死际”,到生死那个地方。就是从生死的边际,到生死的边际。“一切恶业”,所有一切你在过去生中所造恶业。“并皆灭尽”,一起销尽了。“三千大千世界内。一切诸佛菩萨”,所有一切的佛,一切的菩萨。“梵释四天王”,一切的大梵天王、帝释和四大天王。“神仙龙王”,和一切神、仙、龙王,“悉皆证知”,都给你作证,说你是消灭了你的罪业了。













(1)嫖淫一次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性病的,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
(2)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处女论,十六以上,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论。即同性恋者.

(3)制造淫书的: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若有因阅读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4)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5)犯乱伦罪的,将永远关在地狱里。同时又害人性命的,将遭受天雷击死。侮辱戏弄尸体的,与此同罪。已经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充抵掉四分罪过。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6)强奸寡妇的,没有后代,断子绝孙,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做妓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阴间司法受罪,可不比阳间法律,虽然刑罚一次,他的身体已死了,又必须使之恢复还原人形,再受刑罚之苦一次。历劫满数后,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狱刑罚。在《洞冥记》中,详细的登载了犯淫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后自然能抵除减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压解至各殿,必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的更入乱伦等狱。或永远关在地狱里,受尽诸多刑罚。虽刑罚于淫孽的,但是犯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7)引诱奸寡妇: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先天残疾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8)调奸寡妇:自其第三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三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劫,投胎成禽兽,历三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天生贫穷下贱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9)强奸处女:自己的子女会淫荡,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给别人做奴隶的下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10)诱奸处女: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二百五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兽,历二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出生就满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11)调奸处女: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一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一百劫,再胎成禽兽,历一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中等贫穷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12)强奸室妇: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三百五十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五十劫, 再投胎成禽兽,历三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奴隶兵卒身。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13)诱奸室妇:减寿二纪,金科辑要则云:一纪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14)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15)以上的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别人家,如果是亲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亲戚,罪次乱伦;若果人家还在服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淫之事没成的,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16)凡奸淫之事后怀孕的,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引诱调戏,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已经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19)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20)凡娶一个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21)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淫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22)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23)凡喜爱听色情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24)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25)凡是引诱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容奴仆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陆判官云:按此冥律处罚条例,种种淫罪固然难得宽恕,然而犯乱伦罪的尤其严重,无论以下犯上的,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 现在世风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于有钱人家,当官人家,会读书会认字的,耳听眼看的时间长了,就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天上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此冥律处罚条例明白的广传阳间,不必隐藏忌讳,其中只要有人见到此冥律处罚条例,而知到悔改的,减罪。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减罪。积功德的,减罪。

如果见到这篇律条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毁诽谤的,一定会遭恶报或雷击,或者有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个当大官的,抵传一百人。

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按:地狱不是佛菩萨设的,是各人自己的恶业感召的。所以不要说佛菩萨会不会原谅我,佛菩萨一直在原谅我们。很多朋友看了这个冥律害怕,因为自己造过一些罪业。害怕是应该的,但仅仅害怕是不可取的。一口气在,就有回转余地,弥天大罪,真悔即可消除。唯一的办法是立即回头,戒除邪淫,立功赎罪,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方可转地狱苦报为莲花国土。阿弥陀佛有大威神,地狱现前的众生一念改悔称念佛名,还能救度到西方净土,何况我等还没有到地狱现前的地步,千万不要拖拉自误。南无阿弥陀佛。

古时要广传多人,非耗费很久时间,甚至数百年以上方能流传天下,然拜网络科技所赐,如今只要移动鼠标点按贴文,一夕之间即可完成古时不可能的任务!上天慈悲,亦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如果您有心广传天下,看要复制粘贴任何论坛、BBS站、部落格、家族、文章、个人网页,甚至再懒一点只贴《戒邪淫论坛》网址 http://bbs.jiexieyin.org,吸引他人浏览亦达广传之效,不用客气,我们完全支持您,您爱怎么转贴随您运用,且《功过格》有云:

「凡人有过错,低心相劝,曲挽从正,犯错者遵从:记50功;

凡人有过错,低心相劝,曲挽从正,纵使他人不听:记5功。」

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做吧~反正不管他人遵不遵从,只要有人浏览了《冥罚淫律》就开始记功,若有心劝人者、发大无畏心者,可直接发布运用,若因此被人嘲笑、揶揄,您仍被记功,若因此挽救沉沦学子则记功更多!《功过格》有云:

「造一部戒淫书:记300功;

当欲染境,守正不染:记50功; 发一言利及百姓:记50功;

发至德之言:记10功;

发言有章,隐恶扬善,劝人行正:记5功;

对人讲究三教格言,善恶报应:记5功;

传人一保益性命事:记5功;

编纂一保益性命经汝:记5功;

劝止传播人恶:记5功;

见一美色不留盼:记5功;

兴事利及十人:记1功。」怎么算,都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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